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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报:成品油价格调整不必故弄玄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2日09:14   上海商报

  社评

  提要    此次油价的调整,本应按照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然所为,但最终还是搞得神神秘秘,关键还是没有形成一个完全市场化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昨日零时起各地汽柴油零售油价每吨涨价400元。这本来很正常,但让人们难以理解的是,仅仅4天前,针对社会舆论关于油价上涨的传言,发改委价格司权威官员还曾对媒体记者公开“辟谣”,称并无调价计划。

  中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已经改革,根据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现在汽柴油涨价,虽然离上次涨价时间似乎短了些,但这次成品油涨价平均涨幅只有6%-7%,比原来市场预计每吨涨价500-520元的涨幅要小。因此这次涨价后,市场还算平稳。

  此次调价,发改委大概自以为没有食言,他们说“端午节期间油价不会上调”,果然端午节后才涨价。我们却以为,发改委没有必要在此之前故弄玄虚,如果事前确不方便,也没有必要肯定地说“无调价计划”,尽可以“无可奉告”对之。

  有专家说,端午节正好是夏种、夏收的高峰,对成品油的需求很大,这个时候大幅度上调油价对于整个夏收和农民利益会有很大的影响。成品油价格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确关系很大,然而简单的以回避某些时节来调整价格,未必就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根据国际市场行情,根据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5月初我国汽柴油价格就应该上涨,当时市场也这样盛传。可是当时成品油价格并没有动。宏观管理决策层认为,当时中国经济总体未来究竟如何行走,心中还未有底,生怕油价上涨引起不良的连锁反应。就是眼下的油价上调,实际还是不到位,原因还是担心对整体经济打击过大。

  宏观管理决策层当然有权并且应该审时度势,作出调价的适当时机和适当幅度,即使我们已经改革了油价形成机制,宏观管理决策层仍然有权决定价格调整的幅度和时机。宏观管理决策层在行使这项权力时,可以考虑综合因素,在有限的范围内作出调整,甚至可以想些办法影响市场,然而基本的跟着市场走的大方向是不变的,否则就会违反市场客观规律。

  因此,决策层大可不必把这种价格调整的时机和幅度搞得神神秘秘。在我国,油价调整是如此,号称已经改革的人民币利率、汇率形成机制,在人民币利率、汇率变动之时,也是如此。而在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似乎并不这样,无须市场费尽心机去猜测,市场已经告诉了大家。

  决策层千万别把自己当作市场博弈的一方。类似油价上涨这类事,发改委完全可以在事前这样表态:“希望大家注意市场是否会价格调整,至于几时调整,调整多少,到时自会知道。”

  当然,这里的关键还在于中国至今没有形成一个完全市场化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我们一向主张,不管决策层根据多么“科学合理”的抽样标本,以何种“科学合理”的运算公式对某一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控,就其反映供求关系的合理性而言,都比不上市场交易自行产生的价格。

  当然,面对中国当前原油市场高度行政垄断的格局(也就是不完全的市场),要骤然放开成品油价格是不可行的,弄得不好可能还会造成比较大的社会冲击。但这个方向是必须坚持的。关于原油在国计民生问题上的战略重要性问题,眼下论者见仁见智。但我们以为,就算承认国家对原油进行行政垄断的正当性,成品油市场的开放也不是不可能推进的。鉴于当下民营成品油经营者在三巨头面前的极端不平等竞争地位,可以考虑以放开外资进入国内成品油市场作为成品油市场化改革下一步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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