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毕晓哲
引起全国瞩目的巴东邓玉娇刺死官员邓贵大案又有新说法,邓玉娇的律师称,该案很可能出现重大取证失误。邓玉娇案发当天的内衣内裤至今都没被警方提取,而是被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带回家中,已过了11天(今日本报A12版)。
其实从大量的报道描述中,从警方抵达案件发生地的那一刻起,我就关注到这起案件已经掉进了一个“有罪推定”的怪圈——就是巴东警方一直在忙于求证邓玉娇“杀人”的细节,而有意无意忽略掉了对邓贵大“猥亵”甚至“强奸”的取证!今天的这个新闻,让这个推测又一次得到证实。
请看:邓玉娇电话自首后,警方第一时间到现场是约束“凶手”,保留与杀人现场有关的证据,诸如:水果刀、致人死亡的证人证言、现场拍照、邓的随身物品(抑郁药)。而后,迅速展开对邓是否患抑郁症的精神鉴定(强制送院)。整个的调查取证过程,几乎都是围绕邓玉娇是否构成杀人的角度来展开调查的。但对于死者邓贵大是否猥亵或试图强奸邓玉娇的证据,基本“没放在心上”。
这样的调查取证,有何“客观全面”可言?11天了,那内衣内裤上可能存在的指纹,还会存在吗?如果不存在了,又有谁会在背后偷偷地笑?
以偏概全,或想当然地“推定”,是警方遗漏了最重要的证据——邓玉娇的内衣内裤的最主要原因。而且,从近几天的报道和事实来看,警方似乎真成了死者的“辩护律师”,发布信息前后矛盾、支支吾吾:一会儿是“按倒”,一会儿又变成了“推坐”;案发现场一会儿“多出了”两名服务员,一会儿又突然“没有了”。如此令人怀疑的暧昧态度,似乎是“遗漏”邓玉娇内衣内裤的最好注解。 (河北 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