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毕舸
7月16日凌晨3时33分许,就职于富士康的孙丹勇从12楼跳楼自杀。祸起公司交其邮寄给苹果公司的16部iPhone样机少了一部, 事发后其大学同学调出事发前数小时的聊天记录,称孙丹勇在接受调查时遭到非法搜查、禁闭和殴打,引发网络热议。媒体记者已深入富士康,调查事件真相。(7月21日《南方都市报》)
由于事件真相尚在调查过程中,孙丹勇在接受调查时遭到非法搜查、禁闭和殴打无法得以确证,但有一点可以明晰,员工在接受公司调查期间跳楼自杀,必然是背负了巨大的精神与名誉压力。在可能遭受不白之冤、调查手段涉嫌“粗暴”等环节,一根沉重稻草压倒其脊梁。而人伦悲剧的发生,也同时让企业付出伦理受损与舆论责难的双重代价。
如果读者记忆力尚可的话,就可以回想起去年轰动一时的“华为员工猝死事件”,虽然两者之间或有性质区分,企业所应承担的责任程度也有不同,但毫无疑问的是,如果某些企业还陷入过度的“狼图腾”不能自拔,还在以狼性管理为效率主导的惟一路径,就必然会陷入员工权益与企业发展不断受损的恶性轮回中。狼性管理的特征就是反人性的管理手段,将管理者狼化而人本价值奴化,恰恰符合了单一追求效率、为此不惜榨干员工经济价值的企业文化。
当员工被当成企业的附属一分子,如同机器上永远沉默的螺丝钉,只能按照既定程序日夜运转。人本价值被虚化,个人情感、尊严、喜怒统统被严密苛刻的管理条例替代,上级主管掌握着下级员工的职业前途,如同头狼掌管群狼的最好手段。如此企业文化,从体制上就不允许员工挑战管理权威。员工们不再是活生生的个体,而像电脑、办公桌一样成为公司资产,成为无生气的管理数据符号。当强制执行,绝对服从,对业绩结果无休止地要求,透支执行过程中的健康和道德,被企业管理者当成对内绝对控制员工、对外经营攻城略地的圭臬,并且利用狼文化进行全体洗脑时,任何一个层级的管理者以体罚或其他极端方式,对待他自认为违规、损害企业利益的员工几成必然。
但是,如果简单要求企业对狼文化道德自省及加以纠正,只能说映射出美好愿望背后的监督软弱。一个已成常识的公理是,没有一个大致平衡、和谐的劳资关系,就没有一个可持续性发展的企业治理机制和经济体系,公正平等的社会格局也无从谈起。相关法律的执行力度缺失、工会组织无力等因素,很容易在“员工跳楼自杀”事件中寻到踪迹——企业是否有权擅自对员工进行拘禁式调查,而不是依循相关法规呈报有关执法部门?工会是否应及时介入,为孙丹勇提供必要的权利保障及维权路径?
在一个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的时代背景之中观察,工会组织的维权对象、内容、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严峻和巨大。现代社会里,一个公众组织的生命力之所在,就在于其在公众中的公信力和声誉程度。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组织而言,只有更精确和有针对性地帮助成员维护各项合法权益和劳动利益,才会在劳动者心目中和社会评价里得到更大认同。防止“员工跳楼自杀”背后的人本价值虚化,防止企业狼文化的横行无阻,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