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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义:中国文化传统对人权保障较弱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3日17:24  新浪公益

  主持人:感谢谢教授对我个人的过誉,既然你说我是以批评而出名的,我就批评一下你:第一,刑事诉讼法有错误,通过以后我们是否就不应该去批评它?我认为错误永远是错误的(现场笑),如果非要维护一个错误的权威,这是有问题的,在诞生之前或者诞生后都应该进行批评,这是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一个基本态度(现场笑),法律权威从来不是靠对错误漠视而获得的,而是靠对正确的坚持。这点我不敢苟同。

  第二,你说有些知识分子有浪漫主义情怀,理想太大。说实在话,可能是你们有浪漫主义情怀,哪一次修改刑事诉讼法修改不是欢呼,哪一次修正案不是欢呼,说我们取得了一个胜利又一个胜利(笑),浪漫的是你们,不是我们。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开始到现在已经这么多年了,还要说我们浪漫,我觉得确实有点过,我不是一个浪漫的人(现场笑声)。

  总体来说,我认可两位讲的特点: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确实有很多不错的地方,不管是立法方向还是具体制度有很多亮点,这是确实存在的。但最大的问题在于我提那么一点要求没有支持:陪审制。什么时候同意刑讯逼供的?我们永远禁止刑讯逼供的,但永远禁止不了;什么时候准许熬夜审判?都是禁止的,我们的法都没有规定这些行为,但我们的法得到实施了吗?所以关键不在于程序法则和证据法则的完善,而在于谁在用这个法,如果始终不解决刑事审判组织问题,我觉得你们都会泛浪漫主义,现在公开审判的案件或者问题都是说已经完全按照法律进行,很多案子很清楚,李庄案也好、北海案也好,44分钟“秒杀”一个人,公检法、律师,四家一起去实验,按照检察院和公安局说的时间和地点,律师一个一个以非常快的速度跑,以44分钟把一个人杀完,抛到海里,真是秒杀。如果我们始终不把审判组织的问题放在刑事诉讼法修改里,我觉得是浪漫主义。为什么不在死刑案件里把陪审打开?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死刑不能三个法官加6个陪审员进行审理?为什么非法的东西一直被法院和法官所漠视,问题是职业法官、职业检察官、公安感情上认同工作上一体化,如果人民站到了审判席上就不一样了,很多年前我都在说这个事,老百姓一听你把人民掉了半天这还行?把人民往审判席一坐,结果完全不一样,哪一天陪审制没搞起来,这个制度就是浪漫主义。

  我对刑事诉讼不是很了解,但我叫我的学生做了一个统计,很难发现我们说的法治比较完善的国家里不搞真实的陪审。我简单发表一点评论,因为阳光太多,我稍微说一点不是阳光的东西。下面有请王公义主任做点评,大家欢迎!

  王公义:谢谢,很惭愧,我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兼职教授,兼职十年之久从来没有讲过一课。今天听了卞老师的演讲以后,我很赞成他对刑事诉讼法的总体评价。但还有一些问题不完全如人意。这是我赞成他的第一个观点。

  第二个赞成是他说的几个亮点,觉得说得很准,一个是人权保障写到刑诉法里去了。二是强制措施,对公安机关的各种侦查活动进行了一些限制。三是维护权益方面也有进步,我们司法部管律师,刑诉法修改我写了四篇文章:法律服务问题、法律援助问题、司法鉴定问题、刑法执行问题。其中法律服务问题以1万多字就讲法律服务,律师一块到底怎么办,最后报到人大,也很重视,还找我说过一次。有进步,但还是没有达到我们原来的要求。

  第三,非法排除方面解释不少,但现在很多证据还是有问题的,比如质证问题等,规定得很弹性。当年我们搞司法鉴定时,给司法鉴定部门提出一个建议:司法鉴定人鉴定完后得出意见,一定要到法庭接受询问,如果不能讲得很清楚,如果根本不去,这个证据就不能使用,因为是一个技术问题,要把这个技术说得很清楚,在什么环境下做的什么鉴定,鉴定的科学度到底有多少,必须说清楚,后来写的这里面,都没有。我觉得亮点部分很准,但并不完全,需要我们继续努力。

  人权保障方面,宪法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经过多年努力好不容易写在里面。我们说刑诉法是刑事科学领域里的一个小宪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权,现在强调两个方面。但人权问题写得还是不够,还需要努力。当然人权问题也比较复杂,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得很清楚的。

  另外,为什么产生这么多问题,特别是学者非常痛苦,我觉得有三个问题:一是文化传统,文化传统对人权保障比较弱,特别是在刑事领域,中国的刑事很发达,从历史到现在,几千年来刑事领域有很多理论和实践,但总体看,把犯罪嫌疑人基本有罪推定,人们的概念基本是这样,包括每一个人包括每一个领导人,所以修改要把人权保障放在第一位,但都做不到。我们看京剧,把犯罪嫌疑人押上来,不管原告、被告,先跪在那个地方。

二是人们的法律素质不是很高,几部法出了20多年,现在比以前强多了,讲法律,但严格依法办事还是很难做到,不是中国人,东方人恐怕都不行。美国在东方搞的颜色革命大部分是选举出了问题,中国若发动文化大革命肯定能发动起来,中国的法律素质还要搞20年普法。我在国防大学讲课,一个老头说中国什么时候能实现法治社会?我说你我肯定看不到,至少50年后才是标准的、一般的、较好的法治社会,达到目前西方国家的发达水平至少要30-50年时间。我们现在很艰难。三是转型私器的问题。现在发展很快,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用几百年的时间发展起来的,我们用几十年的速度追赶,这个转型过程中,人们的思想是乱的,中国人的思想非常乱,因为中华民族从古到今没有什么宗教信仰,也不信神、不信鬼。

  主持人:我们信共产主义。(现场笑)

  王公义:对此我比较怀疑,人是一个精神动物,要有精神信仰,吃饱了会想事,这时候就需要信仰,中国人什么都不怕,外国人还怕上帝。而且转型过程中我们发展速度比较快,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有了问题。而且政府要控制社会,控制社会时就要用一些手段把社会压住,不能出问题,出了问题要怎么着,压的过程中,自然而然的倾向于传统文化,倾向于传统思想,倾向于有罪推定,倾向于管理社会。54宪法写得很好,到现在为止宪法学很好,把宪法一条一条落实中国将是很宪法的国家,但恰恰很多宪法条文不落实,54宪法搞完后,刘少奇同志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工具”,宪法怎是一个工具?一下就把宪法降低了。宪法要遵守。刑诉法之所以这么难,这三个问题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压力。三是怎么对待这个法。既然刑诉法已经通过了,我们要拥护、执行,好的法一定要严格执行,差的条文一定要加强限制。还有很多其它规定,我来限制你这条,73条就盯住你这条,虽然限制了辩护条文,但所有参与诉讼的人都应该这么着,我们要不断的批评、监督、研究,从理论上进行研究,这条确实是有问题的,不好就是不好,执行归执行,但这条执行起来是有问题的,我们在执行时要进行批评。

很多学生在政法大学接受培训,执行法律并监督,我们的监督手段是靠思想影响社会,提高人民的法律素质来加强监督。我相信自我的发展,随着时代的前进,在座的人就成长起来了,这一代人和上一代人完全不一样,所以我希望大家能不断推进刑事科学能更加科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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