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兰立露
北京关闭公园里的会所,不仅不是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而且是对公园功能属性的正本清源,是一种合乎本身职责职能的管理行为。
针对“会所中的歪风”,北京釜底抽薪,关闭市属公园内的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
诚然,把公园内的会所关闭,并不意味着会所的绝迹,但会所中歪风的猖獗,有公园会所的推波助澜;板子打到会所身上,并不意味着领导干部间就不会有新的歪风出现,但公园会所四处开花,的确对风气的形成有不良影响。
反四风,领导干部要管,一些会所也要管。这样做是否意味着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呢?不可一概而论。
如果说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就把所有的会所全部关闭,这当然就是干预过度,手伸得过长。会所的兴起,有其市场的力量作用,不管是畸形的也好还是正形的也罢。其兴其灭,应由市场这只手去调节。当然,政府的行为会对它的兴衰有间接影响。反“四风”,直接导致一些高档烟酒、高档酒店的冷清,就是明例。现在反对会所歪风,政府不是干预正常经营,而是对领导干部出入作出限制。这种管理模式是守住了政府行为边界的。
然而,公园中的会所,在某种意义上说,本身是市场与相关单位勾兑的“怪胎”,是另一种歪风,并非纯粹市场力量作用的结果。公园的性质和定位,原本决定了它姓公,不姓私,本不该有“私人会所”;它的公共和公益特性,也决定了不该成为商业活动的场所。会所之所以进入公园,在园方是当初自谋生路以补管理费用不足等原因所致,在商家一方则是看中其私密性、瞄着领导干部群体。一些“大官”“大款”“大腕”在公园会所的聚集,表明畸形市场的存在。
在此意义上说,北京关闭公园里的会所,不仅不是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而且是对公园功能属性的正本清源,是一种合乎本身职责职能的管理行为。正如北京所指出的,公园内租用合同到期且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场所一律不得出租,确保公园更好地面向游客、服务群众、提高质量,此之谓也。关闭公园会所,既还百姓以其服务功能,又堵住了领导干部搞歪风的一个出口。
反“四风”,治会所中的歪风,要的就是这种有理、有度、有节,有什么病就用什么药,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公园中的会所,原本不该存在,该关的就该关。其他社会上的会所,正当经营受到保护,但领导干部出入已是不能,因而正当的监督也必须有。整治歪风邪气,就是这样一点一滴、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推进,这才务实。
(原标题:关闭公园会所无关微观经济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