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洪其:阶梯气价“劫富”还要“济贫”

2014年03月22日03:39  北京青年报 收藏本文

  从长远看,天然气涨价所得还应当更直接用于对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补贴,如对部分困难群众用气进行常态性直补;如果因成本增加等因素推动天然气价格普涨,“劫富”所得的一部分应用于冲抵涨价因素,以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低价水平。

  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阶梯气价指导意见》,要求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价格稳定,对高消费用户超出基本需求部分的用气适度提价。《意见》明确,阶梯气价分为三档:80%家庭的用气量属于第一档,气价保持不变;其余20%家庭的用气量中,属于一档的部分也不提高。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安排,具体方案及实施时间由各地通过听证会等程序确定。(相关报道见13版)

  与水价、电价一样,天然气价格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事项,制定天然气价格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决策,必须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负担和承受能力,充分考虑整个社会对公共品价格的敏感与关切。我国天然气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2013年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超过30%,资源严重短缺与消费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对节约天然气资源、提高使用效率提出了迫切要求。与此颇不协调的是,我国居民用气具有不均衡的特点,不足20%的居民家庭消费了40%左右的天然气量,用气量越大的家庭享受的补贴越多,天然气低价政策由此造成了新的不公平,客观上鼓励用气量大的家庭多用多得利,对节约用气、缓解供气压力十分不利。、

  有鉴于此,实行阶梯价格制度是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必然选择。阶梯气价制度将用气量划分为若干阶梯,基本用气需求部分实行“公益价”,维持目前价格水平不变;超过基本用气需求部分适度提价,发挥市场和价格对需求的制约作用。这项制度在保障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与传统的单一气价相比,阶梯气价可以更好地兼顾公平与效率。近年来,河南、江苏、湖南等地部分城市进行阶梯气价试点,收到积极的效果。

  根据发改委的《意见》,阶梯气价一方面要确保大部分家庭用气价格不变,基本用气需求不受影响,另一方面,对超过基本用气需求部分要提高价格,而且超过部分用气量越大,价格涨幅越大,所以从总体上看,气价上涨部分是不可忽视的,少数家庭将为超过基本需求部分用气支付高价,天然气公司通过涨价增加的收入,将是一个巨大的数字。这里的涨价相当于“劫富”,所得收入如果全部落到天然气公司的腰包,就在天然气公司和用户之间制造了新的不公平。

  为避免出现新的不公平,首先需要在居民用户层面,以“劫富”之得行“济贫”之益。按照发改委的《意见》,“济贫”可分为两部分:其一用于对部分居民用气的直接补贴,即“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供应成本,减少与工商业用气交叉补贴”;其二用于对居民用气的间接补贴,包括用于“一户一表”改造,弥补用气高峰时段采购高价LNG资源的支出,弥补建设储气调峰设施的支出等。从长远看,天然气涨价所得还应当更直接用于对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补贴,如对部分困难群众用气进行常态性直补;如果因成本增加等因素推动天然气价格普涨,“劫富”所得的一部分应用于冲抵涨价因素,以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的低价水平。

  与国际市场相比,我国天然气价格其实并不低——美国天然气价格仅为中国天然气价格的1/4,以至于中国很多厂商跃跃欲试,试图从美国进口天然气。这从一个侧面表明,我国天然气价格仍有较大的下降空间,只要天然气企业切实完善内部治理,进一步改进管理、提高效率、严控成本,天然气完全能够回归到合理的水平。做到这一步,实行阶梯气价就不但能更好地“劫富济贫”,还能有效克服推高价格的各种不合理因素,避免阶梯气价成为不可逆转的“阶梯涨价”。

(原标题:阶梯气价“劫富”还要“济贫”)

(编辑: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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