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林元白
政府部门如果当甩手掌柜,以为企业能贡献一点GDP,带来一点财政收入,就对它睁只眼闭只眼,其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伟人说过,当利润达到百分之三百,资本家就敢冒被杀头的危险。兰州威立雅到底获得多少利润,我们不得而知。但它导致城市水价上调,同时又不保证水质安全的劣迹,却令人心寒。
在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中,最新消息显示,兰州官方经过调查,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对水质安全存在着监管不力的问题。而从这家企业的劣迹史看,眼里只有利益没有责任的行为并非一起。
据称去年5月,威立雅在海口的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曾被查出水粪大肠菌群数超标。前年9月,威立雅焚烧炉废气多种元素超标。这一次苯污染事件,威立雅监管失职同样明显。
尽管此次污染被认为是中石油兰化公司的“历史事故遗留”,但是,威立雅坐视这一遗留问题的存在而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显然有悖于一家现代水务企业的安全理念与常识。
保证饮水安全,这是水务企业生存的最大前提。如何保证?又岂是例行监测一下了之?所谓国家规定检测频次,同样有一个前提,就是你把源头问题解决了,才会有程序性检测起效用,以及时发现问题。如果这个源头问题没有清除,等到例行检测,恐怕大错已经铸成。
正如威立雅方面称,苯被检出纯属意外,因为检测系正常工作程序之外,如未检出,兰州市民就可能要喝半年“香水”。正是这次4月份的偶然检测,测出了苯含量超标。事实上,即使是4月份的检测,由于完整的检测和全分析过程需要时间,对居民的伤害在事实上已经出现。从2日对水质取样,到10日正式确认自来水苯超标并采取措施,8天的时间兰州市民有可能已经饮用了苯超标的自来水。
这一事实表明,水务企业不解决源头问题,后果有多严重。在你供水流域内,怎么可以对污染源没有警惕?对那些历史遗留问题没有洞察?对兰化公司的两次事故,威立雅是清楚的还是不知道?对此类污染的特性,是科学认知,还是心存侥幸?自流沟超期服役,是立足于修修补补,还是彻底根治?在这个意义上讲,你只有首先从源头上去除那些安全隐患,你的程序性检测才有实质性意义。这也是企业监管应有之义。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同样的紧要。惟有严厉的监管和惩罚,才能促使企业放弃侥幸心理,放弃以民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博弈的筹码。政府部门如果当甩手掌柜,以为企业能贡献一点GDP,带来一点财政收入,就对它睁只眼闭只眼,其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此次苯污染事件,是对企业和政府部门监管失职上的一堂警示课。相关报道见A15版
(原标题:“监管不力”的难道仅是水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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