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村民的“玩笑话”为何会被当真?

2015年02月23日09:01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他要想叫俺说他好,就为庄上每人买辆小轿车、一人再给1万块钱。”近日,朱之文在纪录片《中国人的活法》中的一句话,被解读为其成名后被村民索要车辆和钱财。情况确实如此吗?21日,大众网记者深入朱之文的家乡单县郭村镇朱楼村采访发现,被流传的索车要钱传言,实为彼此熟悉的村民之间的玩笑话。村民说,他们对外界的说法感到不满和委屈,朱之文成名后为村里做了一些好事,他们很感激(大众网2月22日)。

  这件事最近闹得沸沸扬扬。但说实在的,不管这句话有无媒体来澄清,我本人都不会把这解读为“被村民索要车辆和钱财”,所谓“索要”,是“讨取”和“索取”,是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的,比如某人把某人告上法庭索要几百万赔偿,某人带着一群人上某家,索要多少钱。而这句话并不带有多大的强制性,“他要想叫俺说他好”,不说好又怎么样呢?不说就是呗,又不是人人都会说你好。再者,这是一个村民的说法,还是全村的说法,甚至是村委会的意见,不能轻易混淆,假如只是一个村民的说法,就解读为“村民”,这是对其他村民的不公平。

  其实,这句话的语意,更倾向于开玩笑,就好比某人出了名,请朋友吃饭,朋友笑称,你得拿钱“收买”我们,否则要把你过去的糗事报料给媒体。这多半不会被当回事,可如果这位名人对此高度“敏感”,把此事公开给媒体,说自己出名后朋友都向自己要钱,就完全扭曲了事实。而现实中,这样的扭曲还真不少,因为媒体的报道,会略去背景,甚至只挑一句话,把这句话从语境中脱离出来说事,结果制造了不必要的口水战和纠纷。

  这和参与报道的媒体与当事人本人有关。退一步说,就是有人真正“索捐”,这也没有什么,只要对方没有做出违法的事,在嘴上说说,当事人根本不必当一回事,你把任何人那么“一说”,都记在心里,想追求他人心中的完美,那无疑不堪重负。在各种“索捐”面前,当事人有拒绝的权利,而懂得拒绝不合理要求,以及不强迫自己做不愿做的事,淡然处之,也是现代公民应该具有的权利意识。有媒体发文称,索捐折射出人格缺陷,以笔者之见,这不单是索捐者的人格问题,还涉及被索捐者的人格。

  记得潘石屹去年向哈佛大学捐款,网上一片质疑之声,称其不爱国,不把在国内赚来的钱捐给国内大学,却捐给美国大学,是吃里扒外,给自己的孩子买门票,可是潘石屹并不为这些“质疑”所动,后来又给耶鲁大学捐赠助学金,这次还是有网友质疑,质疑其是不是给孩子买耶鲁的门票———质疑到这种份上,质疑者也没有了什么意思。他人的钱只要来源合法,怎么支配是他人的权利。

  假如被“索捐”的当事人不理会这些索捐,坚定自己的意愿,维护自身的权利,这本也是对不合理要求的回应,也在改善周边的环境,坚持权利的人多了,无理取闹者也就会散去。而如果当事人极度敏感,把玩笑话也当真,承受极大的“道德压力”,那么,挥舞“道德大棒者”,会觉得此招有效,乐此不疲,如此,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就树立不起来,生态环境会更恶劣。

  至于有人用违法的手段,搞人身威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强迫他人做出自己不愿意做的事,这就属于违法行为了,当事人非但可以拒绝,还可以报警,不能以其所谓“善意”的初衷,为其违法行为开脱。总之,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会受不讲理、不讲法的人影响,但绝不是由他们决定,这要看事件核心当事人的反应,他是否坚持维护自身权利,还是谨小慎微,处处看他人的眼色,投入他人设置的“道德陷阱”,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的表现,才是决定社会文明走向的关键因素。

  (作者系教育问题专家)

(编辑:SN143)

文章关键词: 大衣哥 朱之文 村民 索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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