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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断案:一只眼睛引发的校园伤害案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22:03 安徽卫视《周末断案》


毕明明说,他现在最大的梦想是想再要回他的那只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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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舒城县苍墩小学十岁的小学生毕明明,有一次在学校玩耍的时候,一次意外的伤害,使他丧失了一只明亮的眼睛引发了一场校园伤害案官司,下面是安徽卫视《周末断案》对此事件的详细报道节目实录:

  主持人: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周末断案》。孩子们在一起玩耍,常常会发生一些磕磕碰碰的事情。有时候一个不经意的行为,往往会造成意想不到的伤害。今年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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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的小学生毕明明,有一次在学校玩耍的时候,一次意外的伤害,使他丧失了一只明亮的眼睛。那么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样的,现在结局如何呢?我们今天请到了毕明明和他的家人,有请他们。(当事人上场)在和毕明明及其家人交谈之前呢,我们还是先来看一下,记者对这个案件的调查走访。

  (大屏幕)

  (解说)家住舒城县苍墩村毕明明,是舒城县苍墩小学四年级的学生。每次放学回家,毕明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清洗自己的眼睛。每当毕明明的妈妈帮孩子做这件事时,往往都会不由自主的流下泪来;年迈的奶奶望着孙子那只无法复明的眼睛,也常为孙子的将来伤心落泪。

  今年十岁的毕明明有着幸福的童年生活,聪明伶俐的他从小就受到父母、爷爷奶奶的宠爱。为了让孩子早一点识字,父母在他五岁的时候将他从乡下送到城里的幼儿园接受教育。当毕明明满六周岁时,他的妈妈便把他送到了桃溪苍墩小学学前班读书。然而让毕明明父母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毕明明在学前班读书时,一次课间休息竟使六岁的毕明明失去了一只明亮的眼睛。这个校园内的轧井就是当年那次不幸事件的见证。

  (同期)

  记者:你们当时到这来干什么呀?

  毕明明:喝水。

  记者:你的眼睛是怎么伤的?

  毕明明:喝水的时候,他用针管子一挤,一下子挤到我眼睛上了。

  (解说)根据毕明明和当时在一起玩耍的小朋友们的介绍,我们找到了那次和毕明明一起玩,用针头误扎到毕明明眼睛的李平。他向我们描述了那次事件发生的过程。

  (同期)

  李平:拿那个针管子挤水,针管子堵住了,水挤不出来。一使劲,挤到他(毕明明)眼睛上去了。

  (解说)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四年,可十一岁的李平每当回想起这件事时,留给他最难忘的记忆是恐惧。

  (同期)

  记者:你现在想到这个事情什么感觉?

  李平:可怕!

  记者:啊?

  李平:可怕!

  (解说)经了解,当初扎伤毕明明的针管是李平在废旧的垃圾厂拣到的。由于针头染有病毒和细菌,当家人将毕明明送到医院治疗时,那只受伤的右眼已经化脓感染,无法继续保留。为了使左眼不受影响,医生不得不对毕明明的右眼球做摘除手术。

  现在毕明明的右眼安装的是假眼球,他的父母告诉我们,自从右眼球摘除以后,毕明明的右眼一直有炎症,每天都有大量的分泌物,分泌物多使毕明明养成了爱揉眼睛的习惯,这也让他在学习上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自从这件事发生以后,原本天真活泼的毕明明变的内向且孤僻,经常动不动就发脾气。误伤毕明明的李平也因此变的胆怯而沉默了起来,在与李平交谈时,我们始终能感受到他心里有一块抹不去的阴影。

  毕明明和李平家相距不足十米,从小两个孩子经常在一起玩。自从事件发生以后,毕明明说他和李平再也没有一起玩耍过。在毕明明家门口,我们把两个孩子喊到了一起。

  (同期)

  记者:毕明明你能原谅李平吗?(毕明明摇头)

  (解说)两小无猜,从小在一起玩耍的小伙伴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近距离的接触了。当他们并肩在一起的时候,让我们强烈地感受到那份疏远和陌生。

  现在的苍墩小学仍然设有学前班。望着这些天真质朴无拘无束的孩子,我们衷心的希望毕明明的不幸不要再降临到他们身上。毕明明的眼睛受伤后,他的父母已经将学校和李平的父母告上了法庭,希望能够讨回公道。而今年十岁的毕明明却梦想着自己的眼睛有重见光明的一天。

  (演播室)

  主持人:片子看到这里,我想大家的心情可能都比较沉重。我现在手上拿的是一个医院注射用的一次性针管,当年毕明明正是被这种针管误伤的。毕明明,你跟阿姨说,你后来还玩过这种针管吗?

  毕明明:没有。

  主持人:没有。不玩了。为什么呢?

  毕明明:因为是它把我眼睛扎伤的。

  主持人:那你受伤以后,如果再看到别的小朋友玩这个针管的时候,你会怎么做啊?

  毕明明:叫他不要玩。

  主持人:我们在电视上看到你现在老是揉眼睛啊,你为什么要揉眼睛?

  毕明明:痒。

  主持人:痒啊?那妈妈有没有跟你说不能去揉眼睛?

  毕明明:讲过的。

  主持人:那怎么还老揉眼睛呢?

  毕明明:受不了。

  主持人:毕明明的妈妈,你觉得孩子在受伤之后,他哪方面受到的影响最大?

  毕妈妈:就是性格好像内向了,不怎么好说话,也不怎么跟孩子们玩,就天天在家看电视。现在学习也下降了,在幼儿园的时候考试考98、99分,现在今年只考五十几分。

  主持人:觉得成绩下降跟眼睛受伤有关系吗?

  毕妈妈:肯定有关系。有时候问他写字怎么这么难看?他讲看不清楚。你要换个法子讲打他,他讲你们打嘛,我反正已经瞎了一只眼,打死就算了。

  主持人:你犯了错误,妈妈要是说你或打你了,你为什么要讲这个话呢?

  毕妈妈:阿姨问你呢。

  毕明明(犹豫了一会):难过!

  主持人:心里难过是吧?那么你现在看到孩子的眼睛已经伤成这样子了,你们做家长的心里想的最多的是什么?

  毕妈妈:就想一切办法减少他的痛苦嘛。天天看到他眼睛生那么多眼屎,好难受啊!只有一个孩子,现在又没有多了,只有一个;到以后,将来没了一只眼睛,将来生活当中都会有困难的。比如说现在哪家都是一个孩子,以后长大了,讲对象都难。谁家独生子,会把一个女孩子嫁给残废人呢?

  主持人:这件事情发生以后,你们家是把学校,还有误伤毕明明的李平,他的父母亲一起都告上了法庭。

  毕妈妈:我们没告他,我们只告学校。孩子在学校,我们只能找学校。李平他家是老师告的。

  主持人:你们觉得学校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毕妈妈:学校应该要承担一大部分责任。学校肯定要承担责任,我孩子在学校,又不是在家里。在家肯定两家家长要负责任,在学校肯定要学校承担。在下课的时候,在学前班应该有老师带着玩。学生都交学费,哪有喝轧井水的,水都没有,喝得拉肚子怎么办?他们学校没有管理好嘛。

  主持人:这件事情呢,目前毕明明的家人已经把学校告上了法庭。但是至于学校是不是要负法律责任,待会我们还会请法律专家来帮我们现场解答。在这里我想和我们的现场观众做一个交流,看看他们是怎么看待这件事情的。毕明明和另外一位小朋友李平他们玩这个针管。但是呢,不小心弄伤了毕明明的一只眼睛。你们看了这个事情以后,你们怎么想啊?

  观众(小学生):我认为李平之所以会把这个针管里面的针刺到毕明明的眼睛,是因为他以为针管里面的水会通过针尖,这样水流更小,射中率也就越准。他不是故意要不拔出针头。所以这事我认为就是一个意外。

  观众(小学生):我认为发生这个意外的事,学校还有一些责任。因为我在双墩小学的时候,老师还有校长他们都一再强调,不能玩一些危险的东西。而这个苍墩小学的老师们,他们假如要是说了这些事的话,那李平同学就不会把针尖的尖头射到毕明明的眼睛里,那就不会打这场官司,毕明明的眼睛就不会瞎了。

  观众:我觉得现在家长应该鼓励他,对吧?而且还要对他的那一只眼睛,还要更加保护好,不能叫他看电视。本身那只眼睛已经不存在了现在,现在亡羊补牢,那只眼睛一定不能让他多看电视。本身看电视就伤眼睛,对吧?家长虽然心里面痛苦,但是也要乐观起来,不能给小孩,就这么小,给他那么大压力。因为生活的路还很长,为了以后的路,给他鼓励,让他以后生活好一点。我就是跟他妈妈讲这些。多鼓励孩子。

  主持人:在座的你们觉得,学校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应当承担责任吗?

  观众:我认为这个学校应该承担30%的责任。因为学校和老师对于学生,他肩负着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毕明明这个事情发生的时候,我看了,毕明明也介绍了,老师没有告诫他,没有告知他不应该玩什么东西。所以我讲学校还是应该有30%的责任。余下的责任,我认为是李平的父母。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李平和毕明明发生这个事情的时候,应该都是7岁。7岁的小孩对于自己的行为,对于后果他没有预知能力,所以这个行为的后果的责任,必须由对方的监护人来承担。我就这么看。

  主持人:这位先生是认为,应该由对方的父母亲承担70%的责任,学校承担30%的责任。有没有不同意见?

  观众:我认为学校还是承担70%的责任,李平的父母没有责任。

  主持人:你觉得学校承担主要责任。为什么呢?

  观众:它是在学校发生的这个事件,因为学校也没有教育孩子,不要玩这些危险的物品。学校责任比较大。李平毕竟也是孩子,他也是交到学校来,李平父母没有责任。我是这样认为的。

  主持人:你说说。

  观众(小学生):我认为李平的父母要负70%的责任。因为没有哪所学校老师规定,下课时要教管学生不要玩这个,不要玩那个。而李平不知道危险性后果是怎样的情况下,就用这只针管来挤出水。所以说我觉得李平的父母应该负多点责任。

  主持人:毕明明的眼睛已经受到了伤害。我想对于一个身体上已经受到伤害的孩子来说,不能让他的心理上再留下什么阴影。他今年才十岁,今后要走的路还很长。毕明明的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需要更多人的关心,我们在这里也衷心的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向他伸出帮助的手。非常感谢毕明明和他的妈妈来到我们的演播室现场,谢谢你们!

  主持人: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学校该不该负责,该负什么责?今天我们请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范愉老师和安徽教育学院心理学副教授李群老师,有请两位专家。

  主持人:范教授能不能跟我们说说,现在的校园伤害案主要有哪些特点?

  范愉:校园伤害案件,实际上它发生的原因和结果都是比较复杂的。比如说在校园这个环境内就可能有多种原因造成的伤害案件。比如说像本案的这个毕明明,它是一个学生之间的互相伤害;也有的是因为学校的设施,比如说不够安全出现的问题;也有的就是出于一种学生正常的玩耍、体育课等等正常的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意外伤害;还有就是由于学校的管理失职,包括体罚等等一些学校的严重过错导致的伤害。

  主持人:刚才有很多家长,包括毕明明的母亲她也认为在学校里发生的伤害案,学校肯定应当承担责任。是这样吗?

  范愉:原则上是这样。学校不承担监护职责,因为监护职责是作为父母的一种法定职责,它不可能随便转移给其他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学校的责任相应就减轻了。首先要注意到,要根据孩子的年龄来决定学校的责任。比如我们本案说到的是学前班。那么作为一个学龄前儿童,在你学校学前班上学,老师的管理责任是很重的。比如说要对他们进行危险品的教育,危险游戏的防范,并且在适当的程度上确实他的管理要比一般的小学生、中学生要严格的多。比如李平,他拿着针管在学校出现,老师也没有发现,没有及时发现。至少他(李平)也不懂得。像(现场)小朋友们都懂得这个道理,什么针头的危险性、细菌。他(李平)显然是都不知道。这就说明学校确实管理上有一定的漏洞。另外就是老师对孩子的看管是不是周到?比如说平常他们的玩耍,他的限度在哪?此外就是孩子一旦出了事故,他是否及时履行了救助的义务?按照我们的《民法通则》处理问题,就是说这个事件毕竟直接加害人是另外一个学生,也就是说直接的责任还是学生,另外一个学生也就是李平造成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分清责任的轻重。如果是学校,他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呢?是管理责任,是间接的责任。而这个加害人,就是李平,他承担的是直接责任。对他自己的行为,他应该承担责任。至于李平的家长承担的是什么责任呢?是赔偿责任。因为行为人是李平自己,但是他没有能力进行赔偿,所以他的行为导致了赔偿责任,后果是由他的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来承担的。另外按照我们教育部的《学生伤害处理办法》,就是在特定的情况下,比如说李平他们家经济比较困难,完全要让他承担责任的话,他也可能赔付不起,对毕明明的救助就肯定不利。那么在特定的情况下,即使学校完全没有责任,也可以根据协商要求学校承担一种补偿性的义务。

  主持人:今天由于种种原因,案件的被告一方,也就是学校校长没能来到我们节目现场。但是我们的记者在采访的时候,校长也提到这样的顾虑。他说现在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了伤害,都会想到要把学校告上法庭。这样一来呢,校园伤害案比较多,一是会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另一方面,大笔的赔偿也会使学校,特别是一些农村学校,本来就不太足的教育经费更加短缺。那么对于学校方面,他们该如何应对这样的问题?

  范愉:这个提法是非常正确的。因为我们无限制加重学校的责任,有时候是不合理的,使得学校有时候畏首畏足,不敢让学生去参加什么体育活动、户外活动、社会实践等等,这对孩子的发展本身是不利的。所以从我们社会的整个发展而言,不能过多的加重学校的责任,应该合理的承担责任。对儿童、未成年人的这种风险,所有的人都有承担的义务,比如说家长。所以最好的办法,比如说将来我们社会会逐步实现对儿童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就他出生起学校、国家都应该承担对他的一定的保障义务。在现在没有这个条件的情况下,鼓励儿童的家长和学校参加一些人身伤害保险,学生的一些伤害险。这样的话,如果出现事故以后,完全是意外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使孩子的伤害能得到及时的救助,这样也不至于过多的加重学校的负担。

  主持人:我知道李教授对儿童心理学非常有研究。那你觉得孩子本身就是好玩好动,你不可能在行为上去限制他,但是现实的情况又必须加强管理。该怎样去教育管理?

  李群: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应该是一个长提不泄的话题。我想这个安全教育,我觉得首先是家庭的责任。就是作为家长,自己要有一种非常强烈的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的意识。这种安全教育呢,我们家长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就是生活当中,可能会潜在很多危险因素,家长应该有一定的预见性。然后要经常地告诫孩子哪些东西比较危险。但是孩子毕竟就是有好奇心,你越不让他碰,他有的时候可能越想尝试一下。所以我觉得我们有的时候,就是教育学上,有一个叫做自然教育法。家长只要在自己的监控之下,可满足孩子的好奇心。然后他也学会了怎么样去用这个东西,而且怎么样去逃避危险;我们还有一种教育叫观察教育。观察教育,比如像我们现在发生过的很多案例,通过媒体、通过电视、通过报纸,家长应该让孩子了解曾经发生过哪些危险的事情。孩子他通过别人遇到的危险,他就知道了:噢,这样做很危险,下次我得要规避它。对孩子的危险要有一定的预见性,我觉得应该能够尽大程度地去防止它。

  主持人:刚才两位专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事情作了一番分析,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有了判决结果,我们还是先看一下大屏幕。

  (大屏幕)

  2001年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毕明明右眼受伤至残是因为李平的行为所至,被告李平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李平的母亲作为李平的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毕明明与被告李平均系舒城县桃溪苍墩小学学前班学生,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小学没有尽到监护管理职责,应当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演播室)

  主持人:法院的审理结果对于家境并不富裕的毕明明一家来说,多少算是一种安慰。但是呢,我想无论多少钱,现在也换不回毕明明已经丢失的那只明亮的眼睛。像毕明明这么大的孩子,应该是充满着梦想的,应该过着无忧无虑、五彩斑斓的生活。但是毕明明说,他现在最大的梦想是想再要回他的那只眼睛。在我们节目即将结束的时候,我们衷心的祝愿毕明明能够尽快地走出伤残所给他带来的心理上的伤害,同时也祝愿所有的孩子们都能够远离伤害,能够过得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好,非常感谢两位专家来到我们的节目现场,同时也感谢现场的所有观众朋友们。《周末断案》下周同一时间,我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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