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天天说: 未成年人犯罪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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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0:57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 |||||||||
主持人:章法先生最近比较烦,因为宝贝儿子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了,而令他更烦的是,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儿子有期徒刑一年,章法先生这下要问了: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吗?"那么章法先生的说法是否站的住脚呢?来看今天的有法天天说 解说:章法先生的儿子在学校里虽算不上是品学兼优,但也绝非调皮捣蛋之流,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在家待业,为了能挣钱养活自己,小章法开始和几名社会青年混在一起,而
解说: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字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解说:直到此时,章法先生和儿子才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懂法,纯属是法盲,但悔之晚矣。如今有很多人和章法父子一样,都认为 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法不用追究法律责任,希望这些人能够以此为鉴,通过对未成年人的不断教育,使他们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从而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法制播报》北京地区中国教育电视台3套 周一至周五19:30首播,次日14:30重播 其它地区参见news.sina.com.cn/s/2004-06-11/16113402319.shtml 新闻线索请拨打010—84720124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