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为病儿实施安乐死获罪 众村民联名为其求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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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8:31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本报专稿/李俊晓 孙金华 泰戈尔曾写道:“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是生命的境界,也是死亡的境界。但那些没有行为能力的人哪怕生不如死,却也无法把握自己的生死。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分水亭乡王楼村的孙陈晨(又名大成)就是这样一个人。
因为不堪生活压力,他的父亲上吊身亡,可怜的母亲救儿无望,但又不忍目睹其病发时的痛苦,请村医对儿子实施了“安乐死”。始料不及的是,这种无奈的选择却引发了一场官司。 案发后,7月22日,固始县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然而,固始县分水亭乡王楼村的319名村民还是不停地为其母亲求情。 悲剧:静脉注射让孩子“安乐死” 看守所内的何士俊现在的心情,仍久久不能平静,她眼前不断出现2005年2月2日凌晨,儿子大成离开自己的那一幕。 1991年,她的儿子大成来到了世上。4个月时,她发现儿子经常抽搐、翻白眼,何士俊与丈夫孙云智带着孩子四处求医,先是附近的大小医院,没有效果,又到合肥、郑州、北京等地的大医院,但孩子的病情却不见任何好转。 随着年龄的增长,大成的其他疾病也进一步暴露出来。三四岁的时候,孩子不会说话,又聋又哑,癫痫病不断发作。经过北京一家医院诊断,发现其脑细胞严重萎缩,智力仅相当于0岁婴儿,且停止发育。鉴定结论认为,大成所患多种疾病,均为先天性原因,现代医学无法治愈。 悲剧发生在2005年2月2日凌晨4时许。何士俊起了床,看见孩子又在痛苦地抽搐,就连忙到村医管风洲家,让他给孩子打一针,使孩子得到永久的解脱。管说:“我们这样做,也不知道是救他还是害他。”说着,管风洲叹了口气,就带着妻子张连芳同何士俊一起出了门。 家里,孩子仍在抽搐。管风洲说:“好歹是条命,再等一会儿,如果过来了就不用打了。”然而事与愿违,抽搐的大成一直没有停下来。管开始用注射器配药,张连芳在一边帮忙。一支含有115ml“利多卡因”的葡萄糖溶液通过大成的左手静脉处全部注射入他的体内。数分钟后,孩子平静地离开了14年来没有任何幸福的人世。 看着孩子离去,何士俊号啕大哭,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啊! 缘起一言难尽的家庭苦难 与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何士俊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也深爱着自己的儿子。不同的是,这位39岁的乡村母亲承载了太多的不幸。 何士俊的弟弟何士强说,当年在北京就医时,鉴定结果出来后,孩子的父亲孙云智主张将大成扔在北京的大街上,何士俊坚决不同意,将孩子带回家继续治疗。 在大成5岁那年,夫妻俩带着儿子到无锡打工。由于长时间治疗,再加上多种疾病的折磨,大成5岁了,还抬不起头,脖子又细又软,癫痫病不断发作,使他们根本无法安心打工。当时,就有很多人推测,这孩子可能很快死去,劝他们丢在外面算了,何士俊仍然不肯。他们终止打工,又将孩子带回家。 大成就这样一天天长到了14岁。这时他的病症表现为:痴呆、癫痫、聋哑,右手无法伸直,右脚往内拐接近90度,大小便不能自主,经常赤身裸体,不认识人,没有生理上的饥饿、冷暖以及感情意识。 更让何士俊痛心的是,大成的癫痫病一天要发作好几次,发作时突然摔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浑身抽搐,翻着白眼,显得痛苦不堪,其状恐怖极了。而且大成经常一身屎尿,臭烘烘的,走到哪儿拉到哪儿。有一次,邻居家正在吃饭,大成却在人家门口拉屎,气得邻居用铁锹铲起来糊到何士俊家的门上。 回忆大成14年的不幸和这个家庭的凄惨经历,何士强就摇头:“一言难尽!”他说,姐姐家本来就很穷,又要给孩子治病,家里是一贫如洗,断油断盐是常有的事儿。 在村里,人们对何士俊一家极为同情,不断有人劝她把大成带到城市的火车站等地扔掉。何士强说,他姐姐觉得这样对大成太残忍了,像他这样身患多种疾病,连讨饭都不会,丢到外面也只有饿死,抛尸荒野,这使何士俊不忍心。 1998年秋天,何士俊又生了一个儿子。在小儿子1岁多时,长期遭受生活压力和大儿子病痛折磨的丈夫孙云智上吊自杀,使这个家庭再次遭到重创。孙云智死后,何士俊的两个孩子也被何的公公强行带走,她只好外出打工。 在丈夫去世5年后,何士俊结识了开出租车的霍守贵,两人在县城租房居住。今年1月15日,公公将大成送给何士俊。 此时的大成,病情愈加严重,癫痫发作的频率增加,何士俊担心其死在出租屋里,就带着大成回到乡下。面对儿子的痛苦,何士俊开始产生了让他结束生命的念头。她找到本村医生管风洲,问他有没有可以让大成“昏睡过去”的药物。管说,可以用药物无痛苦地结束大成的生命。就这样,一个可怜的生命终结了。事后,何士俊给了管风洲1500元钱。 求情:她是被逼无奈才出此下策 事情发生后,大成的爷爷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何士俊以及管风洲夫妇随即被公安机关拘留。由于身体状况不好,加上心理压力过大,管风洲最后死在了看守所里。 从何士俊被民警带走那天开始,她所在的分水亭乡王楼村村民们的求情就一直没有间断。在获悉何士俊被批准逮捕后,前任村主任张义富就带着319个村民签名、按手印的“请求书”,向县检察院求情。 2005年6月30日,得知此案要在县法院刑一庭开庭审理,何士俊、张连芳以涉嫌故意杀人被起诉时,村里来了七八十个人,他们是这个悲剧的见证人。大成的爷爷以前是村里的公办教师,村小学的9名老师也联合签名,向司法机关发出《关于对何士俊从轻、减轻处罚的请求》。 村民们普遍认为,何士俊对亲生儿子实施“安乐死”,一是因为对法律无知,二是为生活所迫。“我们老百姓也知道,法律是无情的,但她绝不是‘虎毒食子’,她是不忍心让孩子继续受罪,被逼无路才出此下策。” 村民们同时认为,医生管风洲夫妇也是出于同情,才帮助何士俊为儿子实施“安乐死”的。 庭审:在法律与感情间徘徊 或许正是何士俊14年的苦难,以及由此酿出的悲剧,使得刑事审判的法庭上很平静,控辩双方也没有激烈争论。 从固始县检察院的起诉书所用的措词可以看出,公诉机关实际上认可了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善意犯罪”, 检察官杜心泉说:“办理这样的案件,确实有感情障碍,我们也很矛盾。”他说,出庭前,公诉机关还专门查阅了国内外司法实践的资料,发现世界上只有个别国家的法律允许“安乐死”,但也只是限于成人,而且前提是该成人患有不可逆转的病症。而孙陈晨属于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的行为能力,无法表达自己的意志。 经过反复讨论,检察机关认为,何士俊和医生利用超大剂量的麻醉药,为孙陈晨实施“安乐死”,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符合《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条件。 法学界长期存在争议的“安乐死”案,第一次与这个偏居豫东南的小乡村联系在一起。因此,法官认为,何士俊与张连芳以静脉注射大剂量麻醉药品的方式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该案被害人身患多种先天性疾病久治不愈,被告人何士俊多方救治无效且家庭困难,二被告杀人动机均含有为被害人解除疾病痛苦的因素,其主观恶意性和该案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因此,固始县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二被告有期徒刑各4年。 中国“安乐死”的第一案发生在19年前:1986年,陕西汉中的王明成,在医生蒲连升的协助下结束了母亲夏素文的生命。当时,夏正身患癌症、痛不欲生。老人安然离去了,但王明成和医生却以故意杀人罪被推上了法庭。 案件震动了整个中国。王明成的选择得到了出乎意料多数人的理解,但“无情”的法律不会简单地照顾人们的情绪。最后,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批复,“‘安乐死’的定性问题有待立法解决。” 在对立法的等待过程中,命运又一次残酷呈现:2003年,患胃癌晚期的王明成要求“安乐死”,但没有法律规范的现实使得他的家属不敢这样做。最终,他在病痛折磨和拖累家庭的内疚中去世。 事实上,1988年以来,一直有人呼吁为“安乐死”立法。而现在,河南固始县何士俊案又摆在了大家面前。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