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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揭开民警串通按摩店敲诈嫖客 被判刑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09:51 民主与法制时报

  在河北省沧州市开按摩店的承德农民王恒做梦也没有想到,在自己向检察机关和媒体揭开民警串通按摩店敲诈嫖客的黑幕后,自己和妻子却被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26日,沧州市运河区法院作出判决,王恒和妻子翟某犯容留妇女卖淫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和一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5000元。

  按摩院老板揭开民警敲诈嫖客黑幕

  今年6月8日上午,沧州一家按摩院的老板王恒约见某报驻沧州记者刘树鹏,向其透露了他曾经涉足的按摩院背后的肮脏交易。

  王恒介绍说,他去年7月来到沧州做生意,一个偶然的机会,通过朋友认识了公园派出所的民警郭某和马某。两民警建议王恒开一家按摩院,给警方提供嫖客线索,罚款后,他也可以从中得到好处。王恒动了心,便从朋友手中接手了一家按摩院。按照事先的约定,王恒让按摩小姐勾引客人,待客人上钩后,他就赶紧给郭某和马某打电话,让两人将嫖客和按摩小姐一起抓走;随后,按摩小姐被悄悄放回,嫖客则要交1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罚款。事后,王恒能从中拿到400元至600元的“提成”,王恒再从中拿出100元给按摩小姐。

  王恒告诉记者刘树鹏,自去年8月份他接手这家按摩院后,一直到今年6月,估计上钩的客人有近百人。但郭某和马某仍然不满足,有两天没给他们打举报电话,他们就不耐烦地问:“怎么没人上钩了?”

  据王恒介绍,因为争“线”(上钩的客人),民警之间也有很多矛盾。前几天,有个“客人”上套后,王某给郭、马打电话,电话打不通,他就给另一个民警打了电话。过了两天,郭、马就来按摩院查,以没暂住证为由,将服务员都带走了,说要放人得交2000元罚款。王恒说,实际上,去年9月份他已经把办暂住证的钱都掏了,但派出所始终没给他们办证。

  这件事发生后,王恒认为郭某等人实在“太黑了”,他决定不再干这种缺德事了,将其中的秘密向记者和检察机关反映。沧州市检察机关已接到类似的举报。对于王恒反映的情况,检察机关非常重视,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随即公园派出所郭某、马某被逮捕。沧州市公安局展开大规模整顿,不法按摩店纷纷关闭,广大市民拍手叫好。目前,被王某举报的郭某、马某尚未被提起公诉。

  举报人遭到逮捕并被判刑

  6月9日,某报对此事进行了披露。举报人王恒向刘树鹏记者反映,两天来,他接到很多威胁电话,听说,还有一些人在到处找他,他怀疑自己的手机已被人监听。现在,他只能四处躲藏。就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和检察机关保持联系,先后几次到承办此案的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做笔录;鉴于王某的处境,检察机关也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证王恒人身安全。但没料到事后不久,王恒和他的妻子即遭到沧州市公安局的逮捕。

  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指控,2004年12月底至2005年5月,王恒与妻子翟某在沧州市北环经营“夜来缘”按摩店期间,多次容留妇女陈某、王某在其店中卖淫。在法庭上,公诉人员出示了王恒、翟某的供述:2004年12月至2005年5月,二人与沧州市公园派出所民警郭某、马某串通,由按摩店卖淫女陈某、王某引诱嫖娼者。随后二人联系郭某、马某,将嫖娼者抓获后罚款,并给二人提成,致使二人容留妇女陈某、王某在其按摩店内多次卖淫。公园派出所马某的供述与王恒、翟某的供述一致。在法庭上,王恒、翟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但辩称是受民警郭某、马某等人胁迫,而且主动向检察机关举报,有立功表现。

  运河区法院认为,王恒、翟某容留他人在其经营的店内卖淫,已经构成容留妇女卖淫罪。王恒、翟某辩称系受他人胁迫的主张,没有相应的证据,不予认定。王恒主动到检察机关如实供述自己和他人的罪行,不属于立功表现,但系自首,可从轻处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认定王恒和妻子翟某犯容留妇女卖淫罪,判处王恒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翟某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10000元。据了解,王恒对该判决不服,表示要依法上诉。

  判决引起社会热议

  得知王恒的判决结果后,王恒的一个朋友对记者说,法院只认定了王恒和妻子容留妇女卖淫的罪名,而王恒所举报和供述的“受民警胁迫”的主张,却没有给予认定,此案的最终结局可想而知,“王恒当初若知道这样的结果,说什么也不会站出来举报的。”

  一位始终关注此案的政法机关人士表示,王恒明知道自己有危险,却勇敢站出来揭露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个判决结果“不太妥当”。在此案中,串通按摩院老板敲诈勒索嫖客的警察尚未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举报人却迅速地受到追究,这说明了什么?  本报特稿/记者张君 特约记者回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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