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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的“仇富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1日16:06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杜智娜

  不知道法庭上这名瘦弱的河南汉子是否刻意把这次报复行动定在“9·11”,但他终究要为那天的行为付出代价。2006年3月20日,轰动一时的“北京王府井劫车撞人”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不错,是我做的!”在法庭上,艾绪强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神情,很干脆地承认。

  走进法庭,他微扬着头

  “我与本案当事人无任何关系,只是出于对这个案子的关心,才来旁听的。”当法警核实旁听人员身份时,本刊记者身后的一位40岁左右的男子回答说。

  本次开庭定在上午9点30分,预想到旁听的人会很多,北京市二中院特意安排了大法庭。

  离开庭还有10分钟,旁听席已经坐满了人,除了当事人的亲朋,更多的是媒体记者,他们齐唰唰地架起了摄像机或照相机。

  同时,伤者之一田长元坐着轮椅被家人推进法庭。被撞伤的人及其代理人陆续走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前后坐了整整两排。

  9点45分,主审法官的法槌落下,庭审正式开始。随着法官一声“提被告人艾绪强到庭”,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法庭右侧门。

  伴着脚镣与地面的摩擦声,艾绪强被两名法警带进法庭。他刚站在被告席上,记者们的镜头就已经转向了他。他并没有躲闪,反而是哪有闪光灯就将头转向哪边,微微地扬起了头,目光冰冷。

  这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已经有人在低声抽泣。

  法庭询问了艾绪强的基本情况。现年31岁的他,初中文化水平,来北京打工已经5年多了。对于这次开庭,他很清楚:“我是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局拘留的。”

  庭审刚刚开始时,艾绪强的情绪很稳定,他用生硬的普通话回答着公诉人的提问。

  “我很少去王府井,因为那里是富人购物、旅游的天堂。我对这些富人很不满,因为他们的存在让我们穷人无法生存。我只能选择在那里与那些富人同归于尽。”

  艾绪强之所以有这么强烈的“仇富”心理,是因为他曾受过“太多的不公平待遇”。

  他于2000年来北京,打工期间,曾出现过被拖欠工资的事情。“我找过劳动局、记者、国家建设部,还给北京政府打了六次电话但没打通,他们都不能帮我解决问题。”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2004年10月,他们确实接过艾绪强的举报,后艾的工作单位补发了他的703元工资。

  而令他做出报复行为的另一个原因,在别人听来很可笑,这是一个经不起推敲的借口:“作为一个河南人,我受到了很多人的歧视,特别是在北京打工这几年感受很深,我们河南人已经忍无可忍了,我有意制造了这起暴力恐怖事件,就是想给河南人出口气。”

  对于艾绪强,公诉人的评价是“天生嫉妒,胸无点墨”,艾绪强也当庭承认自己没有一技之长,没有能力致富。

  后来,有媒体记者采访艾绪强的哥哥时,他表示弟弟在案发前几个月,情绪一直不稳定。他还曾给家人留了遗书。

  面对受害人家属,他低下了头

  “难道你杀害的出租车司机李文发也是富人吗?”

  面对公诉人的指责,艾绪强的头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轻转了一下,然后低头不语,沉默了近一分钟后,他用河南话说:“我很遗憾,这是我策划的失误。”很显然,他已经失去了最初的镇定。

  按照他的计划,他只是想用铁块将李文发打晕,再开他的车撞人。

  “难道你撞的人里面就没有无辜的人吗?”

  公诉人的追问使艾绪强第二次陷入沉默,他再度抬起头时,貌似镇定地说:“我只想报复富人,假如我想报复平民百姓,我会选择小市场,干嘛要跑到王府井?”

  在法庭辩论期间,说起对社会的不满,艾绪强情绪激动,曾四次停顿表示自己很紧张,“我想说的话很多,但现在的内心很不稳定,情绪控制不了。”他原本不标准的普通话完全变回河南腔。

  最后,在附带民事原告人提出一百五十多万元的赔偿要求时,艾绪强再次向受害人表示歉意:“我确实没有能力赔偿,我希望国家能给他们补偿。”

  “我只想法官判我死刑,立即执行。”这是艾绪强在法庭上说的最后一句话。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4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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