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经过整整3个月的调查和准备,河南省法律界较有影响的10名律师,终于把两份《法律建议》寄往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这两份寄往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常设机构和最高行政机关的“建议书”中,10名律师明确提出,“全国各地暂住证及类似制度严重违反法律,应予审查撤销”。
[全文][建议全文]
|
|
|
发起人说法:暂住证造成资源浪费 |
|
发起人樊鸿烈律师认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已经有法可依,暂住证的存在只会造成有关资源的浪费。
[全文]
称为捍卫法律精神并非作秀
26日下午,发起人樊鸿烈在律师事务所接受了记者专访,称此举不为作秀,只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全文]
|
|
|
郑州法制局:暂住证不含歧视 |
|
郑州法制局局长王庆堂表示,暂住证是一种居住证明,就如同身份证一样,不应当理解为歧视。
[全文]
|
|
|
|
|
北京:暂住证有望改为居住证 |
|
北京开始着手调研修订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可能的思路就是将现行的暂住证名称改为“居住证”,待条件成熟时,实施外来人口在京购房、买车“一卡通”制度。
[全文]
|
|
|
上海:全面启动居住证制度管理外来人口 |
|
26日,容量达1000万人信息存储的上海居住证信息系统项目全面启动,居住证制度将成为上海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的核心手段。
[全文]
|
|
|
深圳:拟用居住证替代暂住证加强治安管理 |
|
深圳将出台居住证制度,以代替暂住证,其功能主要是加强人口治安管理,信息含量将涵盖暂住人员的个人犯罪记录、计生情况、出租屋租赁情况等。
[全文]
|
|
|
浙江:将以居住证制逐步取消暂住证制 |
|
浙江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将逐步取消暂住证制度,改用居住证制度,并有相应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全文]
|
|
|
|
|
正方:暂住证弊病众多,应该取消 |
|
1、腐败行为滋生
暂住证从诞生之日就身兼管理与服务双重功能,而在实施过程中,管理职能被畸形放大,服务职能却得不到很好体现。换句话说,暂住证本身并没有太多的罪恶,有罪恶的是附加在暂住证上被异化的赤裸裸的创收手段以及各种腐败行为的衍生。因此,一旦管理功能被弱化,服务功能被彰显,便会得到社会认同。
[全文]
2、收费繁多
“办证收费”似已成为现实的潜规则,办理“暂住证”也不例外。相信收取工本费,大多数人能够理解并配合。但在办理暂住证上捆绑收取其它费用(比如:广州的“治安费”、“劳动调配费”),则缺乏逻辑依据。[全文]
3、效果不彰
许多城市坚持暂住证政策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维护城市安全。似乎,外地人都到公安机关去办了暂住证,城市也就安全了,事实真是这样吗?诚然,流动人口犯罪率居高不下是个问题,但想靠一本暂住证就解决问题,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实上,流动人口犯罪问题非但不是因为缺乏暂住证约束引起,反而正是因为外地人长期遭受办暂住证之类非国民待遇所致。
[全文]
4、粗暴“执法”
查验暂住证的执法主体不明,随意检查,任意扣留人员,以各种名义收费,并以暴力和野蛮方式“执法”,这必将进一步加深城市流动人员对暂住证制度的强烈不满和激烈抵触,同时也让暂住证制度成为法治时代侵犯人权的方便借口和“绿色通行证”,背负更多的罪恶,这等于加速了暂住证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全文]
5、涉嫌歧视
来自底层的打工者对暂住证的意见相对要更加突出,因为该证件在他们生活环境中的体现,这让他们更有自己是“二等公民”的感觉。
[全文]
6、助长城乡对立
“暂住制度”在不合理的制度上,制造新的不合理,由此将会导致“城乡差距”的拉大,甚至还会衍变为新的“城乡对立”。
[全文]
|
|
|
反方:暂住证利于维护治安,不应取消 |
|
宽松的户籍制度给治安工作带来了难度。取消外来人员暂住证制度,外来人员的情况将很难摸清,有些外来人员出事后,警方无从知晓其个人信息。
[全文]
|
|
|
|
暂住证问题的本质,是城市管理与服务外来人口的措施问题。因此,讨论暂住证的是是非非,必须从城市管理与服务的终极目标来着眼。只有从进步发展的视角,来审视“暂住证”的明天在哪里,才不会为反反复复的乱象迷了眼睛。[全文]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