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我国空军采购苏-35S战斗机的意图

2013年06月27日10:57  新闻专栏  作者:裴申  

  近日,海外媒体指中俄已经达成苏-35S的采购协议,双方正就一些细节问题进行磋商,甚至巴黎航展上传出的消息说苏-35S的意向出口数量已经达到了100架。

  虽然新闻并没有明确的指出这100架苏-35S是我国空军采购的,但是从苏-35S战斗机预定市场来看,有这么大购买力只有我国,并且也只有我国空军才对苏-35S这种单座战斗机有这么大的需求,象其他一些国家如印度,更多的倾向采购苏-30这样的双座多用途战斗机。

  许多网友对这个消息可能感觉奇怪,我国已经研制成功歼-20、歼-31这两种隐身战斗机,国内一些歼-11改进型号如歼-16双座多用途战斗轰炸机也在紧锣密鼓的试飞之中,为什么空军还要大量采购苏-35S?从目前来看,苏-35S对于我国空军和俄罗斯空军都是一样的,都是做为第四代战斗机服役之前的一个过渡,如果这个消息属实的话,那么我们感觉遗憾的就是这个过渡机型并不是歼-11的改进型,这也说明我国航空工业在一些关键领域仍旧且不足之处。

  我国空军从上世纪90年代起开始采购苏-27系列战斗机,1992年采购首批24架苏-27SK/UBK,1996年引进第二批22架飞机,2000年,俄罗斯将28架苏-27UBK交付我国以偿还对我国的外债,1995年我国与俄罗斯达成苏-27SK飞机的转让生产协议,我国空军的编号是歼-11,1998年由我国沈阳飞机公司组装的首批2架歼-11型飞机首飞成功,到2006年,沈阳飞机公司一共组装了大约95架歼-11型飞机。

  苏-27SK引进之后,根据作战训练之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空军相继解决了该机与我国空军作战体系之间不兼容的问题,包括航管应答机、数传引导设备、导航与着陆系统、卫星导航设备等,并且完成了苏-27SK使用国产武器的工作,到本世纪初,苏-27SK已经具备使用国产航弹、火箭及PL-8型近距空空导弹的能力,这些措施提高我国空军的作战能力,也为我国实现苏-27国产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入新世纪,根据航空工业和空军的多次协调,决定研制全国产化的歼-11B型飞机,其战术技术任务书确定的内容包括,换装国产联合式航空电子系统和玻璃化座舱、新型平板缝阵火控雷达,具备使用国产PL-12主动雷达制导空空导弹的能力,动力系统换装为国产WS-10涡扇发动机,其他功能系统、机体结构材料、标准件实现国产化,实现综合保障,包括为航空电子系统研制通用的自动测试设备等,国产化的的歼-11B型战斗机于2003年试飞成功。2006年完成设计定型。

  不过歼-11B还有一个缺憾之处就是没有实现电传操纵系统的数字化,而只是将原来的纵轴四余度模拟式电传操纵系统实现了国产化,因此在操纵系统方面还是有一定的缺陷,为此空军同意沈阳飞机研究所和沈阳飞机公司在歼-11BS上采用国产三轴四余度数字式电传操纵系统,从而实现了全数字化电传操纵。至此我国已经全面完成了引进苏-27时确定的第二阶段工作,就是在认真进行技术摸透分析的基础,利用国内已经有的技术成果,进行技术集成创新,实现全面国产化,为维持生产线的正常运转创造条件,全面国产化包括机载雷达、航空电子系统、数字式电传操纵系统、武器、机体结构、材料、标准件和标准的国产化,配备国产化的发动机,然后应该进入第三阶段,也就是在全面国产化的基础上,按照空军的要求,对歼-11飞机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包括现在正在试飞的歼-15舰载战斗机和歼-16双座战斗轰炸机等。

  不过从现在情况来看,歼-11完全国产化工作似乎并不顺利,首先就是发动机问题,国产涡扇-10发动机设计定型以后,批量生产工作一直磕磕绊绊,一度出现沈飞机场停留数十架歼-11B/BS等待发动机的“壮观”场面,另外单发型涡扇-10也始终没有过关,未能实现替代AL-31FN的目标,特别是涡扇-10的增加推力型也迟迟没有露面,无法为歼-10、歼-11改进型提供足够的动力支持,另外新飞机在结构、飞控等方面似乎也存在一些问题。

  以我国歼-15、歼-16型飞机为例,这两种飞机为了提高飞机的多用途能力,在飞机的机翼上增加了一个负荷2000公斤的挂架,这样飞机的空重直线上升,以苏-30MKK为例,该机的结构与歼-16相当,空重达到19吨,它使用两部AL-31F加力式涡扇发动机,最大加力推力大约是12.5吨,这样它的总推力是25吨,空重大约是19吨,内油为9-10吨,按照标准空战状态(半油,2枚红外弹,飞行员及航炮弹药)大约是24.5-25吨,这个时候的推重比刚刚达到1,而苏-27的使用空重大约是16.5吨,内油9.4吨,标准空战状态下的重量量21.5吨,这样它的空战推重比大约是1.16,这就说明苏-30MKK在飞行性能比苏-27有较大的下降。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歼-20飞机虽然在2011年试飞成功,但是它的量产服役还要看配套发动机的进展,从目前来的情况来看,歼-20使用的配套发动机是涡扇-15,我国黎明航空发动机公司在2011年左右完成了涡扇-15验证机的研制工作,因此这种发动机很难在2015年之前完成研制工作,批量生产的时候可能还要推迟,因此歼-20的设计定型、批量生产估计不会早于2015-2017年,形成战斗力的时间更迟。

  前面说过我国空军在1992年引进第一批苏-27SK战斗机,三代战斗机的寿命一般在25年左右,中间两次延寿和升级,使用寿命可以提高到30年,实际上我国苏-27SK部队服役以后,一直处于高强度的训练之中,飞行小时消耗较快,第一批苏-27SK已经开始退役,这样到2015年之后,我国空军三代重型机部队将迎来一个退役的高峰时期,而歼-20短时期内又无法批量生产、装备部队,所以我国空军的确需要一种战斗机做为填补这个空白时期。

  我们知道新世纪以来双座多用途作战飞机是各国空军装备的重点机型之一,也是国际市场的热销机种,包括苏-30MKI/M、苏-30MK2、F-15K/SG等,我们知道新型作战飞机的价格越来越昂贵,许多国家难以承受较大规模的空军,所以希望以较少的作战飞机承担更多的任务,以达到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空中作战力量的目标。

  随着技术的发展,航空电子系统的体积和重量都大为降低,象一个现代的光电吊舱长度在3米左右,重量200公斤,与一枚MK82炸弹大致相当,另外开放式体系和结构的使用,有效提高这些系统使用功能和范围,过去只有一些大型飞机如E-8A才装备有合成孔径雷达,现在普通的机载火控雷达也可以具备合成也径模式,可以让作战飞机快速和廉价的获得精确对地打击能力。精确制导武器的普及是多用途作战飞机的另外一个基础,现代精确制导武器的成本和使用寿命都大为降低,象JDAM这样的武器就是在普通炸弹改装而来,一个套件价格只有2万美元左右,是一种价格可以承受的高技术武器。这些都为发展多用途作战飞机提供了可能。

  歼-11BS完成数字式操纵系统国产化以后,我国空军并没有立即将其移值到单座歼-11B上面,而是研制了歼-16多用途战斗机,根据有关消息,歼-16配备有有源相控阵火控雷达,具备较强的超视距空战能力,还挂载有国产PL-10红外成像格斗空空导弹,显然我国空军也是希望歼-16做为这个过渡时期的主战机型。

  不过歼-16的问题就出在发动机推力上面,从现在的资料来看,目前国产涡扇-10的最大加力推力与AL-31F相近,而歼-16的空重可能比苏-30MKK轻不了多少,这样它的飞行性能比苏-27SK可能也要差上许多。如果以苏-27的空战推重比衡量,就是歼-16在25吨使用重量的情况下达到1.16的空战推重比,那么它的发动机总推力要达到29吨,也就是说发动机的加力推力要达到14.5吨,这个指标就是俄罗斯目前最新117S发动机的推力,否则的话,如果歼-16空战能力欠佳,空军势必要采购空战能力强的机型完成远程制空作战任务。这可能就是我国空军采购苏-35S的根本原因。

  对于我国空军来说采购苏-35S还有另外一层深意,即为歼-20提供一个备份的发动机,以我国航空发动机工业目前的实力来说,能否按时完成涡扇-15的研制可能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研制过程肯定还会出现反复,这样如果没有备份发动机,就会造成歼-20研制进程的停滞,如果能够有备份发动机,可以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也可以减轻发动机研制单位的压力,从目前来看,俄罗斯的117S发动机可能是最稳妥,甚至是唯一的选择,尽管我们不愿意看到这样局面的出现。

  因此对于我国空军和航空工业来说,引进苏-35S可以起到以下的作用,首先确保空军三代重型作战飞机部队的换装,目前空军装备苏-27SK、歼-11的重型作战飞机是我国空军远程作战能力的骨干,引进苏-35S可以确何2015年以后,这些部队能够保持作战能力的持续性,出现作战能力的空白期。

  提高部队的多用途作战能力,苏-35S与苏-27SK相比,机翼增加了两个重载挂架,空地武器挂载能力提高,部队的可以执行更多的作战任务,包括对地精确打击、反舰攻击等。

  为歼-15、歼-16和歼-10B等战斗机提供动力,前面说过,我国第三代改进型战斗机由于配备了较为先进和完善的航空电子系统、机载武器,所以空重增加,需要117S这样的发动机来平衡,以保证飞机的推重比。

  对于我国航空工业尤其是沈阳飞机公司来说,通过对苏-35S的分析,可以为歼-11系列战斗机的改进提供参考。包括飞机的结构、飞控等,为我国歼-11系列战斗机的发展打下基础。

  不过对于我国空军来说,使用苏-35S来说恐怕还有一些障碍需要克服,首先就是数据链,我国空军已经开始普及全军综合数据链,它相当于美国的LINK-16,俄罗斯空军的标准数据链是“诗歌”系统,它的功能也和LINK-16相近,那么苏-35S如何融入我国空军的联合网络系统将是一个问题,如果使用我国的数据链终端,那么它与苏-35S的航空电子系统如何兼容,如果用俄罗斯的数据链终端,那么它与我国空军预警机、歼-10如何完成信息交换,这些都涉及到数据链的加密与解密,是各国军队的核心机密。

  另外就是机载武器,苏-35S如何使用我国空空和空地武器,比如PL-12主动雷达制导空空导弹、PL-10红外成像制导空空导弹、YJ-88空地导弹、卫星制导炸弹、隐身防区外弹药布撒系统等等,这意味着苏-35S的中央计算机要驻留有我国机载武器的发射包线,这又是各国军队的核心机密,所以这两个问题解决的好坏可以说是两国技术合作乃至两国关系的直接反应。

  从根本上来讲,苏-35S的战术技术指标比苏-27SK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它仍然无法对抗F-22和F-35带来的挑战,所以我国空军和航空工业仍旧需要努力,尽快完成歼-20等第四代战斗机研制,特别是对我国航空发动机研制单位来说,近期需要尽快稳定涡扇-10发动机的性能,做到可用、管用、好用。第二研制涡扇-10增加推力发动机,为三代作战飞机改进型提供动力支持,最后还是要守住节点,按时、高质完成涡扇-15发动机的研制,保证歼-20能够顺利的批量生产、装备部队,捍卫国家安全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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