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 中日武装冲突不可避免

2013年11月25日14:31  新闻专栏  作者:马鼎盛  

  2013年11月24日

  北京昨天宣布根据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二〇〇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包括从中国江苏省、浙江省到日本琉球群岛的东海大约70%的海域,同日本单方面设定的防空识别区有一两百公里的重叠地域。包括被日本非法窃据的钓鱼岛。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从2013年11月23日10时起施行那一刻起,中日两国的法律对抗;日本不会遵守中国法律不再巡逻“尖阁群岛”,中国不能再忍受日寇入侵钓鱼岛领空,两军的武装冲突就不可避免。中国人民、军队和当局要有充分准备。

  北京国防部将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如下:

  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以下简称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遵守本规则。

  二、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提供以下识别方式:

  (一)飞行计划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民用航空局通报飞行计划。

  (二)无线电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开启并保持双向无线电通信联系,及时准确回答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识别询问。

  (三)应答机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配有二次雷达应答机的应当全程开启。

  (四)标志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按照有关国际公约规定,明晰标示国籍和登记识别标志。

  三、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服从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指令。对不配合识别或者拒不服从指令的航空器,中国武装力量将采取防御性紧急处置措施。

  四、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五、本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则自2013年11月23日10时起施行。

  上述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十分清楚,凡进入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标明身份、服从解放军指令,否则后果自负。相信包括被拦截、驱除、迫降甚至击落。这本来是维护国家主权的必须,只不过是中共立国64年来没有立法而已。如今东海防空识别区公告天下,解放军怎么执行就是中外万众瞩目的焦点了。

  美国和日本的P-3C反潜艇巡逻机多年来一直紧贴着中国的领海线监测解放军动向。2001年4月1日海南撞机惨案,中国人记忆犹新。王伟的长机赵宇中校当时就请示要求开火惩罚美军EP-3侦察机。可惜。今天亡羊补牢吧。

  [附录]

  东海防空识别区具体范围为以下六点连线与中国领海线之间空域范围:北纬33度11分、东经121度47分,北纬33度11分、东经125度00分,北纬31度00分、东经128度20分,北纬25度38分、东经125度00分,北纬24度45分、东经123度00分,北纬26度44分、东经120度58分。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东海 中国 防空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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