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1+1》7月23日介绍了福建漳州医疗腐败案基本情况,并采访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玲教授、原国家医药管理局财务与流通司司长于明德等人。这台节目少见地诚实,坦率介绍了医疗体制的实际病症,当然,也寻找不到什么治疗良方。不过,能揭示医疗普遍腐败,就属于不容易。
福建漳州医疗腐败案的特点是该市市直区县73家医院涉嫌医疗腐败,包括22家二级以上的医院,无一幸免全部涉案,涉及到全市1088名医务人员、133名行政管理人员,也即该市医疗机构和人员普遍涉案。李玲教授并且承认“漳州只是冰山一角”,象漳州这样的情况“是全国普遍现象”。承认不承认这一事实是一切讨论的关键,以往老百姓出于自身经验判断,基本认为有着普遍的医疗腐败,而医疗机构、官方及专家们则坚持是“个别”问题,认为只是几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能在普遍的医疗腐败这一点上达成共识,已经是很大进步。
当医疗普遍腐败,那么,这种腐败是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本身的问题,还是其它?腐败是一种行为,行为当然是具体的人的行为,因此,如果从个案来说,无不可以把腐败归结到个人或个别机构的头上。这种归结是必要的,是进行法纪处分的必须,也是患者诉权的根据,不然,法纪不能进行处分,患者不能进行维权,腐败就会失去底线限制,进一步发生溃坝。但是,仅仅这样归结,又是大谬。因此,凡有基本见识的人士无不认为腐败根源在于体制。
含糊归结为体制其实仍然是空洞的。导致普遍医疗腐败的体制,是指医疗体系本身的内部体制,还是指医疗体系外部的体制?或者是两者兼有。于明德先生说:“现在医生的分配机制不合理,医生的收入过低,风险过大,医生们对这个很不满意,他们希望得到更多的补偿,又没有正当的补偿,那么怎么办就拿了人家的红包,那么医院需要很多钱来发展,医院的发展呢,不是医就是药两条路,那么政府给的钱非常非常有限,医院可能就把它盯在药品上。”这是归结为了医药费收入的分配体制与国家经费分配体制。这诚然是体制问题,但未免看问题过于狭隘,仅仅局限为了一个“钱”的体制问题。
所谓国家经费分配,实际就是国家公费医疗的盘子。盘子多大,就理应只做多大事情。在没有公费医疗的时代,也就没有公费医疗机构,人类数千年都是私人医疗。有公费医疗,盘子只能办100家合格的公费医院,却非要垄断,排斥私人医疗,搞10000家公费医院,这样的体制,经费无论如何分配法都不可能搞好,必然只能通过腐败来养这些医院。因此,坚持公费医疗机构的垄断,才是腐败根源。
既然所谓公费医院并不是真正公费,不过是通过资格垄断排斥私人医疗,那么,这种公费医院就不能有公费、私人的优点,反而兼具公费、私人的缺陷和弱点。就公费的缺陷而言是官本位,而不是医本位;就私人的缺陷而言是唯利是图,医院不过就是以医疗为招牌的超级药店,医生成了卖药营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