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城市求学门槛何时取消?

2013年08月18日08:14  新闻专栏  作者:熊丙奇  

 

  这真是一出不该发生的悲剧。一个中国的公民,为让自己的孩子在中国的土地上求学,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每个中国公民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按照北京市规定,非京籍儿童在京上学,其父母需办理“五证”后才能给孩子办在京上学的借读证。由于提供的暂住证达不到时限,且山东老家出具的无监护人证明是信笺纸手写被指不合格,军军的借读证明办不下来。为“补齐”合格证件,军军母亲韩美丽(化名)想到了办假证、买假章。8月9日交易当天,她被昌平区回龙观龙园派出所当场抓获。(京华时报8月15日)

  这位母亲的行为是触犯了法律——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是,她的孩子义务教育求学受限,这是社会对其违法,这在文明国家是不应该发生的。——近年来,针对留守儿童问题,大家建议进城务工人员最好把孩子带在身边,让孩子能从小感受家庭温暖,不要骨肉分离,可如果随迁子女在城市求学困难,他们怎能把孩子带在身边呢?——她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自己深陷困境,而孩子在京求学也无着落。而导致她走到这一步的,不仅仅是她的法制意识淡薄,更重要的是非京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北京求学存在不不合理、不合法的门槛限制。——事实上,由于在京上学需办齐“五证”,社会上早已存在专门提供办证服务的公司,从法律角度说,这也是违法,只不过这次这位母亲“不幸”被抓。——落实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就应该取消一切不合理、不合法的门槛。

  200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客观而言,在这一意见的推动下,随迁子女在城市求学的环境逐渐改善,但是,几乎所有流入地城市,都为随迁子女入学设置了相应的门槛,有的地方是“五证”,有的地方要求“六证”,甚至包括房产证和房产的具体面积。

  按照我国宪法,每个公民有平等的受教育权,而《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根据法律,公民是可以在任何地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的,城市为随迁子女入学设置入学门槛,本就不合法。

  然而,这不合法的门槛限制,却被各级政府所允许,包括国务院的意见,也提到“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允许地方设置“接收条件”,这是为何?

  这就要分析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了。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主要依靠县乡财政,这是从计划经济时代沿袭下来的机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和教育发展的要求。很显然,按照这样的保障机制,流入人口越多,流入地政府就将承担更大的教育投入责任,为此,流入地政府对解决随迁子女求学,没有积极性,甚至有的想方设法制造障碍,担心解决得太好,引来更多的流入人口,这种情况在国家要求取消借读费之后,更加突出。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层面曾提出要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较好的地区进行奖励,可是,奖励对于地方政府实际的投入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据笔者了解,某发达城市,为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投入了60亿,中央财政的奖励为1.8亿。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设置入学门槛,上级政府并不会干涉。——如果不设置门槛,地方政府会告诉上级政府,为此增加的投入该由上级政府买单,可上级政府并不愿意承担。

  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恰恰是要由上级政府——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接手。只有将目前由县乡财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变为省级财政统筹,并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才能保障每个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一方面,由于经费由省级财政或中央财政保障,县乡财政不会因接收流入儿童,而新增教育投入负担,从而把流入孩子拒之门外;另一方面,对应省级财政统筹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可建立学费随学籍走的经费管理体系,随迁子女是把学费带进城市的,这就减轻流入地的负担,也让流出地感受到压力——现在流出地政府乐见孩子流出,减轻自身的教育投入负担。而从义务教育均衡角度说,也只有实行省级财政统筹,才能切实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

  只要随迁子女在城市求学还有门槛要求,就意味着我国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并没有依法得到保障。在美国,就是一位非法移民者的孩子,当地政府、社区会不管其父母是否非法移民,而会让其马上上学,让每个公民都接受教育而不是流浪在街头,这是提高国民素质,也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根本,所谓多一所学校,就少一座监狱,就是这个道理。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而不是福利,保障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这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这是解决随迁子女求学的立足点,为此,应该取消所有门槛限制,并以此重新设计教育管理体系和教育资源配置体系。

 

文章关键词: 随迁子女 教育 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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