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蛮子嫖娼事件经媒体高度渲染,可谓举国关注。所有人都会以自己的理解和判断评说此事。由于事件发生在特殊时期的敏感人物身上,注定还会发酵并持续震荡一个时间,甚至会延伸开去,引来更多是非。这一点从美国多家媒体的报道中可以看出。
今天的中国处于矛盾多发期、集中爆发期,各方面的焦虑感都很重。由于情绪不稳火气重,致使小事情也屡屡被放大。特殊条件下甚至让官民双方都做出傻事。所以,笔者认为有必要强调各方理性对待,不能乱了方寸。
第一个不能乱,政府治理社会的“方寸”不能乱。从司法的角度讲程序和伦理规则不能乱。司法是社会秩序的底线,是最后一道防洪堤,也正是这一原因,上海法官集体嫖娼引起社会巨大震动。由此而言,政府依法治国必须坚守法理,尤其要把握法理的精神实质或法的精神。换言之,仅有法而没有理,法有可能是恶法。借助恶法治理社会,结果可想而知。较长时间来,中国处在矛盾积累过程,许多该化解的矛盾没有及时化解,导致民众与政府之间出现较多误解和较为严重的不和谐。越是这样越需要平和心态与行为克制,如果一任压力感、焦虑感挥发出来,很有可能瓦解我们一再强调的种种自信。比如近期连续出现了警察以快递员名义拘捕恐怖信息发布者,跨省抓捕不留任何文书,为了形成高压态势和集中火力,采取先定罪名再找罪证,等事件。这些做法从功利目的来讲,或者以传统思维和社会治理手段讲,未必不可,但以现代社会治理观念和价值标准衡量,就未必得到更多认同,因为效果往往与初衷相背。这里笔者借助美国的“米兰达警告”说明问题。为什么美国警察抓捕嫌犯总要重复惯犯们耳熟能详的话:“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并不能简单说是西方人“刻板”,而是因为“程序正义重过实体正义”已经成为他们的价值观。其实,没有了程序正义作保证的实体正义很容易异化,既使实现了短期目的,仍然说失去的要比得到的多!
第二个不能乱,官民共同遵守的社会道德价值标准不能乱。薛蛮子嫖娼背后有什么,或许是一个让人充满想像的空间,即便这样我们仍然首先关注嫖娼本身。这应当是丑闻,是社会公德必须贬斥的,如果我们因为社会不满而刻意为嫖娼辩护,甚至丑中寻美,丑中证美,结果注定紊乱社会道德价值标准,发展开来是进一步扭曲社会,这原本就是网民批评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之所在。同理,政府在治理社会过程中,如果因问题多而复杂,试图快刀斩乱麻,特别是采取过去的运动式,效果也会走向初衷的反面。比如,上个世纪80年代的“严打”,留下的是严重的后遗症,因为冲击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今天,中国社会由一元经济结构走向多元经济结构,这个过程虽然长达数十年,但政府和民众之间,利益群体与利益群体之间,尚未实现平衡和良性互动,这种情况下出现各种矛盾和冲突在所难免,出路只能遵循规律,坚持循序渐进。总之,涉及到社会公共秩序、公民权等要件,官民都应给予足够尊重,唯有共同遵守,才不会越界或越界不太远,只要是有限越界就不会产生过大伤害,产生伤害也能尽快修复,如果乱了标准,伤了元气,哪就是社会公共秩序的瓦解,到这时也便具有灾难性。比如,政府执法部门存在暴力执法或民众存在暴力抗法,这都是错误的,如果采取的是以暴易暴,社会必然充斥戾气,这时只能是人人为伤人者,人人又是受伤者。
第三个不能乱,共同遵循的习惯法或社会惯例不能乱。由于中国文化传统的原因,私权与公权之间的界限没有西方那么清晰和严格,就如英国首相皮特的一句名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也就是说,寒舍茅屋,风可以吹进来,雨可以打进来,没有我的允许国王不能进来。在我们国家,公权力十分强大,私权很弱小,以公权力量挤占私权案件比比皆是,尽管这样,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官民都见到了外面的世界,并且受外面风气的影响,观念行为还是有了很大的进步,至少大家遇到争执都想寻求法律支持,这正在形成为习惯,既然有了这样的习惯,那么我们就按照惯例法去遵循,不要因时因事因势而轻易打破,因为打破了再建立很难,倘若那样,对政府进行社会治理,对公民的维护自身权益都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