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大学的实践表明,学分制是一项扩大学生选择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制度,可为何我国大学实行学分制改革,却遭到家长和学生的反对呢?”一名记者在采访山东最近推出的按学分收费改革后,这样问我。他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家长都不赞成学分制,认为这只是学校变着法儿提高学费。
如果一项“教育改革”的结果,就是老百姓要掏更多的钱,那我认为,这根本就不是改革,而是打着改革的旗号,谋求教育利益。遗憾的是,分析我国的教育改革,几乎全是这种性质,“教改”之后,教育主管部门的权力没有丝毫减少,反而增加;受教育者的权利没有增加,反而被削弱。
拿学分制改革来说,真正意义的学分制改革,应该是给学生自主选择课程的自由,学生读完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实行这样的学分制,首先,需要给予学生选择课程、教师、授课时间的权利,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结合对课程质量和老师上课水平的判断,选择课程、选择教师、选择授课时间,通过学生选择课程、教师,迫使学校、教师重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其次需要学校增设课程,扩大学生的课程选择空间,目前,我国高校的必修课太多,占到80%以上,就是给学生选择权,也无法选择;再次,调整传统的学籍管理、助学服务和就业服务措施,实行学分制后,学生的求学年限会发生变化,有学生3年毕业,有学生则可6、7年毕业,如果还按学年对学籍进行管理,按学年将学生纳入助学计划、就业计划,那么,即便有学分制,最后还是学年学分制。
我国大学最早从上个世纪80年代就开始实行学分制改革,但观察已经实行学分制的高校,几乎全部是学年学分制。除了给每门课程给予一定学分、按学分收费之外,学校的课程体系、授课模式、学籍管理方式全部和学年制时一样。所谓学分制改革,留给大家的感觉就是按学分收取学费改革。
为何会如此?这是因为如果实行真正的学分制改革,意味着学校必须增加投入,同时放权给学生,把学校在教学管理中的强势主导角色,变为被学生选择的角色。这样的改革,有多少学校愿意干?——完全是吃力不讨好。而借学分制改革之名,提高学费标准,而不增设课程、不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这却是某些办学者所喜好的。在“改革”就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导时,真正意义的改革很难发生,我国很多教育改革从良好的“初衷”走到反面,根源就在这里。
那么,怎样才能让学校既增加投入加强课程建设,又放权给学生,给学生充分的选择权呢?这需要关注三方面。
其一,整个高等教育有无市场竞争机制?美国高校之所以推行学分制,设置众多课程,供学生选择,不是学校省得花成本,而是高等教育制度使然。由于美国大学入学实行申请入学制度、教育培养实行自由转学制度,整个制度已经给学生选择学校的权利,那么,如果学校办学质量不高、教育服务落后,学生就可以不选择这所学校,就是选择了,也可随时抛弃。面对激烈的竞争,学校只有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育服务上下工夫。学分制就是一种选择。
可我国却没有建立高等教育市场竞争机制,学生在高考时只能拿到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进大学之后,无论对学校、专业有多不满,也很难申请转学(除非选择退学),在这种高度计划的管理制度中,学校办学是无需对学生负责的,办学成为生意,改革变为牟利,与此紧密相关。
其二,学校的办学决策有无公众参与渠道?现在,有不少家长质疑按学分收费改革,可是,他们的意见却无法纳入决策程序。而在美国,大学实行理事会(董事会)治理,其中,理事会的成员来源广泛,还包括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人士,对于学校的重大改革,理事会拥有决策权,而在决策时,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社会人士,就会代表各自群体的利益,表达意见。像只有提高收费,而无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服务改善的决策,是难以通过理事会决策的。
我国学校的办学决策,基本上是行政决策,由行政领导拍板,师生、家长甚至在政策出台前,连知情权也没有,近年来,有关部门规定,制订教育政策要公开听取意见,可是意见听不听取、听取哪些意见,还是由行政部门说了算。最终制订的政策,体现的往往是行政部门的意图,而不是更好地服务受教育者、老百姓。
其三,学校内有无学生自治?在现代大学中,学生自治,是重要的办学力量,学生自治组织有权参与学校办学管理、决策,并维护学生的权利不受侵犯。像学分制改革这样与学生利益直接相关的改革,必须听取学生的意见,得到学生的同意,如果学生不同意,就很难出台政策并实施。但观察我国大学,学生会机构的自治色彩很淡,反而变为学校行政的附庸。
以上三方面因素,适合分析我国任何“教育改革”的变异,比如大学生缴费上学改革没提高教育质量反而增加学生负担、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只剩下学费改革、大学自主招生改革增加学生焦虑等等。如此看来,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核心,应该是建立市场竞争机制、公众参与教育决策的机制和学生自治机制,没有这些基本的机制,管理者、办学者嘴中口口声声的改革,都可能不是改革,而是伪改革和反改革——真正的改革,是以扩大学生的教育选择权,提高教育质量,扩大教育公平为目标,如果背离这一目标,无疑就是假借改革口号的反改革——而这也正是梳理政府、学校、办学者、受教育者权责关系的过程。不难发现,其本质也要求政府部门和学校行政放权。于是,所有的问题,归结为一个:如何让政府部门和学校行政放权?
以笔者之见,我国必须依照教改规划纲要确定的改革精神,重新构建新型的政府管理学校的方式,基于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只有从制度框架上,制约政府部门、学校行政的权力,让公众、师生有改革话语权,才能让教育改革,具有真正的改革色彩,而不是变为谋取教育利益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