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反腐路径和方法
当媒体将张曙光参选院士行贿数千万元的事件披露出来,也就意味着中国再无净土。这看似可怕,且让人沮丧,但以辩证思维看待问题,未必不是反腐拐点的到来,因为其中有一个物极必反的原理存在。
今天,要不要反腐,已经不成其为问题,因为中央一再明示反腐决心,人民群众更有强烈的反腐愿望和热情。但如何反腐,却不能不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虽然人人都在开药方,但能够用来抓药的不多。很多药方看似能治病,但依照标本兼治与经脉关联的中医理论衡量,多问几个为什么、怎么办,漏洞或缺陷就会暴露出来。换句话说,很多设计看起来很美,其实无法操作。
什么原因导致,炒得最热也是影响社会稳定最大的矛盾和问题迟迟找不到突破口,很重要的一点是反腐理论尚未实现突破。虽然反腐是个实践性很强的命题,但要从根本上解决,必须以理论突破带动制度突破,避免决心越大,达成目的的可能性越小。理论难点有哪些?这里集中讨论其中两个,其他问题将在随后文章中结合内容作出分析。
一个问题,腐败是权力运行机制存在漏洞所致,还是政治制度不先进造成
这个问题很敏感,但却无法回避。如果是前者,就应当围绕权力运行特点规律制订办法,堵塞漏洞,消除腐败;如果是后者,就需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保证制度的先进性。二者有关联,但不等同,前者单纯,后者根本。
可以断言,今天中国社会的腐败源于权力运行存在缺陷,而非政治制度落后。此判断基于几个事实:一是共产党在革命阶段基本不存在贪腐,更突出的还在于共产党人是以牺牲自己的利益乃至生命来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虽然革命与执政存在环境条件等方面的差异,但能够解决一种条件下的贪腐,逻辑上便具有消除另一种条件下贪腐问题的能力。二是老一辈革命家一直在探求反腐与治党治国的路径和办法,比如当年毛泽东与黄炎培的“窑洞对”,确立的就是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思路,只是由于主客观原因没有落实好,没有落实好不代表不可以再落实。三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出现了政治清明和为官清廉,虽然这种局面主要依赖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和精神追求,而非更稳定可靠的体制制度,毕竟说明有办法达成目的,只要顺时应势推进自身建设,探求新方法,就能够满足时代要求。所以说,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是腐败的根源。
其实,各种政治制度都存在腐败或出现过腐败,有些国家解决得好,是因为发现问题和后及时寻找相应对策,化解矛盾和问题。比如,美国在上个世纪70年也出现了严重的腐败,官员们甚至“在纽约的臭水沟里捞金”,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他们并未从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变更上找对策,而是就事论事,从权力运行规律上找突破口,后来制度健全了,腐败也便得到遏制。顺便提出一个观点,要么坚信中国共产党能够解决现存的矛盾和问题,要么静观共产党与社会主义的走向和结果,因为怀疑一切,也就失去了讨论反腐的意义和价值。
既然认定腐败源于权力运行中的漏洞,那么我们就需要分析出现漏洞的原因。笔者认为,问题主要出在社会转型与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即过程中没有做到有效化解伴生的问题。比如,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不仅是经济模式的变化,同时也是权力运行方式的变化,更是权力与利益关系的变化,我们缺少这方面的经验,也没有人给我们提供这方面的成熟经验。再比如,中国共产党有丰富的革命斗争的经验,能够有效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但缺少执政经验,尚未探索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情况下,有效约束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方法。比如,改革开放之初,我们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忽略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权力寻租成为先富者的问题,等等。
另一个问题,以革命理论支持治腐还是以执政理论推进反腐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这是一个历史命题,也是一个时代命题,十分重大。革命和执政,不管在内容、形式和方法上,还是在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上都存在很大差异。
从利益观的差异看。革命思维和价值观基础上的利益观,最突出特点是否认自身利益,认定“共产党员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核心价值观,其中包含着“绝对纯洁”和“坚决彻底”,加上环境条件的支持,确实做到了实践中的坚决彻底。执政思维和价值观基础上的利益观,突出特点是正视和承认自身利益。邓小平有一句名言:“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既然出现了利益,其关系就变得复杂,处理起来就不可能做到单一和完全彻底。
从权力运行与方式方法的差异看。革命状态下,相信政治权力强大到解构一切规律和规则的程度,一句“上升到政治的高度”,就能确保政治权力畅通,执政状态下承认政治权力有限,有时甚至被利益绑架而出现梗阻,因而需要找到新的力量增长点,比如要通过政治伦理规则来完成这种突破。采取革命的方式反腐,可以只问目的不问过程,只看效果不管方式,规则上非此即彼,形式上多采取运动式。上个世纪80年代的“严打”就是这种情况,很显然“严打”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法治,但符合革命党的思维和行为特点。处于执政状态下反腐,就需要借助伦理契约,强调“沟通,妥协,寻找最大公约数”,这时就不能为了打一个大老虎而牺牲整个反腐事业,为了整体反腐,有时就必须牺牲一些道义。
正视二者的差异很重要,因为这决定着突破口的选定和能否真正实现突破。比如承认有利益,就会制订制度规则来约束利益,不承认利益就可能任由利益野马狂奔。换句话说,不承认利益,问题可以简单到忽略不计,承认有利益,就意味着对当前矛盾问题的复杂程度有心理准备,进而正视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既成现实,包括中国已经出现了深刻的利益阶层的分化,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势力范围已经难以打破,特别是因为人性和传统文化的缺陷,又将掌握公权力者与弱势阶层都套入腐败链,等等。有了这样的认知基础,便不再追求反腐毕其功于一役,而是坚持循序渐进,步步为赢。
总体而言,出现矛盾和难题并不可怕,怕的是理论总难突破,落后于实践,无法解释现实,让全党和人民群众失去信心和信任。相反,实现了理论突破,反腐事业就会步步推进,且引向深入。这方面宗教信仰中有存在启示。历史上基督教出现过危机,原因是亚当夏娃偷吃智慧果导致一个困境的形成,一般来讲上帝全知全善全能,问题是亚当夏娃的行为颠覆了这种信仰,后来神学大师奥古斯丁解决了这一问题:“上帝把选择的权力交给了人类,人类滥用了这种权力,怎么办?重回伊甸园。”一石两鸟:解除困惑;继续虔诚信仰上帝。
怎样才能保证反腐理论的突破,根本在于新政治观的确立,也就是由革命政治观向执政政治观转变(笔者已在博客中发表多篇文章)。当新政治观确立起来之时,反腐领域也就真正做到“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即政治制度归政治制度,权力运行归权力运行,到这时我们党推进反腐就不必因顾忌道德形象而投鼠忌器。这是反腐的一道坎,跳过去就会实现飞跃,且能保证后续制度建设的深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