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曝光就不能“光晒身子不晒脸”

2013年10月30日10:02  新闻专栏  作者:朱少华  

  10月10日~16日,广州市作风检查办根据掌握的线索,会同市纪委案件检查室、市财政局财监分局等部门,组成3个专责调查组,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节礼等问题进行调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顶风违纪情况。在检查结果的曝光台上,“晒”出了若干份各单位的会议纪要、发票等公款购送节礼的图片证据,只是购买内容、金额及票据上的若干个签名均被隐去。(据10月29日广州日报)

  对现在愈演愈烈的节假日公款送礼问题,中央三令五申,各地更是不断出台措施,严查严管。但即使这样也斩不断一些单位部门的“送礼情结”。而对于很多单位特别是政府部门来说,不怕批评甚至不怕通报,就怕被向社会曝光,因为一曝光不仅在社会上丢人现眼,受舆论压力,上级部门也一定会严肃处理。从一定程度上说,指名道姓一曝光,也就意味着当事人或当事部门的负责人就乌纱帽难保了。

  但是,现在的曝光似乎也越来越“人性化”了。就如同广州市这样,监察纠风的结果公开曝光,事实清楚,有图有真相。但在最关键的地方,这些顶风作案者都是哪些单位?哪个部门?送了什么礼?花了多少钱?统统予以隐去了。这就像我们要曝光一个人,四肢都已经暴露在眼光下了,就把一张脸隐去了。要曝光的这位到底姓啥名谁,长的什么模样?观者一头雾水,想行使监督权力的人更是摸不着头脑。被曝光的人还没事偷着乐,反正别人也不知道我是谁,晒就晒呗。

  曝光的威力巨大,许多不良的社会风气一曝光就马上收敛了。这正是因为不仅要受到制度纪律甚至法律的制裁,更会遭到全社会的谴责甚至谩骂,社会舆论无人能敌。而现在这种隐去关键部位的曝光,让观者和当事者只能相互猜疑,这就等于把曝光的枪头拔掉了,不仅威力剧减,甚至也失去了曝光的意义。

  一些地方之所以曝光“光晒身子不晒脸”,这不仅是拉不下来脸打不开情面,也是对这种不良风气的姑息和迁就,大家毕竟都是在政府部门,抬头不见低头见,事情一旦做“绝”,往后怎么好见面说话?于是就用这种“伪曝光”的形式“你好我好大家好”了。实际上这样的曝光不仅是一种“歪嘴和尚”的行为,更是对政府部门恶劣工作作风掩盖和袒护,其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让当事者有恃无恐,胆子越来越大。而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种“光晒身子不晒脸”的所谓曝光最后害得不是别人,只能是当事人和当事单位。

文章关键词: 曝光 政府部门 送礼 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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