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忽视突发新闻的民间禁忌

2013年11月11日10:09  新闻专栏  作者:刘海明  

  没有禁忌就没有规则,没有规则就没有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全社会性的禁忌没人敢轻易违背,行业性的禁忌也不能不遵守。当然,禁忌的诞生需要一个过程。许多时候,禁忌是人们吃了亏后采取的补救措施。随后,发现类似的补救措施蛮有效,这样的措施被逐渐固定下来,成为一项规则而已。新闻业的不少禁忌也是这样形成的。比如,新闻的真实性法则、客观性法则,倘若不是新闻业的先驱们尝过不真实、不客观的苦头,想必也很难成为新闻业的圣杯。在信息传播快捷的时代,新闻报道如何在最短时间能够报道出来,并且让报道让公众满意,也该包含某些禁忌。这样的禁忌,应该是考虑受众关心什么、厌恶什么。如果不考虑受众阅读新闻的这种心理习惯,突发性新闻难免费力不讨好。

  11月6日早7时40分,在太原迎泽大街山西省委附近,连续发生数起小型爆炸物爆炸,一人轻伤,两辆车受损,省委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公安部门正在全力侦破此案。(新华网11月6日报道)

  这则突发新闻,硬新闻的要素居多,按说不该引起公众的反感。只是在后面的两个软新闻中,第一个软事实“省委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招致网友的不满:“话说新华童鞋,爆炸就在省委门口,省委领导第一时间到现场不是废话嘛!通稿呀通稿。”“说……那个时间省领导还真未必会到大院……”“那是间接的证明,领导当天有上班,没有迟到。”更多的批评集中在“第一时间”这个用词上:“一直没搞懂‘第一时间’这个概念,英文会是‘firsttime’么?”“‘第一时间’这词语,是新华社用得最精准的一次!”

  灾难事件发生后,公众最关心的是人员伤亡情况、在乎的是后续的处置措施,以及最新的进展。接着,公众会关注事件发生的原因。不能满足这些基本的信息,突发新闻就有点偏离了这种新闻的主旨。长期以来,官本位的观念也充斥于新闻报道,新闻报道不是按新闻价值的大小,而是按官阶的大小来排列。这样的新闻,在当代已经饱受诟病。遇到突发事件,政府部门参与处置是其分内职责。至于领导到不到现场,并不是公众最在意的事情。传统的突发新闻或者灾难报道,我们的新闻语言总喜欢拖着个“玄言的尾巴”,在新闻里特别强调领导到场,并且喜欢强调领导在第一时间到场。写这样的新闻的记者,也许忘记了假若遇到紧急事件最早赶到现场的是领导而不是警方人员或者消防队员或救护人员,岂不是证明我们的社会应急反应体系存在致命的问题?连领导都赶到了,专业救援人员姗姗来迟,是对事实的如实描述还是歪曲,这显然是公众狐疑的地方。再者,领导不是神仙,事件发生后,领导行动再迅速,总有个过程,倘若领导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那么现场的人员又该是第几时间到的呢?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应该以时间发生的那刻为纪元,不该是以领导莅临的时间为起始点。突发新闻报道者忽视了这样的时间法则,被公众批评也就不奇怪了。毕竟,民间禁忌的东西,新闻语言不要无动于衷。不懂得民间的新闻阅读方面的禁忌,损害的是当事媒体和新闻业的公信力。不知我们的突发新闻,下次可否正式民间的相关禁忌,要讨好领导,可以在内参或者在政府部门的工作简报中出现“第一时间”之类的用语。至于新闻报道,还是从俗为好。

文章关键词: 突发新闻 领导 第一时间 新闻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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