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管理体制改革关键在去利益化

2013年11月16日10:11  新闻专栏  作者:熊丙奇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全文发布,《决定》指出,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这被认为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亮点”之一。客观而言,相对于此前院士没有退出机制,实行“终身制”来说,这一改革有进步意义,会让当选院士感受“淘汰”的压力,也防止院士一直掌握最高学术权力。

  但是,这却不是触及根本的院士管理体制改革。我国院士制度的核心问题是院士利益化——院士本来是最高学术荣誉,现在却与具体的经济利益和学术利益挂钩,某人当选院士之后,这不但是单位的荣耀,个人也可获得各种好处,包括津贴、社会福利,更重要的学术话语权,从当选起,就一直处在学术顶端,是重大课题的当然负责人和各种评审的牵头人,这导致院士评审、院士管理都存在严重问题,比如“跑要”公关现象、院士四处兼职、学术腐败等。有的院士非但没有起到学术表率作用,反而败坏学术风气,改革院士制度势在必行。张曙光案曝出其受贿2000万用于“跑要”院士,折射出当选院士极为可观的利益。

  近年来,针对院士当选年龄过大、终身制等问题,舆论提出过年轻化、建立退出机制的建议。但其实,如果院士只是学术头衔、学术荣誉,不与学术利益挂钩,年龄和终身制,其实不是什么问题。只要学者符合当选的条件,什么时候当选都可以,因为当选之后,他还是和其他学者一样平等竞争进行学术研究,没有学术特权;同时,终身荣誉也没有问题,因为这就是荣誉而已。

  之所以年龄成为一个问题,是因为当选者拥有学术特权,如果年龄大,没有科研创造活力,这令大家忧虑;而一直不退休,更让早就度过学术黄金期的老学者一直占据学术舞台。在欧美等国,院士就是学术荣誉,与利益毫无关系,甚至有的还要求院士缴纳会费,于是不存在院士的年龄和终身制等问题,科学院等机构因其学术声誉而获得尊重。

  所以院士管理改革的关键,是应该实行院士去利益化,即取消院士的经济待遇和学术待遇,将院士回归学术头衔和学术荣誉。这才能让科学院、工程院成为真正的学术共同体,而不是异化为利益共同体。

  那么,谁来推动这一改革?从利益角度分析,由科学院、工程院自身进行改革,是十分困难的,可以说,其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只有发动全体教授、学者的力量,按照学术共同体的属性,重新制订科学院、工程院章程,同时按照此次《决定》提到的取消学术机构的行政级别,让中科院、工程院不再有行政级别,才是对院士管理制度进行根本改革,这样才能重树院士的学术声誉。

文章关键词: 体制改革 院士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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