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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三乱”猛于匪也

2013年12月02日09:40  新闻专栏  作者:朱少华  我有话说

  11月14日,在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司机称在出示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路政部门仍要罚款,女车主求情未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现在仍在医院抢救。接受记者采访时,执法人员称是正常执法,不清楚女车主是否喝药。(据12月1日京华时报)

  路政部门之所以要对运输车辆实施管理和处罚,为的就是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严肃法律的尊严。在行政处罚中,罚款仅仅是一种手段,用这种手段达到维护法律的目的。但是在这里我们看到公路管理部门的种种罚款,似乎并不是为了社会的秩序,公路的安全,法律的尊严,而就是为了管理部门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为了部门官员能够拥有提拔重用的数据,更是为了所有人员能够过得更多的收益。罚款,早已经脱离了它原有的属性,成了一种“生产力”。

  任何一位汽车司机都不愿意违法违章,更不愿意被罚。但是现在对于绝大多数经过这里的司机来说,路政人员查到问题要罚款,差不出问题创造出问题也要罚款。罚款无法避免,罚款成了通行证,罚款甚至已经成了一种“法定”的“税费”,并可以按月按年,还可以议价的“税费”。更可怕的是真正的“税费”还有标准,有限度。而这里的“三乱”却是没有标准,没有限度。原来交定的每月3000元或每年3000元,现在却不做数了。还要额外打点,而这个打点就是没有数额,没有底线的了。以至于这位拥有两部大货车的女车主都再也扛不住了。

  就在一天前,天津的一位司机气愤而又无奈的对采访的记者说,公路罚款比过去的土匪更可怕。因为土匪还不是天天截呢,这个天天截(11月30日央视网)。交通及路政执法本是维护路政秩序,执行国家法律的。现在老百姓的心中竟然沦落成了土匪不如的一个群体,这不仅是政府部门的尴尬,更是对法律的亵渎。也许这样的说法有些偏激。但看看这里女车主被乱罚款逼迫的服毒自杀,可这群路政却并不为之动容,“你死也与我们没关系”。如此冷漠无情,可见“三乱”的巨大诱惑不仅让这里的执法人员失去了道德,也失去了最基本的人性。

  尽管在这些乱象中,具体执法人员问题虽然很严重,但根本的问题还是在这些部门甚至是当地政府。在这些地方公路罚款不仅定指标,按比例分成。也成了这些单位大量使用临时工工资的主要来源。更有的成了单位领导被提拔重用的先决条件。依靠手中的权力和掌握的社会资源,运用国家法律,对过往司机进行一种强取豪夺似的执法,然后对执法所得进行分成,这样的执法不仅是一种非法行径,实际上就等于坐地分赃。是赤裸裸的知法犯法。过去一位评论家曾经说,“三乱”猛于虎也。而现在“三乱”在群众的心中,已经与土匪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此猖獗再不动用严刑重典,还要等待何时?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公路 路政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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