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井口岂能一封了之?

2013年12月07日08:21  新闻专栏  作者:朱少华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住人井附近,将台乡政府已经派人开始用水泥将住人井井口封死,并将井内东西掏出,一位执法者称,早上5点多钟在此看到,有住井者携带值钱物品已经离开。(据12月6日法制晚报)

  这一结果似乎早在住井人的意料之中,据悉,北京一些打工者居住在城市的窨井中实际上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这些年之所以不被人关注,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怕被关注后被驱赶,是那些人连这点可怜的栖息地也留不成。而现在的情况恰恰印证了他们的担心。井口封上了,对城市来说这也许是好事情,但对于他们似乎是噩梦的开始。没有了窨井的栖息地,这些人能到哪里遮风避雨?

  按理说,无论从哪方面说,人都不应该居住在这里。窨井内容积狭小,空气污浊,环境极为恶劣。更为重要的是,这里还时时处在高度的危险之中,很多窨井中供热供气管道四通八达,一旦因居住人生活不慎造成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当地政府部门驱赶这部分“居民”,封住井口。不管怎么说都是合理合法的。窨井内不宜住人,那些居民当然非常明白,甚至可以说只要有一线之路,这些人都不会以窨井为家的。他们栖息在这里是苟且,更是一种无奈。

  这些年北京的房价如日中天,租房的价格更是连年翻番,同时因为城市管理需要,北京市更是在一直取缔群租房现象,租房贵、租房难、租不起连一些都市白领都叫苦不迭,这些只能依靠捡拾破烂甚至乞讨为生的最底层人群就可想而知了。这些人每月的收入也许可能达到成百上千元,在这里仅仅能够糊口,如果要求他们再拿出数百元租赁住房,这不仅是强人所难,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为了能在都市里谋得一口饭吃,窨井甚至下水道确实是一个难得的免费居住场所。但是现在不行了。

  为了城市和这些人的生命安全,将他们驱除城市的“屋檐”下,这当然是必要的。可我们一方面驱赶,一方面能不能将他们让进屋里,给他们创造一个优惠的栖息场所呢?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即便在我们的香港澳门地区,为城市里特困人口和流浪人员,政府都会特别设置一些专门的场所,提供给这些特殊群体居住,如香港的“笼屋”“床屋”等,近年来政府虽然不断的强化管理,但也并不是一封了之,而是透过立法确保床位寓所符合消防、卫生或楼宇安全的最低标准。

  既然如此,我们能不能仿照人家的做法,在城市的屋檐下专门辟出一些地方,优惠甚至免费提供给这些人,让他们也能有尊严的生活在这里。这些已经在窨井下生活了很长时间的“居民”,不管怎么说他们也是我们国家的合法公民,原来他们还有城市的窨井可以栖身,而现在连这点立足的地方都没有了,给他们提供一处栖身之地,是城市和政府的职责,也是我们社会应尽的义务。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下水道 井口 城市 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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