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政府放权,就只有行政主导的“冲动型”教改

2013年12月08日10:57  新闻专栏  作者:熊丙奇  

  最近一段时间来,各地都传出教改的消息,比如,高考英语降低分值、实行文理不分科、小学低年级取消英语课程等等。这些改革针对的都是公众意见比较集中的领域,于是赢得阵阵“叫好”声,但从改革的决策机制和改革的效果来说,这些几乎都属于“冲动型”教改,随着改革的推进,大家会发现,除了发泄一时的情绪之外,效果并非大家想象的那般理想。

  何为“冲动型”教改?举例来说,大家在小区抓到一个小偷,群情激奋,对小偷拳打脚踢,出了一个恶气,大家的情绪是发泄了,可这种做法,说到底是对小偷的犯罪——合理合法的做法是把小偷交给警方,由司法机关处理。“冲动型”教改也是如此,比如,大家对某一科目的教学意见很大,恨不得取消,让其“滚出”,于是政府部门“果断”地“一刀切”取消,这干脆得让人解气,可是,教改就这么简单吗?

  “冲动型”教改有以下特点。一是教改以民意的出发点,但并没有真把民意纳入决策程序,还是由行政单方面决策。近年来的很多地方教改,都称是为了回应公众的关切,比如学生课业负担沉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都出台了减负令。但是,深入分析会发现,所有教改措施的制订,民意其实是被排除在决策之外的——虽然政府部门在出台政策时,有征求意见环节,但是,征求的意见是否被采纳,政府部门采纳哪些意见,公众往往无能为力,大家所见的是,征求意见之后,原政策几乎没有修改,就公布实施。

  真正将民意纳入决策的程序,应该是民主决策程序,简单地说,所有关乎民生的教育政策,都应该提交全国(全国性教育事务)和地方人大(地方教育事务)讨论、审议,这才能让各方意见充分表达,同时,将规范政府行为、明确政府责任也作为政策的重要内容。由于我国教育改革没有这一程序,政府部门主导教改,“冲动型”的教改就频频出现。

  二是教改貌似力度很大,却根本不触及任何实质利益。不论是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还是前不久发布的三中全会决定,都明确了我国教育改革的核心,是推进政府教育部门放权。但改革在实际推进中,都很少涉及这一议题,更多的改革,是进一步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权力。

  以取消文理不分科、取消低年级小学英语课程的改革来说,这是不该由政府部门自行决定的,而应该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分析文理分科和小学英语教学的问题,大家会发现,根源在于“教招考一体化”和“管评办一体化”——由于“教招考一体化”,我国实行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中学教育完全围绕考试科目转,加上“管评办一体化”,中学没有办学自主权,办学追求的就是行政政绩,所有学校千校一面,所有学生要求学一样难度的课程。要改变这一问题,显然难以通过简单的取消文理科分科和取消小学上英语课程实现——政府部门一声令下就取消文理分科或小学某一课程,这本质是行政治校,而应该切实改革招考制度、学校管理制度,给予学校自主办学权、学生选择权,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个性、能力和未来学业发展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和课程难度。

  而改革招考制度、学校管理制度,就要求政府部门放权。怎样理解政府放权?就是政府部门不能再对学校办学发号司令,学校拥有选择教材、设置课程、开展教学的自主权利。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到考试招生要相对分离,实行管评办分离,落实这样的改革,政府教育部门本身就是改革的对象,而不能再按传统的思维,动用行政权力介入到学校的具体办学之中。

  从改革角度说,实行管办评分离之后,政府只有两项基本教育责任(权力,一是保障教育的投入,二是依法监督学校依法办学,除此之外,学校开设什么课程、选择什么教材、如何组织教育教学,就与政府部门无关,学校内部会通过建立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来保障教育质量。以此观察目前的课程改革、教材改革,是不是违背管办评分离的原则?

  实行教招考分离之后,政府也只有宏观管理的责任,考试变为社会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招生由学校自主招生、学生则可以多次选择考试、学校,按照这一招考模式,中学获得自主教学的空间,可自主设置课程,何须政府部门要求文理分科还是文理不分科呢?

  有意思的是,近年来所有的教育教学改革,有一个共同现象,在改革课程、调整高考科目、分值上,政府部门说干就干,可是,在教招考分离、管评办分离这些改革上,却见不到半点影子。这充分说明,教育行政部门掌握着改革的主导权,因此,只是动用行政权做一些让公众发泄情绪的“改革”,却并愿触动核心利益,推进实质性教改。

  教改要摆脱“冲动”和情绪发泄,应回归理性渠道,深入分析每一教育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而不是做治标不治本的表面文章——减负不是控制学生作业量,而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和改革中高考制度、建立多元评价体系;高考不是学科和分值调整,而是彻底打破集中录取制度;中学教学改革不是课程增减,而是给中学自主教学空间,推行完全学分制,给学生选择学习的自主权。前者——诸如控制作业量、调整学科、分值、课程改革等,都是行政主导的“冲动型”改革,而后者,才是制约行政权力,让政府、学校、办学者、教育者各归其为位的真改革。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教改 文理分科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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