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非京籍的孩子想在北京读小学竟然需要不同部门的5个证明,而且每个证明都需要“标准件”,差一件都不行。因为辛辛苦苦从老家开回的证明“不合格”,山东母亲曹某想办个假证把儿子送进学校,不料被抓。昨天,曹某在昌平法院受审。(2013年12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可怜天下父母心。每一个母亲都希望孩子在自己的身边读书,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进一所优质学校,这样就可以让孩子有母爱和父爱,孩子又不会输在起跑线上。许多外出务工的父母,忍痛割爱,无奈地把孩子放在老家让老人管,从而成了留守儿童。而乡村学校如今师资力量薄弱,优秀的老师都跑进了城市;他们很想带孩子在城里读书,能享受城市孩子一样的优质教育。一些城市公立学校也接受外来务工的子女,但有一些条件限制,需要多项证明,比如北京需要父母的工作证明、劳务证明、暂住证、无监护条件证明、户口簿等“五证”。有些城市还要连续购买社保3年以上的原始凭证、计划生育证明等等。其实,这“五证”要办齐,对于在外打工的人来说,并不容易,比如曹女士就被“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卡住了。曹女士被抓后告诉民警,自己曾向公司请假,回老家开过一次证明。但拿到北京后,回龙观镇政府说不合格。因为这个证明是用信纸手写的加盖了老家镇政府的公章。回龙观镇政府工作人员说,“无监护条件证明”要求统一格式的打印件,曹某开具的信纸手写证明不符合要求,得重开。她又得跑回老家一趟。
我的一个老乡也碰到了类似的情况,为了孩子在工作的城市读书,他从广东跑回江西几次。来回的路费不说,盖章还要找关系打点人家。他说辛辛苦苦跑了一趟又一趟,搞到了“五证”,又要找关系拿到这所实验学校的指标,当他的孩子在这所学校报上了名,他们夫妻高兴得给一个个亲朋好友打电话,告诉这一喜讯。他说,谢天谢地,孩子终于报上了名!他告诉我,那天报名,有几位母亲看到贴出的名单里没有她们孩子的名字,当场一个个哭了。有位母亲一边打电话,一边说:“你不是说给我办好了吗?有我女儿的名单,咋没有了呢?现在学校都报到了,你叫我女儿去哪里读书?”这位母亲哭得很伤心。
再回过头来说曹女士,她的丈夫认为她办假证是做“傻事”。如果曹女土没有现场被警方抓捕,办的假证蒙混过关了,那是不是“傻事”?当今城市的角落里到处有这样办假证的小广告,这说明办假证有市场,也能蒙蔽过关。对于外出务工人员办假证可以不请假,节省来回路费,不用求爹爹拜奶奶找关系盖章。法律工作者说,行使正当教育权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这显然是对的,不管怎么说,违法犯罪都应该受到惩罚。但如果办证方便,没有门难进、脸难看,吃、卡拿的现象,这种违法犯罪显然就会减少。如果没有外地本地户籍的区别,每个孩子只需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入学,曹女士能违法犯罪吗?如果教育能均衡教育,还会有哪么多乡村的孩子离乡背井渴望进城读书吗?
“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雨中的花褶伞有人给你打,你爱吃的(那)三鲜馅有人(她)给你包,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啊,这个人就是娘!啊,这个人就是妈!”这是阎维文唱的一首歌《母亲》,可是,当今有多少孩子能得到这种母爱?根据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0余万。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因为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心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所以,能把孩子带在身边,作为父母都会尽最大的努力。也正因为如此,曹女士的遭遇就格外令人同情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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