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春节和国庆分别调休放假7天。春节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恢复为正月初一至初三;元旦放假1天;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全部调休或连休放假3天。按照规定春节放假起始日恢复为农历正月初一,(据12月12日珠海特区报)
春节也就是我们的大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佳节。而在整个大年的氛围中,大年三十、也就是除夕,应该算是大年的重中之重,是大年的主要定义。但是按照这个新规定,春节的假期却把这一天排除在外了。大年的假期里没有“年”,这样的春假假期还能叫“过年”吗?把春节假期如此安排其“重大意义”又在哪里?
早在数月前,有关部门就放出风声,要把2014年的放假安排放到网上,广泛征求民意。但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同时又特别说明,在征求民意的结果里,网友赞成最多放假方式并不会是相关部门的最终选择。当时就有许多评论者对此提出异议和质疑,既然是征求民意,就应该充分的尊重民意。而既然网友赞成最多的放假方式不会是有关部门的最终选择,有关部门还如此煞费苦心的征求民意做什么?
而现在果不其然,如此放假规定一上网,就在万千网友之中引起一片哗然,网友们质疑最多的也就是这个除夕被排除在外的问题。春节放假本身就是为了群众过年,而真正的“过年”这一天却不放假,也许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这一天里,还要正常的工作,甚至加班加点。而有网友不禁要问,大年三十,已经是万家团圆的时候了,这时候谁又能安心的上班?即使上班又能创造多少价值?
特别是一些工矿企业,高危行业,员工一旦心悬意马,注意力分散,就可能酿成安全事故,在大年三十里如果仍然要求他们站好最后一班岗,不仅是一种残酷,更会产生一些意外。
春节放假要尊重常识,尊重社会的公序良俗,更应该尊重民意。春节放假安排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因“过大年”是我们所有中国人的传统,涉及面广,影响更是巨大,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还是应该谨慎一些。春节放假没除夕,“大年三十”不算年。这样的安排不仅荒唐,也让我们的“过年文化”尴尬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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