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粕的 “贡文化”

2013年12月18日10:10  新闻专栏  作者:惠铭生  

  有证可考且比较完善的中国礼乐文化,始自西周。我们一贯认为,西周礼乐文化的内涵是“德”。但“德”主要体现在仪式、程序和秩序上。孟子提出的“五伦”最为典型。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但是,除了“德”之外,“实际”点的,恐怕是实实在在的“物”。

  西周实行分封制,周天子乃“天下共主”,分封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那么,诸侯向周王表达“忠诚”、体现“礼仪”,就是贡赋。诸侯若不按时进贡,就是“失礼”,往往也是天子和诸侯讨伐的理由。周平王东迁洛阳时,欲讨伐荆国,就因为荆能每年“贡菁茅一车”而幸免。菁茅不值钱,却让荆国人民免遭涂炭。

  纵观中国历史,诸侯之间,族与族之间,乃至国与国之间的征伐,除了残暴占领,就是征服――被征服者俯首称臣,能满足征服者的权力欲望;年年的“朝贡”,则能狂敛天下财物,能满足占有物质的欲望。

  天子与诸侯之间的“朝贡”行为,必然感染和示范着整个社会,既然诸侯给天子“朝贡”,卿大夫和各位官员也得向诸侯“朝贡”,依次推演下去,上下级之间,官与官之间,下属与官之间,层层都得“朝贡”。而老百姓呢?到官衙办事,也必然会先“贡”而后办事。久之,社会势必会形成一种“贡文化”――贡,成为维系整个社会秩序、人与人之间的中介和凭据。

  千百年来,这种“贡文化”像有毒的细菌,弥漫于社会的角角落落,渗透社会各个领域;又像一条无形的枷锁,绑架和裹挟着所有的人,甘愿或者屈从于这种“贡文化”。并且广受“尊崇”。“世路难行钱作马,愁城欲破酒为军。”升官靠贡,办事靠贡,维系感情,也要靠贡。官场上的“贡文化”,潜移默化波及民众心理,百姓不仅会“贡权力”,还会贡神、贡鬼,贡祖先……

  在西方社会,有神论者,对信仰的“上帝”会祈祷;在中国,大多却是跪拜和上贡品。对逝去的祖先,西方人用鲜花祭慰,中国人却用实物“相送”――现如今,不仅上贡果类、饼干和香酒,而且还会贡送“楼房”、“轿车”和“二奶”,虽然这些都是纸扎的。对故人、鬼神尚且“上贡”,更何况对权力?!

  时下,有人喜欢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观点,来感喟当今社会存在的种种劣迹。其实不知,“世风”并非现在才“日下”,“人心”并非现在才变坏。官场腐败,自古如此。下级向上级,百姓给权力者“贡钱”、“贡美女”历史早就盛行。像乱周的褒姒,助越灭吴的西施,帮诛除奸臣的貂蝉……哪一个都是相送的“贡品”,是当今社会“性贿赂”的范本。

  所以,我国现在庸俗的社交、腐败的官场,都是“贡文化”的历史传承。

  铲除糟粕的“贡文化”土壤,让其不能繁衍生息,谬种流传,依靠道德教化,或是不痛不痒的行政约束,力度与收效不会很大。其实,现代文明社会,应该讲规则、重契约,并奉法律至上。涤荡社会尤其是官场弥漫的“贡文化”,须依法治国,依法治官。如对官场腐败“零容忍”,让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才能消“贡文化”于无形,让社会、官场交往真正地崇德尚礼,让整个社会风清气正。

  (刊发2013年12月17日《深圳特区报》)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官场 糟粕 贡文化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推荐阅读

热文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