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者自杀,困境与绝境只有一线之隔

2014年01月07日10:41  新闻专栏  作者:何龙  

  据南方电视台报道,几天前,广东河源的一位中年男子自杀。自杀的原因是他把摔倒的老人扶送到医院救治,但老人却说就是他开摩托车撞伤自己。男子的妻子称,老人的家属向他们索取几十万的赔偿,他老公就以自杀来自证清白。

  老人摔倒究竟与摩托车有无关系?记者采访了交警和目击者。交警说通过技术鉴定确认,摩托车没有发生碰撞的痕迹,但不能确定老人是不是被摩托车带倒。一位目击者称,是他扶不动老人,才叫在附近的骑摩托车男子帮忙把老人扶送医院的。而老人的家属则否认索要“天价赔偿”。

  与所有类似事件一样,我们无法确证老人是自己摔倒还是被摩托车带倒的。比过往事件更糟的是,这事发生在农村,那里没有录相可供取证,当事人又自杀了,使事件陷于“死无对证”的境地。

  我们对某事做道德判断之前,首先要做事实判断。而在人们的诚信度普遍低下的今天,做事实判断要比道德判断更为困难。如果事实判断有误,那么道德判断就失去了根基;错误的道德判断同样可以置人于死地。

  老人倒地,可能是自己摔倒,可能是被吓倒和带倒;倒地者可能撒谎,开车者同样有可能撒谎;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老人意识不清做出了误判。因此我们在做事实判断时不得不小心翼翼,在描述事件过程时,不能轻率使用确定性词语。

  但不管是非如何,有一点可以确定:哪怕是撞了人,如果没有逃逸,而是把人扶送到医院治疗,那么这样的人至少是负责任的人。对这种人,被撞者应该肯定其扶救行为,在索赔医疗费时也应适可而止,否则只会把肇事者逼向逃逸。

  而这样的理性分析和判断需要道德环境与诚信环境的支撑。不幸的是,我们目前的道德与诚信环境还相当恶劣:逃逸者也许平安无事,扶救者却深陷麻烦。更为恶劣的是,一些老人自己摔倒了,却把扶救他们的人当作医疗的经济来源,甚至连扶助他们的小孩都不放过。

  在正常情况下,经过时间磨练的老人本来应该更加明理懂事,有更多的道德意识和诚实品质。但现在的老人成长于价值混乱的“革命”年代,原本就缺乏良好的环境滋养和道德教养。在“革命”转向经济之后,以斗争为主导的旧价值观尚未得到修复,以金钱为主导的新价值观又如潮涌来,在猝不及防间把他们从虚饰的“大公”推向彻底的“大私”。他们来不及补充文明的养分,道德“防火墙”本已脆弱,面对新的社会病毒就更无防御之力了。

  经济大潮来临时,老人已错过“弄潮”的黄金年龄,而我们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又不能给他们提供有力的保护,这决定了他们成为经济博弈和日常生活的弱势群体,更容易接受社会不良示范的影响。在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以抵御偶然灾祸时,一些老人就试图抓住任何能够抓住的“救命稻草”,从更弱的人那里得到补偿。

  扶救倒地老人不断被恩将仇报,使扶与不扶成为人们的道德困境——不扶将受到良心的谴责,扶又面临可能的讹诈。面对这种困境,深圳出台“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要求发生争议时,应由被救助人负责举证;对讹诈者,轻则要承担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重则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不失为解决困境的积极办法。但河源男子在陷于困境时,却没有得到相关方面的帮助,使他最终走向绝路。

  在道德环境还一时难有大的改善时,技术层面的修残补漏就不失为权宜之计。如果社会管理者连修补工作不去做,那么从道德困境到道德绝境,可能只有一线之隔。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老人 道德 困境 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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