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两国教师性丑闻频发的背后

2014年01月20日10:32  新闻专栏  作者:蒋丰  

  近日,中国陕西省委党校一位副校长的不雅照在网上疯传。一位自称该校在职研究生的女子,在网络上自曝与这位副校长的“性丑闻”,并指遭其殴打受伤。

  此前,“校长”、“老师”、“强奸”、“开房”等词语曾多次同时出现。这些校长与老师行为恶劣,遭网民一致唾弃,“校长”“老师”几乎成为贬义词。2013年5月,发生在海南的“校长带女生开房案”闹得沸沸扬扬。5月8日,海南万宁市第二小学陈姓校长伙同另一男性带6名小学6年级女生唱歌喝酒、开房过夜。事件曝光后,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开房校长被判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2年7月,广东阳春市石望镇一小学校长强奸六年级12岁女生,给孩子50元钱,妄图封口。有媒体曾梳理2013年被曝光的25起校园性侵案件,发现校长对于学生的性侵害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在25起案例中有5个校长性侵的案件。

  除小学校长外,在大学、党校等科研机构,近年来也爆出不少“性丑闻”。2013年11月,厦大“院长艳照门”成为网络热词。网贴指,54岁的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谎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并致其怀孕6个月。2012年12月,中央编译局女博士后在网上实名发表12万字的“写实小说”,爆料自己与时任编译局长多次到酒店开房。这位编译局长“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免职。

  校长、院长容易“犯事”,自然有其个人自身问题,也有制度设计的问题。在中国,校长院长亦学亦官,学校或科研院所的行政长官,既有人事、财政等多方面的行政权力,又有授课、招生、课题研究等学术资源。行政与学术通吃,恐怕是校长犯事的深层制度原因。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推进事业单位去行政化,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体现了中央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关系的决心,也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新的可能。

  日本各层次的学校没有太强的行政化倾向,出现性丑闻者,多以教师身份被曝光。据日本文部科学省2013年12月17日发布的调查显示,2012年全年日本公立学校中被“惩戒免职”的教员达206人,比往年多出近一倍。其中,约有半数被辞退者是因为对学生的性侵害。2012年,因对学生实施性侵害而遭受“惩戒免职”的教员达119人,另有35人因此被停职,11人因此被减薪。2012年一年间,因对学生实施性侵害而遭到惩治的教师达186人,其中男性教师184人,女性教师2人;小学教师49人,初中教师60人,高中教师68人,残疾人学校教师9人。

  其中一些案例让人瞠目结舌。2012年9月被免职的爱媛县52岁中学教师曾两次在自己的私家车中对女学生实施不轨,并且与该女生的母亲保持不正当关系。2012年7月,静冈县一高中教师因与女生保持性关系被免职。而老师与学生年龄仅相差8岁,且为你情我愿。所以不少日本网民认为这是“真心恋爱”,而非“性侵害”,故不该被惩治。但终因女生未满18岁,男教师遭免职。由于不存在强迫性,这位男教师未被提起刑事诉讼。

  上述可见,中日两国教育界目前面临着相同的问题。尽管其产生的背景、原因以及问题的影响、后果各有不同,但寻求其解决的的目的应该是一致的。校园,不应该成为“灵魂工程师”性丑闻的高发地。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性丑闻 不雅照 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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