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附中雾霾停课与学校自主办学

2014年02月28日11:43  新闻专栏  作者:熊丙奇  

  北京连续几天发布雾霾橙色预警,北大附中初中部25日停课一天。海淀区教委表示,北大附中初中部属于个案,目前海淀区教委已经派人去学校要求其恢复上课。按照市教委统一要求,目前只是要求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可有意思的是,2月26日,在25日北大附中初中部因雾霾天气放假一天后,当日校方并没有按照当地教委要求恢复初中部教学,而是选择让该校初中部学生继续在家自学。

  遇到极端天气,学校有权自主停课吗?这一问题,近年来随我国各地极端天气增加,而引起关注。去年10月,吉林长春遭遇严重雾霾天气,可教育部门未及时通知停课,引起长春市很多学生家长的质疑。而吸取长春的教训,重庆教委随后提出,学校要有效应对冬季雨雪冰冻天气,必要时可自行调整行课时间,但需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如此看来,对于北大附中初中部在遭遇雾霾天气时停课的做法,有关部门并不要那么紧张,而应该将其作为一种根据天气情况自行调整上课时间的探索,对于这种停课要充分听取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并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而不要简单叫停。北大附中在上级部门干预时坚停课决定,这是对自主权的坚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遭遇极端天气,学校却没有自行调整上课时间的权利,是会闹出一些笑话来的,比如,去年

  长春教育部门迟迟不做出停课的决定,等到做出停课的决定时,停课决定实施的第一天,天气质量却好转,这把行政决策的滞后性、一刀切弊端暴露无遗。

  针对这种行政决策滞后的弊端,教育部曾在2012年发文要求,在应对气象灾害时,各地教育部门要保持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通知。遇到大雪、大雾、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包括允许学校自行调整上下学时间。这其实给了学校部分自主调整上课时间的自主权。

  但如何使用这种自主权,学校其实也很犯难,一方面,不论是教育部门还是学校,都习惯等行政部门的统一命令,教育部门担心学校乱决策,学校也担心自作主张被批评,毕竟等行政部门通知,自己没有责任,停课是行政部门决定的,不停课也是行政部门决定的,这其实是对上负责。另一方面,对于何为极端天气,大家的判断不一,有时天气已经很恶劣,可有家长还是认为可以上学,学校是借极端天气的理由不上课,还有的则担心学生由此拉下课。

  可以说,自主调整上课时间,也是对学校能否用好自主权的一个考验,我国中小学缺乏办学自主权,一直等行政命令、通知办学,这被认为限制了学校的个性,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却很难走出传统的行政治校思维,学校习惯于等命令、政府部门也习惯了学校按命令、通知行事。再者,就是明确学校拥有自主权,在行政部门干预时,需要往往并不坚持,北大附中的坚持难能可贵。

  在根据极端天气决定是否停课问题上,将自主权利交给学校,是大势所趋,行政部门可在重大自然灾难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出统一停课的决定,而应对日常极端天气,则需要有更强的灵活性,不能一味等政府的统一安排。而具体落实,政府部门和学校应各司其职,政府部门有责任为学校通报信息,以便学校作出决策,不能以学校自主决策,而推卸自身的责任,而学校则应该完善决策程序,比如通过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讨论、确定学校必须停课的几种情况,以及停课之后学生的学习、生活安排,以及如何补上因停课所缺的课程,一旦遇到极端天气,就启动相应的应急机制。这才是一种成熟的学校治理模式。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北大附中 极端天气 自主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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