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什么时候能自己上?

2014年03月24日16:48  新闻专栏  作者:冯诚  

 

  当人们谈论起民主制度时,总会首先追溯到古希腊的雅典。雅典城邦的民主制是我们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民主制度的尝试。它和我们今天的民主制度差别极大,简单说,那是一种直接的,甚至可以说是极端的绝对民主,任何年满20周岁的公民(当然,尚在奴隶制的古雅典对“公民”的定义还是很原始的,奴隶不算,女人也不算)都可以直接的对政府的行政和立法行使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决定国家事务。

  这种原始的民主制度表面上最接近“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化的民主理念,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这种制度并未表现出多大的优越性。雅典虽然在思想文化艺术上高度发达,但在整体的国力上并未异军突起,后来被实行军国体制的斯巴达所灭,最后又被四肢更加发达的马其顿征服。当了亡国奴后的雅典公民自然不能再自己决定自己国家的命运,理想唯美的雅典民主制就这样湮没在被铁蹄踏起的尘埃之中。

  这种雅典民主制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由于是一种直接的民主,势必造成政府的效率极其低下。每个公民都去参政议政,政治就会陷入了无止境的辩论与演讲之中,自然是空谈误国。

  其次,公民的知识、智力和判断力等一般成正态分布,越聪明越有才干的人所占的比例就越小。因此,当精英和庸众都是一人一票的情况下,取得大多数人认同的提案必然不会是最明智的。另外,政府施政时必须考虑国家的长远利益,但人数占据优势的庸众囿于知识和见识的局限,往往只看得到眼前利益,这种民主制度下的国家自然绝无发展向好的可能。

  第三,公民的道德素养参差不齐,在简单多数的初级民主制下,这不仅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而且由于人都有自私自利的本性,越是道德素养低的庸众,私利心越重,这样大多数人都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做出的决策,未必会对整体的国民有利。比如说,在任何时候穷人相对于富人都会占据人数上的多数,这时“民主的决策”可能就会是“打土豪、分田地,等富贵、均贫富”,就会形成多数人的暴政。

  公元前399年,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苏格拉底,被公民以民主的形式一人一票的判处死刑,就是多数人暴政的一个经典案例。直到今天仍然被很多反民主人士拿来引用。

  那么如何防止民主制成为多数人的暴政?如何能让民主制度在操作中更高效、更英明同时又能保证公民的权益?其实我们当代人已经找到了解决方案——那就是基于公民直选下的代议制民主。简单说就是大多数的公民并不直接参与国家治理,而是先由政党、精英集团推出自己的候选人,然后再由公民一人一票的在几位精英中选出最符合自己利益的一位去代表自己治国理政。毕竟,如果你对一个国家的教育有信心,你就得相信,无论在能力上还是道德上,那些受过良好教育、在社会上取得了成功的精英阶层都还是要比普通民众更高一些。虽然说万事无绝对,但如果说政治人物有德才兼备的可能的话,从精英中挑选出的概率还是更大一些。当然,这也成为一些人心目中现代民主制度的罪证——这并非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而是少数精英俱乐部的驴象之争。

  但就像前文所说的,直接的绝对的民主必然会导致政府运转的低效、低能,趋向愚蠢,最终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更保证不了人民对于国家事务的决定权。而民主制度和精英执政的结合,则可以一方面使得国家决策由能力和道德都更高一筹的精英做出,同时又让统治精英的政治生命掌握在民众手中,确保精英为人民所驱使。这有点类似于唐僧与孙悟空之间的关系。

  当然,精英们也都是聪明而狡猾的,一有机会就想摘去头上的紧箍咒,摆脱民众的监督,自己独揽一切。为了约束这些精英政客,我们人类的先贤设计出了很多的制度和原则来辅助民主制度。比如,利用分权制衡的政治架构来使得精英们互相牵制,利用宪政来给越过雷池的精英以制裁的威慑,以自由主义来保证公民的人格独立,以便更广泛的监督。而且为了使民主制度运转的更高效更能保障公民利益,各个国家还根据自己不同的国情设计出了不同的政体和选举规则,这里就不再展开了。

  但无论是何种政体,当代的民主政治实际上就是普通民众和精英之间达成的一种默契和分工。普通民众不参与执政,但拥有选择谁来执政的权力;执政的精英一方面要讨好选民,满足民众的需求,但另一方面他们也还有施展自己理想政治抱负的空间,因此又不会凡事都只顺从民意。民众对执政者不满意可以换人,但再怎么换也还只能从精英里挑,民众不可以冲到主席台自己上。这就是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里精英阶层和普通公民阶层达成的默契和常识。

  那么作为国家的主人的人民,什么时候能自己上,来取代统治者?

  只有两种情况:一是当国家里没有民主,只有独裁的时候。二是当执政者违背宪法,对民主制度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时。比如在民众和平示威时,开动军警无差别的暴力镇压。

  在最近这段日子里,“当独裁已成事实,革命就是义务”这句话经常被提及,几乎成了为台湾学生先后攻占立法院和行政院辩护的道德依据。这道理是不错的,但是请注意,革命的前提是,独裁已成事实。

  具体到台湾这次服贸事件,那些认为国民党立委在厕所旁宣布协定通过,就意味着马英九独裁统治的事实成立的人,实在是太小瞧民主体制的坚韧与顽固了。正常情况下,几乎可以预见的是,立法院将会对国民党的这种强行通过进行新一轮的辩论、抗议、调查乃至裁定,甚至司法也可能会介入,调查是否涉嫌滥用职权。因此民主体制尚有充分而完善的措施去捍卫程序的正义,何须学生如此心急火燎的冲进立法院直接取而代之?

  至于说把学生的这种行为说成是“革命”,类比成“美丽岛事件”,实在是荒唐至极。美丽岛事件时,台湾没有开放党禁报禁,也没有“总统直选”,还是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威权统治,那时候民众没有太多的途径能够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手中也没有权力去影响政治。这种情况下,民众上街示威,自然是一种民主革命的行为。当时他们虽然不会有被坦克镇压的危险,但毕竟也还有被殴打甚至坐牢的可能。而今天呢?台湾人想表达自己的观点,有的是言论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台湾人想从政,有的是反对党和民主选举的机会;台湾人上街反对马英九,抗议服贸协定,又有什么风险呢?即便他们冲击了立法院、行政院,也几乎可以确定,这种违法行为会被从轻惩罚。这种毫无风险的暴民的狂欢还能被认为是爱国民主的英勇壮举,不过是一种自我渲染,自我代入氛围下的小清新式的自我感动。

  民主理念得到民众的认可相对容易,民主体制在形式上建构完成也不算困难,真正难的是把现代民主的理念像常识一样刻入每个人的骨髓。对于刚刚完成民主转型的社会尤其是这样。对于执政的精英来说,需要时刻警惕专制独裁的习惯性倾向,在决策时不可以不顾程序的正义。而对民众来说,也要真正的理解代议制民主的意义、民主的秩序和法制精神。不可以稍有不满,就抛开制度,放弃议会,冲进政府,想要赶跑精英,卷起袖子自己上。

  当年马丁路德金率领了几十万的黑人进军华盛顿,抗议不公的待遇,却没有冲进总统府;英国的大学生在议会外抗议学费上涨,虽然意见未被接受,也没有冲击议会;甚至几年前百万红衫军围攻陈水扁的时候也只是包围了总统府,而没有踏入国家机关一步。可如今,仅仅为了表达自己对一项协定的抗议,学生们就先后冲进了立法院和行政院,甚至还得到了一些政治人物和社会精英的支持和赞许,不得不让人感叹,刚刚完成转型的地区和成熟民主国家相比,对于民主理念的理解实在是差距巨大。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台湾民主 服贸 服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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