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人相继自杀的殡葬改革是一种恶

2014年05月29日09:19  新闻专栏  作者:洪巧俊  
殡葬改革殡葬改革

  有6位老人自杀身亡。安庆外宣办称,媒体报道“老人自杀”一事与安庆殡葬改革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殡葬改革政策的“一刀切”,令备有棺木数十年的老人心里无法接受;政策推行过于迅速,致宣传、教育不到位;基层强行收缴棺木,直接刺激老人;而当地重土葬的传统习俗也令老人心结难解。(2014年5月28日《新京报》)

  为了能赶在6月1日新政之前“睡着棺木死去”, 6位老人相继自杀,当地政府部门为撇清关系,说“老人自杀”一事与安庆殡葬改革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这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在漠视生命。老人为何要在6月1日之前去死?因为6月1日不死,按照规定就要火化,就不能“睡着棺木死去”。88岁的老人潘秀英,为了能“睡棺木”土葬,竟然四次喝农药自杀,老人说,棺木是她目前活着的唯一指望。这种痛人心肺的悲剧为何没能使当地政府反思,而且继续强硬推行?如果有一点点悲悯之情,还会如此强硬推进这悲惨的殡葬改革吗?这样缺失人性的殡葬改革,让老人不得善终,其实就是一种恶。

  桐城吕亭镇新店村村支书杨万生一再强调: “殡葬改革,99%的老百姓都支持。”他还说自己每说的一句话都是负责任的。这完全是一句不负责任的话,也是一句谎言,如果99%的老百姓都支持,还会出现这样的悲情局面?我在农村出生,农村长大,而且在农村生活了近30年,如果一件事有99%的老百姓支持,可以说,这样的改革就畅行无阻。一个村庄100家,你一家不同意,唾沫都会淹死你,这就是乡村社会。试问,如果这种殡葬改革,99%的老百姓都支持,那么,1994年和2006年安庆均试图推行殡葬改革,就显然不会流产。

  至今记忆犹新,那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在家乡县委部门工作,父亲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要搞殡葬改革,农村老人也要火化?你奶奶听说后如惊弓之鸟,天天哀声叹气。当我一踏进家门,奶奶对我说:“真的要火化,那我赶紧去死!要是以后火化了,就不能再生。”尽管我们知道再生是迷信的说法,但老人就是相信这个。我只有说,奶奶那只是宣传,什么时候实行还早着呢。如今奶奶去世10多年,家乡仍然是土葬。就是那些国家干部去世了,虽然是火化,但仍然是放进棺木里土葬。殡葬改革流产之因,就是通过调查研究后,认为强硬推行,必然会导致老人自杀的悲剧出现。殡葬改革应是渐进推行,激进往往适得其反。

  84岁老人施学文认为,棺材是人最后的房子,“这里的人一生劳苦,死后想睡一个风雨不透的房子,就是这棺材。”施学文说,“睡棺材”是本地上了岁数的人的统一想望。报道说,5月8日,吕亭镇吕亭村里收棺木,村委会带的人当着83岁的郑世芳的面锯断了她的棺木,老太太晕了过去。因为锯断了她的棺木,也就锯断了她的希望,老人在服安眠药自杀未遂后,5月23日凌晨,却在家里杂物间上吊身亡。我不知道这些人还有没有父母,如果看到自己的父母因失去棺木而悲痛欲绝,绝望了,你们还忍心这么做吗?把棺木砸坏,扔在荒地上,不顾老人的苦苦哀求,当着他们的面毁坏棺木,不是恶又是什么?谁有权强收他们的棺木,棺木是他们的私有财产,强收显然违犯“物权法”,这难道不是违法行为?

  “生,事之以礼;死,祭之以礼。”“入土为安”应是不可回避的,我们做什么事情都应该考虑老百姓的情感。殡葬改革本身没有错,倡导厚养薄葬、移风易俗,这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因此要合理地推进,应顾及千百年来延续的传统民俗,顾及社会的情绪。安庆的殡葬改革不仅忽略了乡土社会这种习俗的合理性成分,其做法简单粗暴,仅仅是依靠行政力量来取代千年的文化传统,以强硬手段推进,注定是要流产或失败的。河南“南阳平坟事件”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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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安庆殡葬改革 老人自杀 棺木被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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