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越来越多的政法系统官员调任中纪委

2014年10月27日15:01  新闻专栏  作者:察时局  
(图片来源于网络 图为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图片来源于网络 图为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察时局

  昨日,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会议上当选中纪委副书记。刘当选后,成为现任中纪委领导班子中,第三位拥有政法系统工作经历的官员。

  2012年11月15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员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王岐山任书记, 副书记则由赵洪祝、黄树贤、李玉赋、杜金才、吴玉良、张军、陈文清、王伟等八人担任。

  八位副书记中,张军尤为受瞩目。当选前,张军时任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一级大法官,是近年来首位由政法系统直接调任的中纪委副书记。除张军外,另一位副书记陈文清也有丰富的政法系统工作经历,曾任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局长、四川省国安厅厅长、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直到2006年出任福建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方才离开政法系统。

  “文革”结束后,中央于1978年12月恢复中纪委。历经十多年沿革后,1992年产生的第十四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重设中纪委副书记一职。之后,当选的中纪委副书记人选多从纪检监察系统中产生。历任中纪委副书记在中央多来自中纪委监察部系统官员,比如现任中纪委副书记黄树贤、吴玉良均是如此;在地方,则多考虑担任过省级纪委书记的纪检干部,现任中纪委副书记陈文清、杨晓渡则是循这一模式。

  【政法系统干部入职中纪委 有利办案】

  事实上,张军和刘金国先后出任中纪委副书记,只是十八大后,纪检监察系统与政法系统互动增多的一个缩影。王岐山担任中纪委书记后,多次提出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廉政建设反腐败主业上。在这个背景下,中纪委也开始联合政法系统的力量进行案件的办理。目前披露的信息看,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都有力量在负责对中纪委交派的案件进行查办,且办案效果不俗。事实上,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纪检监察工作也需要政法系统进行支持。政法系统出身的干部熟悉一线情况,了解法律法规流程,在办案过程中,会提前考虑到进入司法诉讼后,对涉事人进行定罪的问题,更有利于纪委工作开展。这或许是越来越多的政法系统干部进入中纪委领导班子的一大原因。

  按照现行反腐机制架构,中央的反腐败工作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除中纪委监察部外,公安、检察、审计等涉及的职能部门也会参与其中。小组在保证各执纪执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前提下,协调解决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机关在重要案件的调查、移送和定性、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目前,中纪委办案的五个步骤为: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以及移送审理。中纪委在立案、调查阶段,“双规”是经常对当事人采取的一种管制措施。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纪律案件时,需要司法机关使用侦察手段和立案手段突破案件上相互配合,以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合力,提高办案效率。但在这一阶段,究竟哪些手段采用比较合适,尚没有明确界定。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刘金国 中纪委 政府系统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推荐阅读

热文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