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麒霏
最近,一个13岁的中国小女孩因偷巧克力跳楼轻生的故事,引爆了国人的情绪。
据媒体报道,故事是这样的:这个小女孩家庭很穷,可能是饿了,也可能是馋了,总之,她在超市偷了几块巧克力、果冻等零食,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并扣押了。在等待妈妈来解救自己的时候,这个可怜的小女孩也许在恐惧的等待中还怀揣着希望。
但她更大的灾难刚刚开始,母亲先是打骂她,然后给超市道歉。然而,这并不足以让超市放她们一马。然后是,按这家超市的要求:赔偿(也许罚款更准确吧)。这个显得有点狼狈的妈妈,身上只有90多块钱,爸爸身上也没几块钱。总之,凑不够超市要求的数额。接下来,是这对贫穷的父母在众人的围观中,在自己的女儿面前,受到对方责骂和侮辱。
于是,这个羞辱难当的小女孩消失了,十几分钟后,跳楼自杀了。
对于小女孩的自杀,有的人说超市太过分,这个社会太冷漠;也有的人说,小女孩偷窃就是不对,就应该教育和赔偿;子不教父之过,父母受辱也是活该。很多人甚至拿着道德大棒,对这这个小女孩进行道德指责。这个事件中,道德真是第一位的吗?
都是偷窃,我们不妨对比一下发生在一个美国老太太身上的故事。
故事来自一篇报道。
在上世纪美国大萧条时期,那是1935年的冬天,在纽约市一个穷人居住区内的法庭上,正开庭审理着一个案子。一位60多岁的老妇人因为偷了面包被告上法庭,她衣衫破旧,满面愁容。
法官问她:“你偷面包的动机是什么,是因为饥饿吗?”
“是的。”老太太抬起头,两眼看着法官,说道:“我是饥饿,但我更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他们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他们还是一些小孩子。”听了老太太的话,旁听席上响起叽叽喳喳的低声议论。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严肃地说道:“肃静。下面宣布判决。”说着,法官把脸转向老太太,“被告,我必须秉公办事,执行法律。你有两种选择:处以10美元的罚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
老太太一脸痛苦和悔过的表情,她面对法官,为难地说:“法官大人,我犯了法,愿意接受处罚。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会去偷面包。我愿意拘役10天,可我那三个小孙子谁来照顾呢?”
这时候,从旁听席上站起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说道:“请你接受10美元的判决。”说着,他转身面向旁听席上的其他人,掏出10美元,摘下帽子放进去,说:“各位,我是现任纽约市市长拉瓜地亚,现在,请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
片刻,所有的旁听者都默默地起立,每个人都静静地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长的帽子里,连法官也不例外。老妇人看到这个场面,双手捂面哭了出来。
两个故事之间隔着什么?它们相隔了快100年,合理的情节应该是两个故事倒过来,小女孩这么冷漠的故事在100年前资本主义的美国,老太太的故事应该发生在今天温暖的社会主义中国。但现实是,它们的秩序是相反的。
这两个故事之间隔着的,是人类的悲悯之心,是一个良好社会应有的人文基石。目前的中国有什么?又缺什么?
再高调的道德指控,如果没有人性的光辉,也会变成伪君子;再公正无私的法律,如果没有人文底色,它也会变成一部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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