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北京经济适用房成公务员福利房,据调查,除北京外,郑州、南昌、青岛等地经济适用房也存在违规操作。经适房本是公共福利,为何成小团体享有?业内专家称这是中国长期存在的矛盾,首先得实现分配透明化,才能更好地实现分配公平化。(6月23日中国广播网)
综观近段时间的报道,发觉越来越多的地方把经济适用房变成了干部的福利房,而这种现象犹如“鸠占鹊巢”,已经成为保障房市场的附骨之疽。众所周知,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才可购买。那么有多少公务员家庭年收入会少于6万元呢?
正因为免收土地出让金,加上其他优惠政策,所以经济适用房价格很低。报道说,在北京东四环大郊亭东南角一个名为“广华新城”的在建经济适用房项目,被曝定向销售给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央企,而未来其售价可能只在1万元/平方米左右,但是现在,这一区域商品房价已经达到5万元/平方米。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价格只有市场价格的五分之一。《广州日报》曾报道,深圳经济适用房定价为4800元,市场价按25000元/m2计算,如果是处级干部,分到120/㎡的房子就可净赚200多万元,如果是局级干部,140平方米的大房,转手至少可以赚300多万元。其实北京的“广华新城”的在建经济适用转手赚的钱就更多。这种“鸠占鹊巢”现象,事实上以权势侵吞了土地、财政等公共利益。难怪有人会说,只要有经适房的地方就有会故事,要不,也不会有这样的流行语:“房子一经适,领导就适用”。老百姓勒紧裤腰带省吃俭用为买房,还要当房奴;而官员当初享受了福利分房,如今还要“鸠占鹊巢”,买的是穷人的经济适用房,这样的权力自肥不仅损害了公平,而且会使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事实上不仅仅是房子定向供给公务员,我们还看到更多的优质资源和社会资源都在定向给公务员。公务员连穷人需求的经济适用房都要去占,实际上是在撕裂社会公平,所以说,遏制公权不被滥用迫在眉睫。
当然,我们也不否定公务员中有低收入者,他们只要符合规定和条件,同样可申请经济适用房,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公务员这一群体低收入家庭应是极少数,如果这一群体收入不高,每年就不会那么多人去考公务员。我工作的单位收入在这座城市中应该说还算不错,但仅我12人的部今年却有5人考上了公务员。俗话说到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进公务员队伍显然是待遇比我们这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强。但是,如果这一群体大部人去申请经济适用房,显然就不正常。
此前新华社报道称,陕西眉县最大的经适房小区被爆内定给公务员,普通人没有申请资格。当网友质疑时,该县建设局局长却称,按照去年眉县平均家庭可支配收入算,公务员都是低收入家庭。官员内定经济适用房,搞成了自己的福利房,还辩称自己是低收入群体,确实到了恬不知耻的程度。试问该县建设局局长,眉县难道就没有比公务员群体更穷的群体?那些下岗工人,吃救济的贫困人口难道会比公务员收入还要高?人们不禁要问,公务员把本该属于低收入群体的经适房据为己有,普通老百姓的住房尊严何处安放?
官员把经济适用房变为福利房,扭曲了的土地供给和价格,破坏了市场秩序。要解决伴随经适房出现的各种腐败行为,根本上需要限权,严格制度规范,做到信息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