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拯救得了中国足球吗

2013年07月12日11:23  新闻专栏  作者:王学进  

  7月11日《足球》在头版头条欣喜若狂地报道:看来各部委支持中国足球要动真格的了。依据是,7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破天荒调研了足球。此举被足协内部解读为各部委支持中国足球的信号,足协和俱乐部都寄望税务、工商等部门未来会有更多实际的优惠政策向中国足球倾斜。

  国家税务总局调研足球,怎么看都透着诡异。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总局将用减税来支持足球。该报道的后续部分针对中国足球和俱乐部的税收标准较高重点分析了减税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看来减税似乎已势在必行。

  作为纳税人,看到上述消息,不觉忧从中来。我不清楚中国足球和俱乐部的税收标准是否较高(业内人士总归是要这么说的),只知道国家税务总局指望减税来支持中国足球无疑是缘木求鱼。

  减税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增加俱乐部的收入和队员的薪酬,问题是,收入提高了,中国足球是否就有救了呢?我确信,全中国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球迷都会说NO。因为事实摆明了,中国足球不差钱。如没钱,也请不起里皮、卡马乔这样年薪动辄几百万欧元的洋教练,也供养不起年薪上百外、几百外的球员,更不要说外籍球员。对高收入阶层征收高税收,符合征税原则,天经地义,没什么可说的。

  地球人都知道,中国足球之成为扶不起的阿斗,并非因为差钱,而是取决于机制体制、职业道德、足球普及程度以及国民素质等诸多方面。提升中国足球的竞技水平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靠金钱就能垒积起来的。总之,金钱万能,这句话不适用于中国足球。

  故此,我要给国家税务总局提个醒:减税拯救不了中国足球。要是你们把拯救中国足球的重任扛到自己的肩上就大错特错了。你们的任务是看好纳税人的钱袋子,把应收的税收悉数收上来。当务之急乃是堵住足球行业的税收流失漏洞。

  众所周知,职业足球运动员的收入可以分为显性收入和隐性收入。现在税务部门征收到的只是显性收入那块税收,隐性收入那块则流失了。而球员的隐性收入包括明暗合同的价差收入、巨额奖金收入、广告及代言收入等,来源广,数量大,隐蔽性强,偷逃税很方便。据2011年6月22日《中国税务报》报道,主动缴纳这部分收入个人所得税的球员很少,在足球界偷逃税现象比较普遍。

  一边是国家税收在偷逃中大量流失,一边是足球运动员们在偷逃中大发横财。当此情况下,总局不宜满足足协和球员提出的税收优惠的要求,不然会被人骂死。以上这些,权当是我的事前忠告,望总局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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