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题材”的“筐”有多大?

2013年07月20日09:58  新闻专栏  作者:王传涛  

  “要什么样的题材”和“要不要审查”

  别让“一般性题材”变成“审查之筐”

  近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设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中,在“职能转变”一栏,我们看到了“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的内容,此款规定也引来了无数网友的关注和争论。(7月17日中国人民政府网站)

  “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是个足以让广大电影从业人员高兴好几天的消息。这意味着,电影题材的禁区会越来越小,电影创作人员的自由空间也会越来越大,电影本身所遭受的折腾程度也会大大降低。应当说,在中央放权的语境之中,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的审查给了许多电影工作人员以难得的信心。在“滥片当道而票房体面”的当下,信心的提升也有可能会促进出现一个“百花齐放”的时代出现。

  但是,唯一的纠结之处在于“什么是一般性题材”。权威人士是这样解读的,“除涉及民族、宗教、外交等特殊内容的影片需要审查剧本外,其他电影都属于‘一般题材’的范畴,无需审查剧本。此外,对于梗概主题表达模糊不清的剧本,也会要求审查剧本。”读到这里,广大公众所纠结的心,在瞬间揪成了一个疙瘩——如果“非一般性题材”成为一个筐,则所有敏感题材的电影都有可能为了取得电影“龙标”而去广电总局那里“回炉”,到头来,电影审查体制很可能没有任何改变。

  中国电影这些年由好片无数发展到滥片横行,说到底,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这个审查体制。在审查体制之下,拍什么样的电影、怎么拍电影、拍完了之后的镜头处理,都需要广电总局的出现。广电总局的工作人员,一只手拥有对电影的“生杀予夺”大权,一只手拿着一把锐利的剪刀,随时准备给国内外电影“咔嚓咔嚓”。

  在笔者看来,电影不分级至少会有以下三个致命之处。一是,束缚我国电影的自由发展,让所有导演都“丈二摸不着和尚”,要拍就拍主旋律,生怕拍完了拿不到电影院去放,血本无归。其中,转型最大的当属张艺谋,从前些年的“打官司”,到后来的《三枪》、《英雄》和《山楂树》,我们看到了一位世界级导演的退化之路。二是,权力直接干预艺术,从而违背市场规律。今年3月份,据说有几部关于雷锋的电影刚上线就下线,原因是“零票房”,这便是这种权力干预艺术的恶果体现。三是,没有真正的佳作出现,因为惧于与敏感沾边,许多题材的电影任谁也不敢碰,而也敏感同步的佳作,也便成为了稀奇之物。这么多年以来,关于电影的审查体制也基本达到了这样一个共识——用电影分级制度来代替电影审查体制!

  “一般性题材”只是个题材问题。题材的问题固然重要,可是,只要是审查体制在这里摆着,“要什么样的题材”就会变成一个难题。重要的问题仍然是“要不要审查”。让合理的电影分级制度取代“要不要审查”这类权力难题,是目前被其他国家验证了无数遍的可靠电影制度。因此,别在纠结于我们的电影要什么样的题材的问题了,还是想一想“要不要审查”的问题吧。

文章关键词: 电影 题材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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