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土豪的拉风名字打不出品牌效应

2013年10月09日09:03  新闻专栏  作者:王传涛  

  近日,省政府发布第156号政府令,宣布《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现象被叫停。《办法》还禁止使用外国人名和地名作地名。不论是房地产商新开发的社区,还是政府新建的道路,名字叫啥,可不是随便叫。《办法》规定,居民地名称的命名要符合程序,且经权限审批。(10月8日《大河报》)

  当新一代苹果手机起了一个“土豪金”的别称之后,我们身边真正的土豪们却正在用拉风的国外名字显示着自己的国际范儿。这年头,似乎底蕴再足的国产名字,都根本敌不过一个随便捡来的“洋马甲”。你看,无论是在一些新城,还是在一些新小区,叫维多利亚、威尼斯、曼哈顿的地方比比皆是。就连张家界那著名的乾坤柱,都要因为《阿凡达》的热映而要改名“哈里路亚山”。似乎起了外国洋名字,品味就会在无形之间提升许多。

  按理说,名字不过是个代号。起一个多么拉风的名字,应该是一种自由。而且,我们都居住在一个叫做“地球村”的地界上,各地文化都在整合,起一个外国名字,似乎也无可厚非。洋气总比土气好,起一个“洋名字”本身就会产生某种“品牌效应”,在缺少叫得响的地方品牌的当下,拉一个外国名字来用既省时又省力,多好。可是,一个地方的名字拉不拉风,好不好听,并非只是地方政府和开发商自己的事,而是事关广大公众。公众才是某个地界真正的主人,既然要起名字就要符合国人的起名风格,也要尊重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乱象止于规范。河南省出台《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禁止一地多名、禁止用外国人和地名作地名的做法,正是对于以上中国地名乱象的一种规范。无论对于保护我国地域文化,还是拒绝崇洋媚外,都是一种有效纠正。但是,禁止一地多名、禁止用外国人和地名作地名并非是河南省的“首创”,而不过是国务院1996年颁布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地方版本。换另外一句话说就是《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不过也是“新瓶装旧酒”。

  旧酒当然要更换新瓶,这也是让众人知道旧酒存在的一种方式。早在1986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地名管理条例》。但是,当时的《地名管理条例》粗枝大叶,没有多少详细的条款。十年之后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八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可是,制度和规定在这里摆着,各地对于地方命名的不规范之举却多如牛毛,如此情况之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即便是所谓的“新瓶装旧酒”,也是新瓶装的一壶好酒。

  对于这壶好酒,各地方政府,都应该都找个新瓶子装一装。起“洋名字”、换“洋马甲”的现象并非只有河南省有,放眼全国,甚至是一种普通的时髦现象,如果不加以规范,恐怕洋名字会成泛滥之势。另外,满眼都是外国名字,这似乎又是“新殖民主义”的某种表现。

  不是每一个地方都是国家的窗口,不是每一个小区和街道都要“闯世界”,更主要的,一个地名还应该要符合国人的口味,能让国人读懂。另外,一个地方更要面对世界文化整合的大趋势表现出足够的文化自信,以真正的民族文化打响品牌战。如此,中国文化才会有所谓的核心竞争力。

文章关键词: 土豪 洋地名 品牌效应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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