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剧两星,广电总局的手伸得太长

2014年04月17日09:55  新闻专栏  作者:晏扬  

  坊间传闻已久的电视台播剧模式将由“4+X”变为“一剧两星”获得官方证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其官网宣布,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将对卫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方式进行调整,内容包括: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上星频道不得超过两家(一剧两星),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两集。

  由“4+X”变为“一剧两星”,此举有利有弊。从“利”的角度看,有利于丰富荧屏,满足不同观众对不同电视剧的需求,并可让更多电视剧获得播出机会,有点打破少数电视剧“垄断”荧屏的意思。

  而从“弊”的角度看,一方面,随着电视台对电视剧的需求量增加,一些质量较低乃至较“烂”的电视剧也不愁卖不出去,反倒减轻了竞争压力,“烂剧”或将进一步泛滥;另一方面,“一剧两星”使得优秀电视剧的市场价值和收益下降,进而影响制作方打造精品电视剧的积极性,好剧可能更加难得一见。

  我国电视剧产量严重过剩,以“一剧两星”政策,让更多电视剧有机会在电视上“露脸”并获得收益,广电总局可谓用心良苦。但目前的问题是,即使那些各家电视台争相播放的“热播剧”,又有几部质量上乘、受到观众认可和欢迎呢?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只是“矮子里头选将军”罢了。

  如此背景下,让更多、更差的电视剧获得播出机会和收益,无异于保护“烂剧”、抑制好剧,甚至会让电视剧行业形成“逆淘汰”。看上去荧屏丰富了许多,但不过是充斥了更多“烂剧”而已,观众会更加不满意。所以,基于我国电视剧水平畸低的现状,“一剧两星”政策可能是弊大于利的。

  不管利大弊大,有一个根本性问题需要厘清——某部电视剧同时在几家卫视播出,电视台何时播出哪部电视剧,乃至有多少电视剧能在电视上“露脸”,这些是有关部门应该管、必须管的事情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从大的方面说,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思路,基于此,从中央到地方,简政放权已成时代潮流,凡是市场能够自行调节的,政府就要退出。

  在简政放权方面,影视剧行业主管部门当然不能例外。相反,影视剧行业向来被管得过严过死,权力之手伸得太长、管得太多,而“管得太具体,文艺没希望”,所以尤其需要简政放权,给影视剧行业松绑,让市场竞争为其注入发展活力。这才是提高我国影视剧水平之根本。

  具体到电视台的播剧模式,显然,只要通过了审查的电视剧,便都是“合法的产品”,电视台作为“经销商”或“消费者”,应当有权自主选择购买和播出哪部电视剧,就像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购买和使用商品一样。

  电视台也是讲求经济效益的,为了获得更多广告收入、吸引更多观众收看,他们自然会选择较好的电视剧,同时会尽量避免“大帮哄”。如此,只要是质量尚可的电视剧便有机会在电视上“露脸”,而质量低劣的电视剧如同假冒伪劣产品,凭什么让它们占领市场、获得收益?

  所有这些,都可由市场“无形之手”来调节,有关部门不必管、不该管甚至是管不好的。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广电总局 电视剧 影视剧 一剧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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