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纪委

2014年04月24日10:31  新闻专栏  作者:徐达内  

  实名举报本来就很容易激发关注,何况,举报者是一个中国媒体人熟知的前辈大佬,而被举报者竟然是曾经的宣传部长、如今的纪委书记,无怪乎舆论侧目。

  广州日报原社长戴玉庆涉嫌受贿案3月28日在东莞开庭。戴玉庆是在2005年由人民日报华南分社社长兼总编辑任上调至广州日报,接替此时同样已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而落马的黎元江,执掌这家当时各项指标仍居全国前列的广州市委机关报。2011年9月,戴玉庆经广州市委批准免去广州日报社社长职务,调往该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

  广州市纪委于2012年年中着手查处广州日报系列案,报社广告经营部门多位人士受到调查。该市纪委先是以协助调查名义限制戴玉庆人身自由,几个月后正式对其“双规”立案。该案随后移送广州市检察院侦查,但由上级司法机关调整管辖权,于2013年3月7日指定东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财新网在3月29日发布的报道,面对公诉机关合计250万元的受贿指控,戴玉庆基本均予以否认,并称“过去的受贿供述,是在广州市纪委压力之下作出的”:“28日庭审中,戴玉庆数次提到自己案件的背景。他认为:此案案由与过去他与上级领导的矛盾有关。这位领导担任宣传部长时,试图插手广州日报业务,他曾尝试抵制。以广州日报社拟建报业大厦为例,戴玉庆称:为了抵抗上级意志,他推动该项目移交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报业大厦项目移交重点办,意味着管辖权自此从广州市委宣传部转移出去。戴玉庆认为:他因此开罪了上级领导。”

  文中,还引述了这位喉舌掌门人的一段悲情自述:“正是因为案件转移到东莞,我才敢改变过去的供述.。.如果案件留在广州,在广州市的任何一个角落,我都不敢和广州市纪委或者司法机关对抗。”

  在这篇近一个月前的报道中,财新网是用“当年年底,该领导出任广州市纪委书记”的描述方式,相对隐讳地指出了戴玉庆所指控的打击报复者。

  4月22日,记者贺信卷土重来,获准写出了那个名字——王晓玲。

  王晓玲于2007年7月起担任担任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11年12月调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她在担任宣传部长期间,和戴玉庆曾是上下级关系。

  28日的庭上交锋终于得以更加完整地被公布:“法庭上播放了戴玉庆承认受贿的录音录像。他在录像中称:这些钱分别用于学习英语和购买书籍。但戴玉庆在庭上陈述时,对多数受贿指控予以否认。他还表示:自己在接受纪委调查期间,迫于强大压力而违心承认自己受贿。戴玉庆同时在法庭上当庭检举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戴玉庆声称:王晓玲担任宣传部长时,试图干预广州日报经营业务,例如介绍亲属插手当时拟建工程报业大厦项目。戴玉庆认为,自己曾多次抵制上级干预业务正常开展,故而招致后来的打击报复。

  并且,报道中还补充了“中央巡视组收到实名举报”的庭外信息:“戴玉庆妻子杨兰凌已于2013年年底对王晓玲进行实名举报。财新记者了解到,举报涵盖基建工程、经营管理等多个领域,其中一个事例涉及资本运作。2007年11月,广州日报以借壳上市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后更名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002181.SZ)”,简称‘粤传媒’。2010年8月,粤传媒公布消息:收购实际控制人广州日报社42亿元经营资产,实现广州日报社经营资产整体上市。据举报描述:在收购重组发生之前,证监会发现股票账户异动。戴玉庆同时收到通知:王晓玲的亲戚徐鹏在2010年上半年提前建仓,他动用1.2亿元人民币,在二级市场收购粤传媒1400万余股。徐的妻子钱珏则动用资金人民币2400余万元,购入270余万股。粤传媒复牌后,连续10日涨停。上述两人将股票悉数卖出,获利7000余万元。粤传媒公开披露资料与举报中描述的交易过程相符:2010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报告期末,徐、钱二人分别是第一和第四大流通股股东,而到了第三季度,二人从10大流通股股东中退出。” 

  之所以能够在将近一个月后指名道姓,其中一个原因是广州市纪委4月21日下午的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得到人民网广东频道视频直播,众目睽睽之下,有两位记者抓住机会发问戴玉庆案。

  其中,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便是以财新网3月29日报道为据要求回应。镜头中,发言人梅河清承认“我们关注到了相关的报道”,但转而坚称自家单位“至今为止没有错办过任何一个案件”:“有关涉案人员在庭上翻供,在我们的办案实践中时有发生,在狡辩,事实胜于雄辩。我相信,有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会得到依纪依法查处。”

  而后,广东三大报系中的羊城晚报代表以更加直接的方式问及戴玉庆自称“在接受市纪委调查期间承受了压力,才违心承认自己受贿”之事,梅河清仍坚持口径:“一切腐败分子在查处前和查处中,都是‘亚历山大’.。.我接触过有一些被诫勉谈话的,非常感谢我们给他减压了,因为他把自己所有的违法违纪行为如实地向党组织做了交代,反而减压了。我们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按照中纪委和省级委要求,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有书证、物证,有录音录像为证。事实胜于雄辩,任何狡辩都无济于事,关键是有没有事实,这个方面,我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法做出裁决。”

  对于自家记者的提问,羊城晚报4月22日以《“至今未错办过任何案件”》作出了引述,但未如财新网一般点出王晓玲的名字。而在戴玉庆曾经管辖的广州日报版面上,则是与南方日报保持同步,着重通报“市纪委再查5市管干部”,略去了有关翻供的问答。

  南方都市报也没能白纸黑纸地印出戴玉庆对王晓玲的控诉,新闻冲动留在了互联网上——4月22日下午以微博账号转发财新网报道。而@新京报评论昨晚的一段留言,则以其相对地域超脱,将围观同行对前宣传部长王晓玲的私下非议推向高潮:“原广州日报社长戴玉庆受审,其妻子则实名举报广州市纪委书记,涉嫌伙同亲戚通过内幕交易获利7000余万元。广州纪委书记涉是否涉内幕交易,是实情,还是污蔑,要讲证据,更要讲法律。希望证监会和纪检机关介入调查,查清真相,以定争讼。”

  在@头条新闻 的带动下,这段“广州纪委书记有无内幕交易,要靠法律说话”广获转发,新浪搜狐网易凤凰亦均在今晨首页推荐展示,以转述“广州日报原社长之妻实名举报市纪委书记”之新闻,唯有归属广东宣传官员管辖的腾讯欠奉。

  虽说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浪潮引发民间如潮喝彩,但此前已有一些以律师为主的网络意见领袖表达对纪委滥权以及“灯下黑”的担忧,“双规”的合法性争议亦曾见诸报端。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广州市 纪委书记 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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