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签署“信息透明协议”和避税天堂

2014年05月09日09:45  新闻专栏  作者:陶短房  

  5月6日欧洲财长会议上,瑞士同意签署一项有关自动交换信息的全球新标准即“信息透明协议”,根据这项新标准,瑞士有义务自动向其它国家政府交出该国公民在瑞士银行所开立账户的详细资料,这意味着延续几百年的保护银行客服隐私传统就此终结,瑞士账户再也不那么“保密”了。

  事实上,瑞士的“避税天堂”地位和银行账户保密原则,在世界各国、尤其美国打击逃税的一再努力下,早已摇摇欲坠:2000年6月,经合组织OECD公布“确定和消除有害税收活动进程,首次提出“避税天堂”标准(对金融或其他服务所得不实行所得税或只有名义上的所得税,或将本地作为非居民逃避其居住国税收的场所;不能有效进行情报交换;缺乏透明度,如税收制度与税收征管不公开;有利于外国实体建立没有实质内容的经济活动),对瑞士等国的“金融黑箱”敲响了第一次警钟;2009年4月的伦敦G20首脑峰会,金融监管合作问题首次被提上议事日程,在这届会议上,法、德等国联合提出“黑名单”制度,对不合作的“避税天堂”给予终止经济合作协定等惩罚;2011年12月,美国联邦国税局公布《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部分实施细则,根据新规定,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外籍美国绿卡持有者,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避税天堂”,系指免收所得税的国家或地区,如列支敦士登、安道尔、摩纳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美属萨摩亚、文莱、开曼、纽埃等等,一些对境外收入免收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如香港、美国也被一些人列入,但并不科学。

  避税天堂的成因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本身幅员狭小、资源匮乏,不得不依靠免税吸引境外资金流入,或境外企业在当地注册,从而通过金融资本运作获得丰厚的收益,大多数“避税天堂”属于这一种;另一种则是富得流油,政府不屑“斤斤计较”这些许税收,如迪拜、文莱等。不论哪一种成因,这个国家或地区必定是弹丸之地,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它们或是欧洲袖珍国,或是加勒比海等处不起眼的小岛,因为地大人多的国家、地区倘若不收所得税,财政将无力支持沉重的行政负担。

  “避税天堂”的生财之道一般有两种,欧洲的那几个,通常采用建立银行、吸引外国存款的模式,如安道尔吸纳不少法国储蓄,而列支敦士登则是德国富豪的存款圣地;加勒比海的维尔京、萨摩亚等地则通过便捷的公司注册手续和免税的吸引力,吸引全球公司在当地注册,并赚取管理费和服务费;此外还有一些“避税天堂”比较特殊,如摩纳哥,主要是靠吸引各国富有的文体明星定居而生利。

  这些“避税天堂”有的不是独立国家,有的虽然独立,却隔绝于许多国际组织以外,如列支敦士登和安道尔1990年和1993年才分别加入联合国,摩纳哥加入联合国也是1993年,且至今甚至未加入国际奥委会,它们或一直不与OECD合作,或虽有合作却并不密切,因此OECD的决议对它们的约束力是有限的。

  另一方面,“避税天堂”通过免税获利丰厚。如百慕大人均生产毛值达70000美元/年,为全球之冠;弹丸小岛开曼金融总资产达1.4万亿美元,为世界第五大金融中心;小小的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总数达70多万家,是全球单位面积拥有公司最多的地区;仅有160平方公里面积的列支敦士登竟有15家银行,年盈余多达434亿瑞士克朗,占全国总收入的30%以上。通过营造“避税天堂”而一举致富,又缺乏其它有竞争力的替代产业,因此这些国家和地区对OECD的指责推诿搪塞,甚至熟视无睹,也就不足为奇了。

  许多评论家指出,虽然“避税天堂”早已有之,但真正大行其道却是近些年全球化趋势加深、和网络时代来临的事,这二者的交互作用令资本的全球化流通变得更方便、更流行。

  一些人士批评“避税天堂”导致金融犯罪者逍遥法外,和资金流出国大量税款的流失。英国《经济学人》杂志曾援引Tax Justice Network的统计指出,每年从“避税天堂”流失的税款高达2550亿美元,其中仅美国一国就高达700亿。难怪美国参议员Carl Levin曾愤称,“避税天堂”的存在,“简直是向诚实纳税者宣战”。

  众多富裕人士向“避税天堂”转移资金,也导致遗产税等税收减少,这在老龄化国家更形突出,如加拿大1990-2003年流向“避税天堂”的资金增加8倍,达750亿美元,占全部海外投资的20%之多,税收减少将令这些福利国家引以为自豪的高福利,因税源的枯竭而难以为继。

  一些分析家认为,“避税天堂”已成为各国巨大的海外税收漏洞,全盛期全球藏匿在“避税天堂”的资金至少有10万亿美元,相当法国年GDP总值的5倍,50%的国际贸易通过“避税天堂”逃税。“避税天堂”的存在,令各国贪官、黑社会洗钱和藏匿资产成为可能,而账户保密制度则让对上述经济犯罪行为的追查困难重重,一些利用“避税天堂”低成本设置的“皮包公司”在国际市场进行不规范操作甚至欺诈业务,事发后便人间蒸发,也令各国感到棘手

  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让各国更深刻地感受到,倘全球金融体系这一巨大漏洞不能得到有效监管、堵塞,类似的隐患随时可能爆发,并给全球经济造成巨大冲击,正因如此,自那以后不仅发达国家,许多新兴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也加入联合限制“避税天堂”的行列,加上有能力开设瑞士等国海外账户的“非富即贵”,对这些账户加强监管,也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

  事实上,迫于各国日益强大的压力,瑞士等国早在几年前便开始松动“账户保密原则”,如台湾方面查陈水扁账户的要求就得到满足,此次不过是从原则上予以承认罢了。

  一般认为,“避税天堂”有43个,而此次和瑞士签署协议的国家、地区多达44个,尽管其中有一些并非“避税天堂”成员,但总的来说,大多数前“避税天堂”已纳入其中,为建立真正的全球金融监管,迈出坚实的一步。预计经合组织年内可能公布“黑名单”,对少数继续坚持当“避税天堂”的国家进一步施加压力。

  当然,也有为“避税天堂”叫好的,这其中以企业家为最多,他们认为,高税收使企业经营成本增大,竞争力下降,“避税天堂”可以降低企业负担。

  不仅如此,剩下的“钉子户”通常也是最顽固的,一些观察家指出,巴拿马、迪拜等至今抵制透明化的“避税天堂”出于自身利益,将很可能继续不妥协态度。正如评论家们所指出的,20世纪初,“避税天堂”本只有瑞士一家,正是包括福利国家高税收和“洗钱”、地下交易的需要,才令“避税天堂”遍地开花,只要这种需求仍然存在,“避税天堂”就很难从地球上销声匿迹。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避税天堂 瑞士 税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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