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能对地表水抗生素超标坐视不管

2014年05月09日10:08  新闻专栏  作者:王学进  

  近期发表在国内学术期刊《科学通报》上的一篇文章称,我国地表水中含有68种抗生素,且浓度较高,另外还有90种非抗生素类的医药成分被检出。(5月8日《新京报》)

  我国是世界上滥用抗生素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其实“之一”也不要加),早就不是秘密。不过泛滥到如此程度,连地表水都差不多成了抗生素药了,还真想不到。

  此前,只知道地表水受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污染之深,想不到地表水还承受着抗生素污染。整治水污染之难,大家都见识了。好在各地政府认识到了水污染的严重性,正在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水污染治理。如浙江省今年就在大张旗鼓地开展“五水共治”行动,已经初见成效。但不能不指出的是,各地并未将地表水抗生素超标问题列入整治范围。现在看来,浙江应将“五水共治”扩展为“六水共治”。

  毫无疑义,治理地表水抗生素超标远比治理工业和生活污染难。但再难也要治。虽然,迄今为止,水体中的抗生素和激素等到底多大程度上影响人体健康,科学界尚未有明确的分析。但从临床医疗中病人过量摄入抗生素造成的多种危害中,譬如由此孕育的“超级细菌”将会使患者身处无药可救的绝境,大致可推知人畜饮用抗生素严重超标的地表水会造成怎样致命的危害。这是个无需论证的课题,其对人类潜在的威胁绝不容小觑。

  我们要感谢论文的作者——北京市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先生,马先生长期关注中国的水环境建设,1999年他编著的《中国水危机》出版,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2006年5月,入选美国《时代周刊》“2006年全球最具影响的100人”。值此各地正在大力开展水污染之际,及时提出这个问题,等于向全社会尤其是各地政府发出了水危机的又一种警号。

  治理地表水抗生素超标非同于一般的治污,公民个人几乎无能为力,必须由政府而且是中央政府承担全部责任。就目前而言,中央政府可着手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是由国务院牵头,尽快组建生态化生产、健康消费及合理使用的研究指导机构,开展水体中抗生素残留的环境风险研究,包括对我国环境水体中抗生素含量及迁移规律的调查,研究抗生素对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尤其是对人体的危害,确定抗生素的时空分布特点,建立生态风险评估机制。

  二是严格贯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该办法由卫生部2012年4月颁布,当年8月1日实施,但实施效果不理想。应该说,《办法》对抗菌药的使用做出了严格的限制,但由于监管跟不上(第四章监督管理只规定由上级卫生部门负责监督下级卫生院,属于老子监督小子,难以履行监督职责),《办法》还停留在纸上。要使《办法》落实到位,尚需引入异体监督,除了卫生部门,工商、质检、药监、人大政协、消协、媒体等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都应加入到监督管理中来,这样才能使《办法》落地。

  三是建立养殖业限制使用抗生素制度。中国是否应该效法欧盟全面禁止在饲料中添加任何抗生素的经验可以讨论,但办法可以借鉴,譬如采取折中办法,即制定在饲料中限制使用抗生素的办法。可借鉴在药品管制方面将抗生素类药物列入实行特殊管理范畴的办法,禁止某些抗生素用作饲料添加剂,准许某些抗生素限量用作饲料添加剂,加大对抗生素类饲料的控制和监管,加强对动物和鱼类抗生素残留物的检测跟踪,严惩滥用抗生素的养殖户等,从制度与程序方面严格控制抗生素滥用于养殖业,做到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降低地表水抗生素超标带来的环境风险。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抗生素 地表水 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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