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或进化论者,我相信将来的一切都比今天更进步更文明,如果有人说现在的孩子自私、以自我为中心,缺少责任感,人格不健全,我会抬杠说,现在的孩子明显比我们这一代人格更健全,至少他们更有爱心,受过更好的美育培养和教育,有理由因此相信中国的未来是一个更美好而不是一个更丑陋的社会。
至少,我没有见过现在的小男孩看到小昆虫和麻雀之类的小动物,会兴致勃勃地围上来以各种方式弄死它。像我这样自诩为从小就有爱心,曾抱回一只眼睛被打得半瞎的小猫的人,也和同时代的玩伴一样,捉到昆虫,如果不能吃,也非得先揪掉腿、翅膀乃至脑袋将其弄死;甚至,因为打小体格羸弱,为赢得女生的敬畏,我曾豪迈地把老鼠、蝙蝠钉在课桌上解剖得七零八碎。
在我看来,我们这一代人的男性,多数人小时候耳濡目染习得的关于勇敢和男子气的东西,仔细分辨,主要成分其实就是粗鲁和残忍,它不包含更多可被今天认为属于审美范畴的东西,如果有,那也是游牧部落社会的审美,甚至连传统农业社会都会对它不屑一顾。
是的,我觉得不同时代对待小动物的态度上,就可以鲜明地看到时代的进步。今天,一个虐猫视频,会引起社会公愤,即使是吃猫者也会觉得做得过分了。而在我的童年,一个小男孩见到无主的猫路过,不追打并想法弄死它,简直就有性别倒错之嫌。而成年人看到孩子们虐猫,不乐见其成至少也不会去制止。
无论担忧未来的人举多少例子,我觉得,现在的孩子明显少了强烈的破坏欲乃至杀虐欲,有了更多的审美能力,这种文明和进步就盖过了一切其他的缺点。这种进步,甚至还表现为哪怕再恶俗而粗鲁的父母,也往往会努力让自己的孩子尽可能地变成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
这显然是中国社会迅速物质富足的产物。物质匮乏和生存环境的恶劣,在磨砺人的意志和耐受力的同时,自然也磨钝了人们对痛苦和幸福的感知力;而物质的丰富和环境的优裕,总是会让人的心灵和神经更具灵敏和细致的感知力和辨别力。这一代的孩子,无论是与父母还是与周围世界,表达情感的口头语言和肢体语言都明显较我们这一代人丰富得多。
没错,我绕这么大个弯,其实是想谈那桩爱狗人士拦截下贩狗车辆的新闻。
如果一定要讨论其是非,不如换一个方式,比如:如果再过二十年,如果有人拦截一辆贩卖猫狗的车辆,还会有这么多聪明人从法学、经济学来论证爱狗爱猫人士的行为合理性吗?这样的事情我想应该不会发生。那时候的中国社会,几乎一定是像今天矫情的西方人一样,居然还有人吃可爱的狗狗和猫猫这样人神共愤的事情,足够上新闻联播的头条。
矫情是一定的,为什么猪牛羊就可以当成食物被宰杀,而猫狗就不可以?难道猫狗是比其他动物更平等的动物?这种比较自然有其坚实的力量。但是,如果我没有用错典故,这种相对论的逻辑追问,其实也是满可以一路乘胜追杀到人肉无非只是口味问题的。
不是吗?在当年南太平洋上的一些原始部落看来,族人死了,大家把尸体分吃掉,多么低碳的生活!外边的人居然斥之为野蛮,而这些文明人对死者郑重其事的一大套罗嗦习惯安排,难道不是一种可笑的尸体崇拜么?
对某种动物该吃不该吃的禁忌,当然其理由是相对而且缺乏足够自洽的。
中国的传统农业社会,杀牛吃牛长期是禁忌,甚至它为国家法令禁止。牛之所以不被接受当成一种食物,乃是它在农业社会,其经济功能之重要,使人们易于产生将牛视为劳动同伴的感情,而不会被简单当成一某种具有普通经济功用的家畜。这种劳动同伴的关系,自然会形成一套农业社会对耕牛的伦理,即牛为人辛苦劳作一辈子,杀牛吃牛乃是忘恩负义的行为。故民间形成了一大堆关于杀牛吃牛的因果报应传说。就我所知,二三十年前,南方农村不少老一辈人是无法接受吃牛肉的,哪怕明明只是肉用的黄牛。
当然,宋代私自杀牛吃牛,被政府抓去至少得劳教一年以上,但《水浒传》里的英雄们却几无例外是专门吃牛肉的。这也好理解,杀人放火的英雄好汉必定处处要显示其豪气和对一切禁则的践踏和藐视,民间和官府禁忌杀牛吃牛,草莽英雄平日里对爹妈得孝悌,对大哥得两肋插刀,对女色必须拒腐蚀永不沾,再不一餐吃掉几斤牛肉,又当如何显示其草莽豪爽气概?
同是人类饲养的动物,在人们心目中和感情中的地位高下,基本取决于它在人们生产生活中的地位。传统农业社会,牛自然拥有最高地位,至于猫狗,其看家护院和保护财产的功能,经济意义远不能同牛马相比。
当然,如果一定要细究,则至少在中国的文化伦理道德当中,狗多少还是扮演了一点点道德宣教榜样,因为狗实在对人太忠心,而忠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居有极高的排序,所以,好的时候,有“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的正面褒扬,坏的时候则有狗腿子、走狗之类的贬斥。相对来说,身有一技之长、离开主人照样可以靠捕鼠抓鸟糊口的猫,因为缺乏忠诚品质,故不但不易获得人的好感,甚至有时会因其独来独往神秘莫测而无辜地成了女巫帮凶。
在今天消费品过剩的后工业时代,倘使某种动物拥有极大的经济价值,它必然是以工业化、规模化的方式饲养,越是单纯体现为经济价值,反而越在人们心目中和感情重居于无足轻重的地位,比如牛。城市里还有谁家里还会养着牛呢?
至于猫狗,其传统的那点经济价值在今天则接近为零。但问题是,在现代社会,它们没了经济地位,但却有了感情陪护功能。你很难想象人们把猪、牛养在家里当宠物。就目前已知的动物来说,还没有哪种动物比猫狗更适合做宠物的。
对退休在家无所事事的老人,对紧张八小时后独对空房的剩男剩女来说,猫猫狗狗的感情陪护角色,其重要性比当年牛对农夫的重要性还高——如果农夫对牛的感情是建立在工具理性的基础上,则今天猫妈狗爸对猫狗的宠爱则完全没有一丝一毫功利色彩,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完全的非理性。
也不能说是全无理性,因为狗狗猫猫天然就可爱,一切可爱的动物都比不可爱的动物更平等,比如海豚,日本人吃海豚,让神经脆弱的西方人哭爹叫娘,其实,海豚和鲨鱼一样有害,它们的数量一多,水产品就会减少。但富足时代,可爱压倒一切,不含糊,没商量。这倒不是西方人对东方人的文化歧视,如果鲨鱼像海豚一样可爱,那谴责日本人的《海豚湾》就会变成谴责中国人的《鲨鱼湾》。
当然,可爱压倒一切这个标准并不对所有人都适用。对我这种小时候被狗追咬过的人来说,看到小区里有大型犬,难免有踢它一脚的冲动;对很多早就领略过猫狗美味的人来说,它们一直就是食物。然而,突然有一天,就有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一群人开始把猫狗当成了家庭成员,狗不叫狗了,哭着喊着改叫狗狗,猫变成了宝贝女儿。他们当然会觉得矫情。
是的,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尤其是生活经历并不一致的情形下,还保留着曾被狗追咬过、曾追打过猫狗记忆的人,与将猫狗视为家庭成员的人,是互相难以理解的两种人。我相信网上某权贵逼迫不小心碾压死其宠物狗的人向狗的尸体下跪的新闻,在不同的人那里会有极大不同的情感,至少在我看来,权贵逼迫别人为狗下跪,并不完全只是仗势欺人,那条狗确实相当于她的半个孩子。至于不拒绝吃狗的人,相信看到的只有纯粹的仗势欺人。
再过二十年呢,那一代孩子们将习惯了把猫狗视为家庭成员,哪怕自己家里没有猫狗,他们也会对猫狗抱有与父辈完全不同的感情,可爱的动物不能吃会变成一种默会的集体共识。他们眼里,可爱的猫狗比别的动物更平等,是不言而喻的,是不需要理由的。原本,感情这种东西就是不可也不该用理性的指标来度量。
那个时候,肯定还会有很多人不喜欢猫狗,就像我无论如何也很难对狗这种惟以全力讨好人为生的动物有丝毫的好感。但是,那个时候应该极少有人会用故意去吃猫狗来显示其神经很大条。尊重他人的感受,是一种不需要刻意自我提示的自然反应。
今天,我的熟人当中,颇有人喜欢故意在美女面前大谈自己如何吃猫狗。在一个日渐文弱、伪娘的时代,这是一个多么难得的展现自己男子气的机会啊。——我们这一代人虽然自我进化了很多,但潜意识里,依然残留着无法觉察的把残忍、粗野当成男子气和有个性的阑尾。毕竟在我们这一代,大多数人青春期来临时,缺少合理宣泄利比多的多样化选择,单纯使用和炫耀肱二头肌以证明自己的成长经历,在碰到女小资女文青非理性热爱猫狗这个问题上,不自觉地炫耀语言和思维上的暴力,自是一种当然的惯性。
在我们远未形成相似生活方式的今天,爱猫狗的人和认为人们有权自由处置自己猫狗的人互相说服是极为困难的。在该不该强行买下将被送进屠宰场的小狗的问题上,如果一定要在是用经济学分析工具,法学工具,还是我们就是爱狗狗没商量的诸种逻辑当中选择一个,我自然会倾向于爱狗狗没商量。
我记得第一次接触爱猫爱狗人士伸张自己的主张时,满怀着粗暴的智力优越感看他们陈述种种不着调的理由,但有一句无厘头的话不但让我记忆犹新,也让我今天至少不会主动去吃狗肉:当你轻轻抱起它小小的身体,整个世界都变得温暖轻柔起来。
如果,禁忌的产生是文明的开始还不是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因为你甚至可以举反例说,文明和进步往往是无数禁忌被打碎的过程,那么,判断价值高下由经济度量变成了审美度量(可爱不可爱),是物质更文明时代的产物,它的更形而上总该是不言而喻的。当然,你甚至可以继续保持吃猫吃狗的爱好,在将来的人看来,这是我们这个时代可以被原谅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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