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建接待场所”是很重要的常识归位

2014年06月26日11:43  新闻专栏  作者:王传涛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5日就《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正文中部分简称“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建设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进行维修改造。(6月25日《法制晚报》)

  2013年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但是,通知性的文件,毕竟不如制度效力长久。制定关于党政机关单位如何管理楼堂馆所的相关制度,也便提上了日程。这也是《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得以面世的原因和背景。

  比起“5年内一律不得新建楼堂馆所”更进一步的是,该“管理条例”在一些规定上更加详尽,在一些语言表达上也更加严格。比如,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要求政府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建设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笔者认为,禁建接待场所,是对于公共权力的一个很大约束,更是一种常识归位。其意义不言自喻。

  政府机关自行修建的接待中心,是权力腐败的温床。一个政府机关,既有自己的宾馆,也有自己的豪华餐厅,有的更会建有K歌房等娱乐设施,并且,这样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直到现在,有些宾馆仍然打着某某部门、某某机关接待中心、招待所的牌子。虽然对外营业,但也要把自己装饰得官气十足,似乎只有这样才有面子。即便“政府机关不得经商”之类的禁令早已有之,但属于有官场背景的招待营业场所,仍然大量存在。而且,正狂奔在比谁更奢华的大路上,比如,近日媒体曝光的深圳国税局多座别墅接待中心。

  长期以来,“接待是第一生产力”的说法,流行于官场之中。所谓的“公款吃喝”,大抵是“公务接待”的代名词。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每年接待费用超过3000万、每年喝掉一个西湖的说法,流行于坊间。如果政府单位禁止建设有接待功能的楼堂馆所,相信基建投资不仅会大大减少,公务接待的费用也将会大大压缩。说得通俗和直接一些,禁建接待场所,会让“接待是第一生产力”失去一些根基。

  此外,接待也是官员晋级、拉拢关系、拿到项目、得到审批的法宝。据媒体报道,谷俊山之所以能够被提拔,就是因为接待能力突出才得到了领导的重用。而如谷俊山这样的因为在接待问题上表现出众而被重用的案例,不在少数。这说明,接待场所的表现,要比在办公室里的表现重要的多。这也是许多政府机关修建接待场所的基本原由。而禁建接待场所,也会还原行政机关具体工作的重要性。

  接待,曾经是官场里最重要的“生存哲学”。广大纳税人无不希望,这样的生存法则能够早日得到改变。应该说,禁建接待场所,不仅仅是在提醒权力不要动不动就大兴土木,更是提醒权力,不要走入奢靡和享乐的陷阱中去。但话又说回来,要改变接待在权力和官员心中的重要性与特殊性,禁建接待场所仅仅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体系的很小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如何在更广的层面上实现权力的阳光透明或是如何让权力得到真正有效的制衡。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党政机关 楼堂馆所 公务接待 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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