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产假延至3年”表达了客观诉求

2014年08月12日17:28  新闻专栏  作者:王传涛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

  晚上频繁起夜,白天按时上班,宝贝只能扔给老人或保姆照看……这是大部分职业女性产后面临的现状。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8月11日《北京晨报》)

  “女性产假延长至3 年”,在许多人看来是一个非常荒唐的建议。加上提议者为地方人大代表,这样的建议也难逃“雷人提案”的质疑。质疑者主要有以下几个理由:一是,3年产假也太长了,女职工回来之后还能不能胜任工作可能都两说;二是,这将无限提高女性职工的用工成本,哪有单位白养职工三年的?这也势必加剧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

  以上质疑,基本在理。需要解释的是,在这位北京市人大代表的提议中,并没有提及单位用工成本、工资是否应该照发等问题。他只是根据北京市的公共财政收入与社会保障支出做出的对比而提出了“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的建议。因此,客观而论,虽然“女性产假延长至3 年”的建议存在许多现实挑战,但是,之于每一个家庭,这个提议却也并非完全荒唐。

  可以肯定的说,我国基本没有真正的家庭主妇。而家庭主妇,是任何一个社会所必需的一个重要角色。家庭主妇并非指一辈子做家庭主妇,更主要的,家庭主妇可以在某个重要的时间段,比如产孕时期承担起妻子、母亲的重要角色。但是,现实中“四个月产假”的规定让我国广大年轻妈妈并不能行使自己作为母亲的真正权利,也不能尽到相关义务。经济层面,年轻的家庭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减轻家庭生活的负担,才有可能在大都市更早的还上房贷、买上私家车。而国外情况则不同,家中男性一人赚钱养活全家的现象比比皆是。

  而我国老人,则承担起了“养育两代人”的重任。无论生活在北上广,还是生活在二三线城市,几乎每个年轻的家庭都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城里带孩子的老人。她们背井离乡,抛下老伴,只身一人来到城市,带孩子是他们唯一的乐趣,年轻夫妻只需要拍拍屁股就去上班。这样的现实,对于当下的50后、60后们而言,是不公平的。只是这个残酷的社会无法让年轻妈妈实现解放,家中老人必须承担起这一让他们又苦又幸福的责任。

  横向比较世界各国的产假长度,我国产假98天着实有些拿不出手。在国际上,产假多少天并没有统一标准。世界各国对产假的规定长短不一,但可以看到的是,很多国家都给了更为充裕的产假时间,像丹麦、瑞典、斯洛文尼亚等国家的产假均有52周或更多。 英国是给了1年产假,德国是给了10个月的产假……对比之下,我国给予的女性产假是最吝啬的。

  虽说“延长女性产假至3年”并不现实,但是,延长至1年,并像其他国家那样由社保多发一些福利保障婴幼儿的基本生活,这样的思维是可取的。另外,女性在社会中的角色,势必会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发展中发生转型。而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转型中的养育下一代的代价不应该由家中的老人来独自承担。解放我国女性,使之向职业女性进化的过程中不至于完全丧失家庭责任,显然还需要社会做出许多。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产假延长至三年 职业女性 生育津贴 财政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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