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的停滞VS社会抚养费的猛涨

2014年08月14日10:40  新闻专栏  作者:王传涛  
有的地方三胎社会抚养费,从六七万涨到十五万以上,不过用了两三年的时间。 有的地方三胎社会抚养费,从六七万涨到十五万以上,不过用了两三年的时间。

  据新华社电 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曾经成为整整一代人的家庭记忆。但是,从1982年起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的这一奖励政策,32年来很多省份几乎没有什么变化。5-1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在目前物价水平下,几乎可以忽略。是否干脆取消?抑或存留?已成为一个现实的尴尬问题。(8月13日《南方都市报》)

  先说说我们家的独生子女费:因为领取独生子女费先要办一个号称“光荣”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办独生子女证又需要节育等证明,需要到当地计生部门进行节育,程序繁琐;妻子单位和我所在单位两家加起来应该是10元钱,每年为120块钱,数量较少,因此,我们俩儿一直也不想办,并且,即便以后不要二胎,也没有打算要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想法——除了钱少,还感觉独生子女费太不人道。

  再说说一位邻居的社会抚养费。近日,和一个有三个孩子的邻居聊天,我说,你“儿女双全”,这是有福的表现,既能证明你的事业后继有人,老来有人照顾,又能证明你能缴得起社会抚养费。这位年过四十的小老板有些苦涩地说,“福气一定是有,但谁又知道,我为了老三的落户,多花了十来万,而这不过也就是晚生一两年的事。”细细一打听,我们这个地方,如果是第三胎要以正常方式落户,现在需要缴纳十五万以上的社会抚养费。据这位邻居说,我们这个地方的三胎社会抚养费,从六七万涨到十五万以上,不过用了两三年的时间。

  从社会抚养费的上涨速度来看,我们最主要的看到了“与时俱进”和“行政效率高”。但对比之下,整个社会的独生子女费上涨速率,却已经32年停滞不前。这说明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关于公众的福利或权利,权力抠门的很,并且习惯于制定一个死板的数字,多少年都不带更新的,还比如高温补贴、取暖补贴等;但关于公众的义务或是行政性的罚款,比如社会抚养费,却总能与人均收入、GDP等活生生地数字挂钩,并且,年年都会有调整,一刻也等不及。一个效率之低,一个效率之高,已然不可同日而语。

  独生子女费的停滞与社会抚养费的猛涨,体现在具体的数字上,已经出现了几何倍数的关系。但是,这不是最重要的,在本质上讲,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不对称。甚至可以说,在生育权利或福利与超生须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比问题上,这里的不对称已经严重到了“分化成了两个世界”。社会抚养费,去向成谜,200亿罚款下落不明;而独生子女费,却抠抠缩缩,尽显小家子气。

  独生子女费,即便只有5元,在我国,这也是仅有的生育福利。近日,在微博上传播了“台湾生育福利”的一个帖子。通过这条微博,国人了解到,台湾地区最起码有两种生育福利:一个叫“生育津贴”,是专门对生育即分娩发放的一项福利;另一个叫“育儿津贴”,这个津贴一般从出生发到5周岁,台湾根据各地区的财政状况,分别向市民发放不同数额的津贴。而这条微博下面,许多人都晒出了世界各国的育儿福利。对比之下,我国唯一的、寒碜到根本拿不出手的、只有城镇职工和城镇户口才可以拥有的5元独生子女费,无疑严重拖了大陆的后腿。

  独生子女费,说白了,是一项为鼓励计划生育而出台的畸形福利政策。这个福利政策,有非常明显的歧视性,也有很强的目的性。而这样的目的性,与现代政府、现代文明的福利政策完全不是一回事。或许,国家应该取消现在已经连鸡肋都不算独生子女费了,取而代之的应该是国家对于所有合法新生育婴幼儿的社会化福利政策。要知道,一个国家的幸福指数,很大程度上是从“摇篮”开始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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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独生子女费 社会抚养费 公众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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