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的“临时工”标签是块遮羞布

2014年09月06日11:48  新闻专栏  作者:单士兵  

  广东英德最近查处3名对失足妇女进行敲诈勒索的辅警,他们要求失足女每天支付每位辅警200元的费用,这样安全就有保障。辅警不仅拿走该女子1500元,还强行与该女子发生性关系。在失足女离开英德后,辅警甚至公开在派出所的失足女视频,逼迫已改行的失足女回来重操旧业。

  三个辅警明目张胆地作恶实在是警界的悲哀。也许有人会揪着“辅警”这个身份不放,去强化这种“临时工”的符号,不让这样极端事件对警察带来污名化。或许,从身份概念角度上,这样也能说出个所以然。不过,就公众直接感知来说,又有多少人会把“辅警”不当警察呢?

  试想,如果辅警真的只是无权无势的临时工,那位失足女又怎么可能乖乖就犯,不仅交钱赎身,还忍受凌辱。也就是说,作为警务辅助人员,尽管制度没有赋予他们等同于正规警察的身份属性,不应具有独立执法权,但是,这种制度在现实中又经常处于失灵状态,辅警依然具有正规警察让渡出来的执法权。

  换句话说,当这样的制度失灵成为常态,平时老百姓谁也不敢把辅警不当警察,也只是在出事的时候,相关部门才将“临时工”的标签贴到辅警身上,用来撇清关系。不得不说,中国老百姓苦于诸如此类的“临时工”已久矣。总是在出事后才去揪着这种“临时工”的身份不放,本身就暴露出巨大的体制弊端与权力虚伪。

  我认为,各种执法队伍展现“双重身份”现象,不但不应用来作为公权力证明清白的依据,反而应该作为公权力被无度滥用的证据。比如,只要具有起码的常识,哪怕就是根据字面意思,也都能明白“辅警”就是警察身边的人。不要忘了,警察的基本职责也就是发现罪恶,行使公平正义的权力。那么,为什么警察连离自己最近的人犯下如此肮脏无耻的罪行也无法发现呢?这起事件如果不是网友举报,恐怕这些辅警依然会坐在派出所里,或是披上执法外衣,横征暴敛,祸害百姓。

  所以,别把勒索失足女的辅警不当警察了。辅警在现实中拥有事实上的执法权,这其实也就是警察权沦陷的一种表征。更重要的是,更不应该再轻易掉进“临时工”的身份陷阱了,围绕辅警滥权,更有意义的事,其实应该是努力去发现能否“拔出萝卜带出泥”。谁又敢说,在正规警察队伍中,就不会存在类似收取“保护费”,祸害失足女的行为呢?

  事实上,此类报道也频繁见于媒体。比如,据报道,白玉岭,曾经任安徽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此人就在三家色情浴场有固定房间,长期免费在“自己的房间”里“检阅小姐”。白玉岭曾经还强奸过两名少女,后被省公安厅做了批示仍不了了之。这位“警界精英”纵横权色江湖20年,最终在众多受害者举报、上访中被拉下马,受到惩罚。试想,如果连正规警察都其身不正,滥权作恶,又怎么能够指望身边的“辅助人员”行为端正呢?

  因此,针对辅警敲诈勒索失足女,现在法律的指向绝对不应该简单停留在这些“临时工”身上,而应该去反思到底是谁在给这些“临时工”作恶的空间。轻易忽视这种罪恶制造者的关联人群,同样也是滥权失责。不要忘了,从普遍公众的感知而言,辅警作恶和正规警察滥权也很难划出一个清晰的界线。要想让公民免于各种灰色执法权的危害,真正遏制警察进行权力寻租,重建法律的权威公正,就必须正视客观现实,那就是别把辅警不当警察,而应该将辅警纳入法治化轨道管理,更重要的是,不能放过作恶辅警背后的权力保护伞。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广东英德辅警 临时工 失足妇女 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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